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938 |
| 颗粒名称: | 二、预算外资金管理 |
| 分类号: | F812.2 |
| 页数: | 1 |
| 页码: | 318 |
| 摘要: | 1988年,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发出《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通知》,对收费项目、标准、管理及使用作了明确规定。是年10月,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性收费开始使用由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1999年4月,县政府批转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关于《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办法》。自7月1日起,县本级全面推行“票款分离”。全面清理、审核收费项目,审定县直88个单位236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19个单位的罚没款项目,制定现行收费项目及罚没项目的代码表,设计和印制各种“票款分离”票据。 |
| 关键词: | 财政管理体制 财政监督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