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998 |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金融监管 |
| 分类号: | F830.2 |
| 页数: | 4 |
| 页码: | 332 |
| 摘要: | 金融业为国家特殊行业,事关社会稳定。为确保正常的金融秩序,县人行、县银监办事处以金融监管为主线,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重点,按照防化结合、标本兼治、统盘考虑、分类处置的方针,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对全县的金融机构、金融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储户受利益驱动,取款转存“两会”,造成农村信用社和银行基层网点的存款大搬家。对已颁证单位实行年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综合测评,有3个基层社列入高风险机构。同时建立风险预警、预报制度,制定应急方案,成立应急处理 |
| 关键词: | 金融管理 金融监管体系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