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917 |
| 颗粒名称: | 卷十一 财税 金融 |
| 分类号: | F8 |
| 页数: | 30 |
| 页码: | 309 |
| 摘要: | 全县财政收入和支出呈逐年增长的趋势,1986年地方财政收入891万元,2005年地方财政收入增加到4040万元。21世纪初,支出往往大于收入,不足部分由上级财政转移支付。2005年年末储蓄余额118734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5689万元。财产保险收入267万元,赔付369万元。人寿保险收入24439万元,赔付1152万元。第一章财政县财政局是县政府主管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综合管理全县财政收支,主管执行财政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1998年,成立会计核算中心。下辖5个事业单位:县政府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会计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契税所。每年年终进行财政决算,一般分两步进行。 |
| 关键词: | 财政经济 财税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