|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015 |
| 颗粒名称: | 一、财产保险 |
| 分类号: | F840.6 |
| 页数: | 2 |
| 页码: | 335 |
| 摘要: | 财产保险分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二者为火灾、爆炸、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其施救费用承担保险责任。企业财产保险主要标的是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低值易耗品。1998年,企业财产保险更名为财产综合保险,保险费率根据企业安全系数的高低分3类13级,为1~8‰不等。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保险对象扩大到民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1986~2005年,企业财产保险共收保费1129万元,支付赔款309万元,总赔付率为27.37%。家庭财产保险主要标的是房屋、家具、家电、床上用品、农用和家用交通工具。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保险人向保户收取保险储金,期满后,无论是否发生赔付均将储金退还给保户。1998年,特大洪灾赔款60万元。 |
| 关键词: | 财产保险 农业保险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