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税税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963
颗粒名称: 一、地方税税种
分类号: F810.7
页数: 1
页码: 324
摘要: 根据地方税改革要求,县地方税务局开征的税种有13个。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乡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房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地方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筵席税(暂停征)、资源税。根据国税发56号文件精神,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于2000年1月1日停止征收。另外,还负责省政府授权代征的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关键词: 地方决算 地方税收

内容

根据地方税改革要求,县地方税务局开征的税种有13个。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乡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房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地方和外资银行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筵席税(暂停征)、资源税。根据国税发(2000)56号文件精神,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于2000年1月1日停止征收。另外,还负责省政府授权代征的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