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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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884
颗粒名称: 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分类号: F239.65
页数: 1
页码: 295
摘要: 1984年,开始对县党政群、司法机关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等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审计范围包括行政事业经营、专项经费、预算外收支等。其中,1984~1992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以报送审计为主,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单位实施一年一次就地审计。1993~1996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定期报送审计改为经常性就地审计。1997~2005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与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结合进行。以后,贯彻突出重点、全面审计原则,扩大了审计覆盖面,加大了审计监督力度,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都纳入审计监督,分期分批地进行审计。
关键词: 财政审计 金融审计

内容

1984年,开始对县党政群、司法机关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等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审计范围包括行政事业经营、专项经费、预算外收支等。其中,1984~1992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以报送审计为主,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单位实施一年一次就地审计。1993~1996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定期报送审计改为经常性就地审计。1997~2005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与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结合进行。以后,贯彻突出重点、全面审计原则,扩大了审计覆盖面,加大了审计监督力度,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都纳入审计监督,分期分批地进行审计。
  1989~1998年,县审计局对全县16个乡(镇)人民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实行每年审计三分之一、三年审一次办法,每年审几个乡(镇)。通过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隐瞒截留转移收入、农业税减免款未及时发放或未直接发放到农民手里等。
  1999~2005年,连续7年对全县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实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乡(镇)直属部门中学、医院等,查出的主要问题是财政收支不真实、预算约束软化、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等。
  在审计监督中,县审计局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配合治理“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建设,把行政机关执法单位和中、小学校、医院等列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开展专项审计与审计调查。对县工商局1983~1984年规费和罚没收入进行审计。1989年,对县烟草公司、城管监察队、物价检查所、工商局、公安局、林业局罚没收入的专项审计。1995年对教育卫生系统及其部分单位财务收支审计。2002年对县公安局上年度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支两条线作了专项审计调查,同年还对县建设系统(城建局及其下属单位)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情况作了审计调查。通过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出售药品违反规定加价、罚没收入不及时上缴财政、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票据使用不合规范、坐收坐支行政收费等问题存在,县审计局均一一依法进行了查处。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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