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875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计量监督与管理 |
| 分类号: | F726.2 |
| 页数: | 2 |
| 页码: | 292 |
| 摘要: | 为保证使用中的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计量法》规定要实施周期检定,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和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及安全防护等四个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依法实施强制检定。对于水表和电表委托授权县自来水公司和县电力公司进行强制检定。对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自行检定,质监部门以监督方式进行管理。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1986~2004年,共查处计量违法案件50起,罚款6万元。 |
| 关键词: | 物价管理 物价监督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