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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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013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保险
分类号: F84
页数: 4
页码: 335
摘要: 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宜黄县设立支公司。公司内设人秘、计财、财险、人险、农险5个股室。1996年,县保险公司进行机构改革,财险、寿险分业经营。1999年3月,中保财产有限保险公司宜黄县支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黄支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宜黄县营业部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黄县支公司。县财保公司,是以财产为保险标的的商业性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分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二者为火灾、爆炸、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其施救费用承担保险责任。
关键词: 保险 保险体系

内容

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宜黄县设立支公司。公司内设人秘、计财、财险、人险、农险5个股室。1996年,县保险公司进行机构改革,财险、寿险分业经营。分设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宜黄支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宜黄营业部。1999年3月,中保财产有限保险公司宜黄县支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黄支公司(简称县财保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宜黄县营业部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黄县支公司(简称县人保公司)。
  县财保公司,是以财产为保险标的的商业性财产保险企业。内设综合部、业务部、营业部。员工7人。
  县人保公司,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开展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性人身保险企业,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约定期内发生的意外死亡、疾病、伤害或达到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公司内设综合办公室、客户服务科、团险科、中介部、营业部,下设3个代办点。
  2002年,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在宜黄设立支公司,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均在宜黄设立网点。
  第一节财产保险县内开展的财产保险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运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1986~2005年,共收保险费5272万元,业务总支出4616万元,其中支付赔款3017万元,总赔付率57.23%,给付储金268万元。
  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分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二者为火灾、爆炸、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其施救费用承担保险责任。企业财产保险主要标的是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现金除外)和低值易耗品。1998年,企业财产保险更名为财产综合保险,保险费率根据企业安全系数的高低分3类13级,为1~8‰不等。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保险对象扩大到民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1986~2005年,企业财产保险共收保费1129万元,支付赔款309万元,总赔付率为27.37%。家庭财产保险主要标的是房屋、家具、家电、床上用品、农用和家用交通工具。险种分一年期普通家财保险,三、五年期家财两全保险,长效还本保险,农户平安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保险人向保户收取保险储金,期满后,无论是否发生赔付均将储金退还给保户。1995年,在家财两全保险的基础上,试办一年还本保险,1997年停办。为简化投保手续,在各企事业单位推出职工团体家财保险;在农村,推行以乡为单位的统一保额(每户10~40元)、统一费率(为2‰)、统一投保、统一签单农房保险。1986~1996年,先后有城南、二都、兰水、中港、黄陂、白竹、东陂、新丰、神岗、圳口、棠阴、南源、谭坊、梨溪、桃陂、凤冈16个乡(镇),实现了80%以上的农户参加农房统保。1986年和1994年,县民政局从救济帮困费中,向参加农房统保的每个贫困户提供1000元保险,为180户特困农民投保(每户保额为1000元的房屋保险),实行扶贫救济与保险相结合。1998年,特大洪灾赔款60万元。1986~2005年,共收家财保险费(储金除外)197万元,支付赔款87万元,总赔付率为44.16%。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含运输工具保险。其中,机动车、船保险是运输保险的龙头险种。运输工具保险包括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钢制机帆船保险及其第三者责任险。同时开办了玻璃破碎、全车失窃、车上责任等附加保险。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公、私拥有的车辆日益增多,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经济纠纷增加,车主的保险意识随之加强。
  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是维护第三者利益为标的的保险。1993年5月,试办产品质量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产品保证保险、锅炉压力保险、车乘人员责任保险、货款保证保险、人工降雨(责任)保险、建筑工程保险。除贷款保证保险没有收到预定效果外,其余险种均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986~2005年,共收保费110万元,支付赔款5.5万元,总赔付率5%。
  农业保险含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保险。为服务科技兴农,1993年,在林业局世界银行造林办公室试办森林保险,1986~2005年,共收农业保险费12万元,总赔款支出8万元,总赔付率66.67%。
  1986~2005年全县财保业务情况单位:万元第二节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等。1996~2005年,保费总收入106844万元,支付赔款5164万元,总赔付率4.83%。其中短期人身保险赔款2877万元,占总赔付款的55.71%。
  人寿保险人寿保险分普通人寿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简易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4类。死亡保险又分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两种。
  1985年1月,县人保公司在各乡(镇)招聘了一批保险(代办)员,在全县开办简易人身保险。1996年分业经营后,县人保公司推出新型简易人身险和各种定期与终身人寿险、康宁保险等一系列人寿保险险种。交费方式有趸交、半年交和年交等,形式多样,灵活方便。10年寿险总收入93280万元,已给付或赔付2117万元,赔付率2.27%。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殘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业务,期限一般为1年。1989年初,开办各特殊工种(职业)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平安保险。2005年上学期,全县95%的中小学生参加了学生平安保险。2003年,县人保公司在原各险种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和调整,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更广泛的发展空间。年末,县人保公司经营的险种有133个。
  健康保险健康保险分医疗保险、残疾收入补助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保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致伤害时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2000年,开始试办母婴平安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保险。至2005年,母婴平安保险承保人数达1000名,收保费5万元。1996~2005年,共收健康保险费190万元,支付赔款64万元,赔付率为33.68%。
  养老保险养老年金保险种类有国寿个人养老保险、国寿养老还本保险、国寿松鹤养老保险、国寿松柏养老保险、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国寿养老年金保险、国寿团体养老年金保险。10年间,先后开办了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其对象主要是个体工商户)、村干部养老保险、独生子及两女结扎养老保险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收养老年金保费1300万元,已给付养老保险金170万元,赔付率为13.08%。
  1996~2005年全县人身保险业务情况单位:万元第三节防灾与理赔防灾防灾是保险企业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力保障。保险企业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把防灾工作落到实处。工作重点是:参加各种安全、防火、防爆等宣传和检查活动,监督、协助被保险单位整改各种隐患,减少灾害的发生;及时掌握洪灾的气象信息,组织被保险单位提前采取防范措施。1998年6月,洪灾前,组织被保险企业(被保险户)转移财产达2.8亿元,降低了损失;按保费的7‰,资助各乡(镇)和企事业单位添置消防、防汛设施和培训安全工作队伍。
  理赔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组织经济补偿是保险企业的理赔原则。20年中,全县火灾赔案35起,支付赔款86万元。1994年12月,南源发生特大火灾,保险企业为投保的32户居民赔款42万元;1997年县化工厂一起火灾,赔款13万元。
  1998年6月,因暴雨成灾赔款76万元。1986~2005年,汽车保险赔案达3000件,赔款2400万元。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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