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959 |
| 颗粒名称: | 二、国税征管 |
| 分类号: | F810.4 |
| 页数: | 1 |
| 页码: | 323 |
| 摘要: | 县国税局成立后,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完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纳税辅导、纳税检查、违章处理、减免税管理、发票管理等制度。2005年,全县共有纳税单位和个人1346户。其中,国有经济30户、集体经济21户、私营经济68户、个体工商业户1126户。因此,核销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年5月,侦破非法取得增值税发票进行偷税案件1起,补交税款50万元。同年9月,重新审定103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过审核保留91户一般纳税人资格、取消12户一般纳税人资格。通过清查,个体税款入库率由65.6%提高到90%。对县城的无证业户进行清理整顿,补办税务登记证36户、补征增值税29467元,罚款7000余元。但偷漏税情况仍然严重。 |
| 关键词: | 税收管理 税收征管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