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953 |
| 颗粒名称: | 一、开征税种与税制改革 |
| 分类号: | F810.4 |
| 页数: | 2 |
| 页码: | 320 |
| 摘要: | 1994年1月,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国营企业调节税、国营企业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筵席税。县税务局开征税种和基金33个,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筵席税、特别消费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屠宰税、资源税、国营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盐税、建筑税、烧油特别税、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资金、教育费附加、税款滞纳金和补税罚款收入等。 |
| 关键词: | 税收管理 税收征管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