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项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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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928
颗粒名称: 五、专项收入
分类号: F8
页数: 1
页码: 313
摘要: 专项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和部门,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专项收费的项目较多,其中大部分已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控管。2005年,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有:排污费收入、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直接征收和规定用途使用。另外,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有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和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等三项。
关键词: 财政经济 财税

内容

专项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和部门,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专项收费的项目较多,其中大部分已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控管。2005年,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有:排污费收入、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直接征收和规定用途使用。另外,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有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和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等三项。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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