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958 |
| 颗粒名称: | 一、国税税种 |
| 分类号: | F810.4 |
| 页数: | 1 |
| 页码: | 3 |
| 摘要: | 1995~2005年,县国家税务局先后开征的税种有10个。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滞纳金、补税罚款收入、国有企业所得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为地税代征税种。1996年,国家取消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1997年开始征金融系统的中央、省级营业税。1998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移交给地方税务局征收。 |
| 关键词: | 税收管理 税收征管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