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基本农田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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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90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基本农田保护
分类号: F205
页数: 1
页码: 302
摘要: 1996年9月中旬开始,县国土局牵头组织由农业、城建组成试点工作组,在桃陂乡圣华村开展基本农田划定试点工作。在试点结束后的10月在全县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至1997年3月中旬基本结束,并经地区局派专家验收合格。全县1997年经划定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8248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75.59%;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牌41块,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158份,其中,县政府与乡(镇)签订责任状16份、乡(镇)与村委会签订责任状142份;编制县、乡两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彩色图17幅,县级按1:5万、乡(镇)按1:25万比例绘制。
关键词: 国土管理 国土整治 环境管理

内容

1996年9月中旬开始,县国土局牵头组织由农业、城建组成试点工作组,在桃陂乡圣华村开展基本农田划定试点工作。在试点结束后的10月在全县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至1997年3月中旬基本结束,并经地区局派专家验收合格。
  全县1997年经划定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8248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75.59%;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牌41块,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158份,其中,县政府与乡(镇)签订责任状16份、乡(镇)与村委会签订责任状142份;编制县、乡两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彩色图17幅,县级按1:5万、乡(镇)按1:25万比例绘制。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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