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特种设备监督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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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88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特种设备监督与管理
分类号: F726.2
页数: 2
页码: 293
摘要: 2001年5月,特种设备管理的职能由县人事劳动局划转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03年国务院颁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县质监局依据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开展“土”锅炉、“土”容器、液化气站、加油站等专项整治,并进行设备普查登记建档。企业非法安装和维修特种设备的诸类事故隐患,即时下达监察意见书,按照《条例》要求限期整改,帮助完善各种制度、手续,达到要求。企业逾期未改正的处以经济罚款,情节严重或无法整改达到要求的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整顿。
关键词: 物价管理 物价监督

内容

2001年5月,特种设备管理的职能由县人事劳动局划转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03年国务院颁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县质监局依据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开展“土”锅炉、“土”容器、液化气站、加油站等专项整治,并进行设备普查登记建档。2005年全县有锅炉65台、压力容器具53台、起重机械33台。建立了安全监察责任制,完善锅炉压力容器7个环节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检查中发现,有未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发证而使用的、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与求援预案而投入使用的,使用未经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企业非法安装和维修特种设备的诸类事故隐患,即时下达监察意见书,按照《条例》要求限期整改,帮助完善各种制度、手续,达到要求。企业逾期未改正的处以经济罚款,情节严重或无法整改达到要求的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整顿。同时注重特种设备现场监察工作。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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