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结算监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000
颗粒名称: 二、结算监管
分类号: F830.2
页数: 1
页码: 333
摘要: 准确结算,加速凭证传递,缩短结算过程,及时办理资金收付,是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进行结算监管的重要内容。针对银行资金流转困难,压票、退票、延压客户资金、截留他行资金、占用汇差等违反结算制度现象以及多头开户等问题,县人行加大了对会计结算和账户管理的监督。对开户行、社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乱拉客户、违规开户的行为严肃查处。对已颁证单位实行年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开户的行、社处以罚款28万元。对在金融机构开立的各种账户进行全面审核、登记,撤销不合格或违规开设的账户400户,对合格的一律颁发新证。至此,县内结算秩序恢复正常,账户管理步入规范化。
关键词: 金融管理 金融监管体系

内容

准确结算,加速凭证传递,缩短结算过程,及时办理资金收付,是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进行结算监管的重要内容。针对银行资金流转困难,压票、退票、延压客户资金、截留他行资金、占用汇差等违反结算制度现象以及多头开户等问题,县人行加大了对会计结算和账户管理的监督。
  建立结算准备金制度 1987~1998年,针对结算渠道梗阻现象和为解决结算中的矛盾及资金流转困难,县人行采取“全额清交,差额挂账计息”和行与行之间调节资金余缺,拆借清交的办法,解决了结算渠道不畅的问题。1999年开始,停止差额挂账办法,建立结算金准备制度,解决了多年来结算资金不足而挂账的问题。
  结算制度检查 1986年4月,县人行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江西省分行整顿结算纪律》的文件,布置全县金融系统对结算年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同时组织重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各种违反结算制度的问题,向被查单位发出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1986~2002年,县人行深入各行社检查,对违反结算制度的问题先后发出整改意见书16份、处罚金3.7万元,有效地遏制了延压票据、延期支付、无理拒付或迟缴欠缴等违规现象。
  规范银行账户 2004年7月,县人行组织2个清理小组,进驻各行社现场办公,历时1个多月,共清理开户单位146个,清出多头开户39户,注销多头户30户,划转存贷款金额216万元。2004年11月,县人行颁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贷款证。对开户行、社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乱拉客户、违规开户的行为严肃查处。对已颁证单位实行年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005年6月6~29日,县人行对各金融机构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检查账户700户。其中:基本账户396户,临时账户5户,专用账户253户,一般账户46户。对违规开户的行、社处以罚款28万元。对在金融机构开立的各种账户进行全面审核、登记,撤销不合格或违规开设的账户400户,对合格的一律颁发新证。至此,县内结算秩序恢复正常,账户管理步入规范化。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