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962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地方税收 |
| 分类号: | F810.7 |
| 页数: | 2 |
| 页码: | 324 |
| 摘要: | 1994年9月,宜黄县地方税务局成立。实行地区(市)地税局与县政府双重领导,以地区(市)地税局垂直管理为主。局机关内设5个股室、2个中心、1个所(发票所)。下辖4个分局和1个办事服务大厅。税收分配关系是:省级收入有金融、保险营业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工业所得税;县级收入有县属企业的地方各税;乡(镇)级收入有乡(镇)企业、个体经济及其它单位地方各税。地方税税种根据地方税改革要求,县地方税务局开征的税种有13个。另外,还负责省政府授权代征的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税收入县地税收入,呈逐年增加态势。此外,上10万元以上的税种有城建税、房产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
| 关键词: | 地方决算 地方税收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