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土地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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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90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土地监察
分类号: F205
页数: 2
页码: 301
摘要: 1986年3月,县委、县政府制订《关于全面开展土地清查和发放宅基地使用证的工作方案》,成立清查小组,同年4~6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土地大清查工作。重点清查私人建房占地、买卖、租赁、违章侵占土地的情况、企事业单位占地情况、砖瓦粘土占地情况。丈量登记,核发宅基地使用证和临时使用证。基本上完成全县非农业生产用地的清查和宅基地发证工作。此项清查共查出违法用地案件350件,占地面积4.13公顷,退回土地0.8公顷,处理土地权属纠纷326起,确定1000余宗土地使用权。据统计,此次全县共查出土地隐形交易124宗,面积4600平方米,按照政策规定补交了各种应交规费8万余元。未处理案件129起,结案率77%。
关键词: 国土管理 国土整治 环境管理

内容

1986年3月,县委、县政府制订《关于全面开展土地清查和发放宅基地使用证的工作方案》,成立清查小组,同年4~6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土地大清查工作。重点清查私人建房占地、买卖、租赁、违章侵占土地的情况、企事业单位占地情况、砖瓦粘土占地情况。丈量登记,核发宅基地使用证和临时使用证。基本上完成全县非农业生产用地的清查和宅基地发证工作。
  1990年4月1日~5月31日,对全县1987年以来未执行《土地管理法》进行大检查,重点清查:政府各职能机构和各乡(镇)越权审批土地的情况;县、乡、村和各企事业单位非法征占土地进行各项建设的情况;个人建房、非法占地,尤其是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非法占地烧砖瓦的情况。此项清查共查出违法用地案件350件,占地面积4.13公顷(其中:集体0.8公顷,个人3.33公顷),退回土地0.8公顷(含立案拆除2户违章房屋198平方米),处理土地权属纠纷326起,确定1000余宗土地使用权。
  1991年2月,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加强砖瓦窑(厂)用地管理的通告》,通告规定:本县行政辖区内的新建、原有、改扩建的一切经营形式的砖瓦窑(厂),一律按国家建设用地或乡村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程序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交纳各种税费,每年办理一次。对未批先建(用)、少批多占、批东建西、强占耕地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此通告执行以后,乱建砖瓦窑(厂)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1995年3~8月,在全县开展乡(镇)国有土地隐形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这次清理整顿主要是对全县各乡(镇)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有土地1987年1月1日后进行非法买卖、出租、转租、转让、抵押、出让或过户的获利者(包括土地的建筑物);无偿占用土地,进行土地开发经营截取级差地租;以土地为资本联营联建、分取房屋或实物,以土地入股办企业分取红利的;没有申报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的单位和个人等。通过清查,加强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有效地推进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有流动的土地使用制度的实施。据统计,此次全县共查出土地隐形交易124宗,面积4600平方米,按照政策规定补交了各种应交规费8万余元。
  1997年4月15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停止对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征用和审批,同时制定了《宜黄县非农建设违法用地处理暂行规定》,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农建设用地大检查。采取“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的方法,对部分典型案件进行从严处理,全县共查出违法用地255宗,总面积11.73公顷,作出处理196宗,结案率76%。
  1999年4月,清查全县领导干部(副科级以上)违法违规建私房,重点清查住房面积,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少交漏交规费、税费问题,对严重违法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同年,在全县进行国有土地证书年检工作,查出非法转让土地10多宗,面积2000平方米,共查处各类违法用地92宗,面积15.53公顷,送县法院强制执行5宗。
  1991~2005年,全县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案件(不包括大清理案件)778起,面积30.01公顷(其中耕地3.27公顷),收缴罚款15万余元,调解各类土地纠纷385起(其中历史遗留问题32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0起,拆除违章建筑房屋2幢,处理侵权案件22起,制止违章建筑74起。未处理案件129起,结案率77%。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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