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943 |
| 颗粒名称: | 一、检查监管 |
| 分类号: | F812.2 |
| 页数: | 2 |
| 页码: | 318 |
| 摘要: | 财经检查县财政局设有专门监察机构,负责查处全县违反财政政策和财政纪律的行为和案件,重点查处群众反映较大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财务。1986年,财务大检查237个单位。查出偷漏税款:交通重点建设基金0.68万元,滥发钱物等6.69万元,违反价格管理收入0.27万元,其它金额6.57万元。年底统计,全县1423个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共查出偷漏税款21.73万元,追缴入库金额12.09万元。1994~2004年,共检查2484户,查出违法案件60起,违纪案件200起,查出违纪金额925.2万元,应缴入库801.2万元已全部追缴入库。1998年起,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和法制的逐步健全,国务院决定不再进行一年一度的“三大检查”。 |
| 关键词: | 财政管理体制 财政监督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