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业特产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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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923
颗粒名称: (二)农业特产税
分类号: F8
页数: 2
页码: 312
摘要: 1986~1993年,宜黄县按国务院1983年11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开征农林特产税。1994年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将木竹等部分应税农产品征收的产品税与原农林特产税合并,统一征收农业特产税。2004年1月,根据《江西省财政厅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
关键词: 财政经济 财税

内容

1986~1993年,宜黄县按国务院1983年11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开征农林特产税。1994年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将木竹等部分应税农产品征收的产品税与原农林特产税合并,统一征收农业特产税。1994年5月,按《江西省征收农业特产税实施办法》征收。
  1994~2003年农业特产税项目及税率 1994年,征收农业特产税最多。2004年1月,根据《江西省财政厅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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