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地籍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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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906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地籍管理
分类号: F205
页数: 1
页码: 303
摘要: 修测编绘了凤冈镇1:1000的多用途地籍图30幅,根据用途差异,将凤冈镇500万平方米土地分为10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借阅,如需借阅,须经本人单位开具证明、说明原由、分管领导签署准查意见方可查阅,阅后及时归档。
关键词: 国土管理 国土整治 环境管理

内容

一、初始登记 1989年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报、登记、发证,确认土地使用权属工作。
  1989年6月~10月,开展宜黄县城(凤冈镇)地籍调查,并作为抚州地区城镇地籍调查试点,按照国家城镇地籍调查技术规程,抽调7名技术骨干,以宗地为单位,历时5个月时间,查清了凤冈镇城区规划范围4.979平方公里,2457宗土地位置、权属、界址、用途。修测编绘了凤冈镇1:1000的多用途地籍图30幅,根据用途差异,将凤冈镇500万平方米土地分为10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一级类汇总:商业金融用地3500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0.7%;工业仓储用地160266.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2%;市政用地64266.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3%;公共设施用地7900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5%;交通用地25733.3平方米,占总面积的0.5%;特殊用地17866.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0.36%;水域用地147066.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农用地1554266.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1.1%;其他用地2742933.3平方米,占总面积的55%;调处土地权属纠纷326起,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2457本,确认使用权属,此项工作荣获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应用科学技术”三等奖。
  二、日常管理按照地籍调查,初始登记发证起,积极开展日常地籍变更工作,对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新增建设用地、经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涉及国有单位之间以及居民个人之间的土地转让等进行日常地籍变更登记,主要从宗地档案、地籍图地类进行变更,2005年,变更宗地档案1000余份。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要求,每年年终进行全县在土地详查的基础上进行地类变更,同时按上级复查变更技术规程要求,组织各乡(镇)国土所负责本乡(镇)非农建设、生态退耕、灾毁等发生的地类进行变更。
  三、建立档案归档手续地籍档案是土地使用者权属来源、土地取得方式、土地使用面积、四周界址、使用年限等初始存查资料,每宗地必须具有土地征用或转让协议,出让补办出让或行政划拨手续,招拍、批文、评估、建房表、宗地草图、指界委托、界址表、登记卡,并经过审查、审核,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归档,到2005年底已归档保管宗地档案约6万余宗。
  四、建立档案保管备查制度档案室设专人保管,保管人负责档案整理归档,防潮防虫。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借阅,如需借阅,须经本人单位开具证明、说明原由、分管领导签署准查意见方可查阅,阅后及时归档。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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