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005 |
| 颗粒名称: | (一)市场监管 |
| 分类号: | F830.2 |
| 页数: | 2 |
| 页码: | 333 |
| 摘要: | 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金融机构执行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资产风险管理进行监控与监督,是机构监管的主要内容。县人行从维护辖区内金融体系安全、合法有效运行出发,加大监管力度。一方面从严把住“市场准入”关。县人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管理规定》中关于设立金融机构的原则与条件,按照办理程序,从严把握金融分支机构的增设。1986~2005年,县人行、县银监办事处受理并报上级行批准,前后撤销营业所(分理处)19个、储蓄所8个、信用分社5个,批准信用社降格为分社6个。另外,成功地做好县中行与县工行及其网点机构的撤并(销)工作,顺利实现了与县工行4800万元负债业务及相关业务的交接工作。 |
| 关键词: | 金融管理 金融监管体系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