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机构监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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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004
颗粒名称: 三、机构监管
分类号: F830.2
页数: 2
页码: 333
摘要: 市场监管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金融机构执行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资产风险管理进行监控与监督,是机构监管的主要内容。县人行从维护辖区内金融体系安全、合法有效运行出发,加大监管力度。一方面从严把住“市场准入”关。1986~2005年,县人行、县银监办事处受理并报上级行批准,前后撤销营业所(分理处)19个、储蓄所8个、信用分社5个,批准信用社降格为分社6个。现场检查对非现场监控发现的问题,县人行、县银监办事处派出专门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并就检查的问题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然后做出书面监管结论。
关键词: 金融管理 金融监管体系

内容

市场监管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金融机构执行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资产风险管理进行监控与监督,是机构监管的主要内容。县人行从维护辖区内金融体系安全、合法有效运行出发,加大监管力度。一方面从严把住“市场准入”关。县人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管理规定》中关于设立金融机构的原则与条件,按照办理程序,从严把握金融分支机构的增设。1986~2005年,县人行、县银监办事处共审核上报批准新设营业所(分理处)8个,储蓄所18个、城市信用社1个,农村信用分社7个。另一方面从严把握“市场退出关”,对金融机构的撤销、兼并、归口或者歇业、破产、解散,县人行切实履行起监管职责,严把“市场退出”的宣传关、维权关、调解关、鉴证关。1986~2005年,县人行、县银监办事处受理并报上级行批准,前后撤销营业所(分理处)19个、储蓄所8个、信用分社5个,批准信用社降格为分社6个。另外,成功地做好县中行与县工行及其网点机构的撤并(销)工作,顺利实现了与县工行4800万元负债业务及相关业务的交接工作。
  非现场监控自1989年实施非现场监控后,县人行监管部门从各金融机构按月报送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报表的数据中及其它有关资料,进行分析、对比,及时掌握各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发现辖内金融机构漏缴财政性存款、少缴存款准备金、备付金不足、贷存超比例、贷款超规模、信贷质量低下和资本金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下达整改通知书,取得了良好的监控效果。1992年,县人行从非现场稽核中查出各类问题21个,违规金额833万元,及时进行整改纠正。
  现场检查对非现场监控发现的问题,县人行、县银监办事处派出专门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并就检查的问题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然后做出书面监管结论。被查单位,则按结论中的处罚意见执行,并向县人行、县银监办事处提交书面整改措施。另外,县人行对辖内金融机构的整体经营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平常还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1989~2005年,开展以“存贷款真实性、信贷资产质量、委托贷款合规性、信贷资金来源与运用、房地产信贷、粮棉油资金、拆借资金、信用卡、邮政储蓄、重要凭证”等为专项内容的检查达87次,发现违规问题193起,处以罚金267万元(含冻结存款),提出整改建议107条。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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