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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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015
颗粒名称: 一、财产保险
分类号: F840.6
页数: 2
页码: 335
摘要: 财产保险分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二者为火灾、爆炸、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其施救费用承担保险责任。企业财产保险主要标的是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低值易耗品。1998年,企业财产保险更名为财产综合保险,保险费率根据企业安全系数的高低分3类13级,为1~8‰不等。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保险对象扩大到民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1986~2005年,企业财产保险共收保费1129万元,支付赔款309万元,总赔付率为27.37%。家庭财产保险主要标的是房屋、家具、家电、床上用品、农用和家用交通工具。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保险人向保户收取保险储金,期满后,无论是否发生赔付均将储金退还给保户。1998年,特大洪灾赔款60万元。
关键词: 财产保险 农业保险

内容

财产保险分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二者为火灾、爆炸、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其施救费用承担保险责任。企业财产保险主要标的是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现金除外)和低值易耗品。1998年,企业财产保险更名为财产综合保险,保险费率根据企业安全系数的高低分3类13级,为1~8‰不等。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保险对象扩大到民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1986~2005年,企业财产保险共收保费1129万元,支付赔款309万元,总赔付率为27.37%。家庭财产保险主要标的是房屋、家具、家电、床上用品、农用和家用交通工具。险种分一年期普通家财保险,三、五年期家财两全保险,长效还本保险,农户平安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保险人向保户收取保险储金,期满后,无论是否发生赔付均将储金退还给保户。1995年,在家财两全保险的基础上,试办一年还本保险,1997年停办。为简化投保手续,在各企事业单位推出职工团体家财保险;在农村,推行以乡为单位的统一保额(每户10~40元)、统一费率(为2‰)、统一投保、统一签单农房保险。1986~1996年,先后有城南、二都、兰水、中港、黄陂、白竹、东陂、新丰、神岗、圳口、棠阴、南源、谭坊、梨溪、桃陂、凤冈16个乡(镇),实现了80%以上的农户参加农房统保。1986年和1994年,县民政局从救济帮困费中,向参加农房统保的每个贫困户提供1000元保险,为180户特困农民投保(每户保额为1000元的房屋保险),实行扶贫救济与保险相结合。1998年,特大洪灾赔款60万元。1986~2005年,共收家财保险费(储金除外)197万元,支付赔款87万元,总赔付率为44.16%。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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