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家税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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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95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国家税收
分类号: F810.4
页数: 3
页码: 322
摘要: 1994年9月,宜黄县国家税务局成立。1996年5月,撤销二都分局中港征收站,其业务并入兰水征收站;撤销黄陂分局白竹征收站,其业务由黄陂分局直管;撤销棠阴分局南源征收站,其业务由棠阴分局直管。原二都分局兰水征收站划归黄陂分局,谭坊分局梨溪征收站、桃陂征收站划归城区分局。1998年底,基层有城区、黄陂、棠阴3个分局和二都、兰水、东陂、新丰、神岗、圳口、梨溪、谭坊、桃陂9个征收站。同时,城区、黄陂、棠阴3个分局升格为副科级单位。2001年4月,撤销黄陂分局,并入棠阴分局。
关键词: 税收管理 税收征管

内容

1994年9月,宜黄县国家税务局成立。局机关内设6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税政股、征管股、计财股、人教股、监察室;设4个直属机构,即稽查分局、咨询所、发票所、信息中心;下辖第一分局、第二分局、二都分局(管辖二都、兰水、中港3个征收站)、黄陂分局(管辖黄陂、东陂、新丰、白竹4个征收站)、棠阴分局(管辖棠阴、圳口、神岗、南源4个征收站)、谭坊分局(管辖谭坊、桃陂、梨溪3个征收站)。1995年9月,撤销第一、第二分局,成立城区分局。1996年5月,撤销二都分局中港征收站,其业务并入兰水征收站;撤销黄陂分局白竹征收站,其业务由黄陂分局直管;撤销棠阴分局南源征收站,其业务由棠阴分局直管。8月,撤销二都分局、谭坊分局,改设二都征收站(隶属黄陂分局)、谭坊征收站(隶属城区分局)。原二都分局兰水征收站划归黄陂分局,谭坊分局梨溪征收站、桃陂征收站划归城区分局。1998年底,基层有城区、黄陂、棠阴3个分局和二都、兰水、东陂、新丰、神岗、圳口、梨溪、谭坊、桃陂9个征收站。同时,城区、黄陂、棠阴3个分局升格为副科级单位。2001年4月,撤销黄陂分局,并入棠阴分局。全县划为两片:黄陂片包括二都、中港、黄陂、东陂、新丰6个税务征收站,由城区税务分局管辖;棠阴片包括神岗、圳口、棠阴3个税务征收站,由棠阴税务分局管辖。至2005年底,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监察室、信息中心、计划财务股、税收法规股、征收管理股、税源管理科、税源管理二科、办税服务厅、考评办、稽查局。下辖城区分局、棠阴分局。
  1994~2005年,县国税局仍在西马路75号国税大楼办公,2005年底迁至河东新区世纪大道国税综合办公大楼办公。
  国税税种 1995~2005年,县国家税务局先后开征的税种有10个。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滞纳金、补税罚款收入、国有企业所得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为地税代征税种。1996年,国家取消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1997年开始征金融系统的中央、省级营业税。1998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移交给地方税务局征收。
  国税征管县国税局成立后,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完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纳税辅导、纳税检查、违章处理、减免税管理、发票管理等制度。1994年,全县共有纳税单位和个人1872户,其中国有工商企业153户、集体企业167、私营经济4户、个体工商业户1544户。2005年,全县共有纳税单位和个人1346户。其中,国有经济30户、集体经济21户、私营经济68户、个体工商业户1126户。
  1995年2月,对全县150户一般纳税人资格进行复查,发现有48户销售额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其财务核算不健全,没有固定经营(生产)场所,属买空卖空的皮包公司,按规定不能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核销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年5月,侦破非法取得增值税发票进行偷税案件1起,补交税款50万元。同年9月,重新审定103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过审核保留91户一般纳税人资格、取消12户一般纳税人资格。同时,国税局与地税、工商、商业等部门组成清理小组,对街头巷尾的肉摊、水果摊、小百货摊等流动地摊进行清查,查出漏管户13户,调高税负19户,补办税务登记20户,清查补税3000余元,罚款400元。通过清查,个体税款入库率由65.6%提高到90%。年末,纳税户达1654户、增值税纳税人1646户,其中一般纳税人91户。1996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纳税人申报、核查、年检制度,1997年,制定了《宜黄县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建账暂行办法》。对县城的无证业户进行清理整顿,补办税务登记证36户、补征增值税29467元,罚款7000余元。进一步整顿纳税秩序,加强规范化征收管理。但偷漏税情况仍然严重。至2005年,累计查补税款286.58万元、加收滞纳金9.86万元,查补能源交通基金38.31万元。
  国税收入 1995~2005年,国税收入每年都有增加。1995年为993.63万元,2000年增至1152.13万元,增加158.50万元,增长15.95%;2005年为2202.22万元,比1995年增加1208.59万元、增长1.22倍,比2000年增加1050万元、增长90.14%。其中中央和省级由1995年的623.17万元,增加到2000年的895.60万元,增长43.72%,2005年为1602.17万元,比1995年增长1.57倍,比2000年增长78.89%;县级1995~2003年却有所减少,1995年为370.51万元、2000年减少为256.53万元,减少30.76%;2003年为339.91万元,减少8.26%。
  1995~2005年全县国税完成情况单位:万元国税结构 1995~2005年,县国税以增值税为主,每年都在880万元以上。2005年,为1782万元。营业税每年递减,1995年为54.71万元,2003年仅为4.10万元。个人所得税自1999年起每年都有增加,1999年只有0.69万元,2005年为224.93万元。
  1995~2005年全县国税税源结构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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