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905 |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
| 分类号: | F205 |
| 页数: | 2 |
| 页码: | 302 |
| 摘要: | 1994年,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宜黄县城镇土地定级估价试行规定的通知》,制定了城镇征用集体土地补偿价格以及基准地价,对全县土地使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标志着宜黄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起步,变过去土地利用“三无”为“三有”,土地市场逐步建立。初步形成了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机制,从过去把土地看作一种资源,到看到土地的使用价值,同时把土地看作一种可流通的资产和交换价值。县政府每年都有一笔来自土地资产的可观收益,1993~1998年土地收益上缴财政262万元,1999~2005年每年土地收益上缴财政120万元。 |
| 关键词: | 国土管理 国土整治 环境管理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