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903 |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土地监察 |
| 分类号: | F205 |
| 页数: | 2 |
| 页码: | 301 |
| 摘要: | 1986年3月,县委、县政府制订《关于全面开展土地清查和发放宅基地使用证的工作方案》,成立清查小组,同年4~6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土地大清查工作。重点清查私人建房占地、买卖、租赁、违章侵占土地的情况、企事业单位占地情况、砖瓦粘土占地情况。丈量登记,核发宅基地使用证和临时使用证。基本上完成全县非农业生产用地的清查和宅基地发证工作。此项清查共查出违法用地案件350件,占地面积4.13公顷,退回土地0.8公顷,处理土地权属纠纷326起,确定1000余宗土地使用权。据统计,此次全县共查出土地隐形交易124宗,面积4600平方米,按照政策规定补交了各种应交规费8万余元。未处理案件129起,结案率77%。 |
| 关键词: | 国土管理 国土整治 环境管理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