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945
颗粒名称: (二)监督管理
分类号: F812.2
页数: 1
页码: 319
摘要: 1991年11月,县会计中心成立,为县财政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委派会计管理工作。2000年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均已实行会计委派制,并在部分企业委派了财务总监。2001年9月,设立会计集中核算大厅,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及省直管单位由县财政拨款部分实行集中核算,取消单位账户,由县财政局在农行设立“单一账户”,集中进行核算,集中办理资金结算;统一委托代理,统一账户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对会计业务量大,在乡(镇)设有直管单位的部门实行两级报账,即下属单位向主管部门报账,主管部门统一向会计核算大厅报账。
关键词: 财政管理体制 财政监督

内容

1991年11月,县会计中心成立,为县财政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委派会计管理工作。2000年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均已实行会计委派制,并在部分企业委派了财务总监。2001年9月,设立会计集中核算大厅,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含县直驻乡镇条管单位)及省直管单位由县财政拨款部分实行集中核算,取消单位账户,由县财政局在农行设立“单一账户”,集中进行核算,集中办理资金结算;统一委托代理,统一账户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对会计业务量大,在乡(镇)设有直管单位的部门实行两级报账,即下属单位向主管部门报账,主管部门统一向会计核算大厅报账。
  2003年10月,各乡(镇)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建立会计核算大厅,设立农税征收、村级代理、涉农收费和财务核算4个窗口柜台,全县136个村级财务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代理,建立起县、乡(镇)、村财务监督网络,有效地进行了财政监督。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