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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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98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贷款
分类号: F830.5
页数: 4
页码: 329
摘要: 2005年末,全县共有各项贷款余额85689万元。其中县农行各项贷款余额16036万元,占全县贷款总额的18.71%;县工行205万元,占0.24%;县建行2199万元,占2.57%;县农发行32473万元,占37.90%;县信用联社34776万元,占40.58%。上级核实的信贷规模和借差计划,不带配套资金,主要依靠各专业银行组织存款、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来解决。对贷款规模,全年亮底,按季控制,按月考核适时调节,并将季节性贷款的审批权上收到二级分行。为保证存款支付,县人行对各金融机构的贷款额度增大,余额增多。
关键词: 金融机构 信贷管理

内容

2005年末,全县共有各项贷款余额85689万元。其中县农行各项贷款余额16036万元,占全县贷款总额的18.71%;县工行205万元,占0.24%;县建行2199万元,占2.57%;县农发行32473万元,占37.90%;县信用联社34776万元,占40.58%。
  一、中央银行贷款中央银行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1986年,借差计划由指令性指标改为指导性指标,实行信贷计划与信贷资金分开管理。上级核实的信贷规模和借差计划,不带配套资金,主要依靠各专业银行组织存款、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来解决。1987年,按照合理供应,确定期限,有借有还,周转使用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贷款实贷权下放到二级分行,由二级分行或人行办理贷款。1989年,中国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的贷款实行“限额管理,以存定贷”的原则。对贷款规模,全年亮底,按季控制,按月考核适时调节,并将季节性贷款的审批权上收到二级分行。为保证存款支付,县人行对各金融机构的贷款额度增大,余额增多。2004年累计发放31195万元,收回25015万元,2005累计发放40334万元,收回31400万元。
  一、其它金融机构贷款粮棉油贷款 1994年6月,按组建农发行的要求,从县农行、工行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中分离出粮棉油等政策性贷款27453万元,自7月1日起由县农行专项代理。1997年元月成立县农发行时,县农行移转县发行粮棉油等政策性业务贷款27453力元。1998年,县农发行贯彻国务院粮食收购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的指示,把住购、贮、销三关,严格账户管理。是年,发放政策性贷款15435万元,比上年增加11305万元,增长2.74倍。20000年,发放政策性贷款33428万元,是政策性贷款最多的一年。此后,随着粮食市场的变化,政策性贷款波动较大。2001~2005年,分别为:1785万元、4020万元、2909万元、4500万元、8820万元。至2005年,累计发放政策性贷款94898万元。
  农业贷款 1986年县农行和县信用联社集中资金支持农业资源及农业科技开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年底,全县共有农业贷款余额1146万元。993年底,全县共有农业贷款余额2768万元,比1986年增加1622万元,增长1.42倍。县信用联社支持以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农、林、牧、副、渔的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以2005年为例,信用联社累放各项支农贷款22177万元,支持农户购买化肥、种子、农药等。是年底,全县有农业贷款余额28233万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32.95%。其中,县信用联社25631万元,占农业贷款的90.78%。
  乡镇企业贷款 1990年底,全县有乡(镇)企业贷款余额1003万元。至2005年底,乡镇企业贷款仅235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额的0.27%。
  民营企业贷款由于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其贷款也随之增加。1996年末,全县有民营企业贷款余额59万元,较1986年增加33.4万元;至2005年末,全县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10万元。较1996年增加51万元。
  建筑业贷款建筑业贷款是县建行对建筑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通过努力,争项目,筹资金,大力支持宜黄的经济建设。1995年,新建县宾馆解决贷款90万元,改变了县内接待条件差的困难。1998年,县建筑公司贷款370万元。1999年,为县一中贷款80万元,兴建了一栋学生公寓楼,改善了寄宿生住宿条件。
  基本建设(含技改)贷款 1985年,凡国家预算内投资,一律按照资金有偿使用原则。对机关、学校等非生产经营和偿还能力差的项目在还款上采取豁免政策。1986年,为避免办理繁琐的豁免手续,国家基本建设资金仍改为拨贷并存。尔后,投资主体多元化,预算外资金猛增,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膨胀。1988年10月,贯彻国务院紧缩财政、紧缩信贷,保计划内建设,压计划外建设;保生产性建设,压非生产性建设;保国家重点建设,压非国家重点建设的方针,县内基本建设贷款得以控制。为支持县观音山水电站的建设,县建行贷款1200万元;县建行在1997年,投资1200万元改善了宜黄通信设施,使程控通信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县水泥厂是宜黄的纳税大户,为了支持企业的发展,1994年发放贷款400万元,解决了企业技改资金不足的困难,使之更新了设备,扩大了再生产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扶贫贷款扶贫贷款包括老、少、边、穷贷款和贫困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贷款。1986年为174.5万元;1990~1995年分别为:76、656、、576、561、662、592万元。
  外币贷款 2005年,县外币贷款余额87万元。其中县工行50万元、县农行16万元、县建行21万元。
  1986~2005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年末余额单位:万元 1986~2005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分类统计单位:万元三、贷款利息率法定利率法定利率通称基准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国家政策拟定,报经国务院批准下达。国有商业银行虽有一定的贷款利率浮动权,但浮动幅度仍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法定贷款利率同存款利率一样。1990年3月,对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改用3个占用期限实行差别利率。1988年9月,缩小粮棉油、民政福利贷款同一般贷款利率之间的比差。1995年1月,技改贷款利率按占用期限实行差别利率。1998年3月,取消粮棉油贷款的优惠利率。
  浮动利率贷款的浮动利率,是在国家法定利率的基础上遵循利率的经济杠杆作用、增强信誉观念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定和审查批准,授权各专业银行总行制定的浮动利率。国家除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性银行贷款利率和各项存款利率等不能浮动外,其它各类贷款都可以在规定的幅度内上下浮动。按现行规定,信用联社贷款利率最高可上浮50%,最低可下浮10%;商业银行和城信社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最高可上浮30%最低可下浮10%。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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