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868 |
| 颗粒名称: | 第八节 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
| 分类号: | F406.69 |
| 页数: | 2 |
| 页码: | 287 |
| 摘要: | 1986~2000年,县工商局加大对投机倒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15年中,共查处投机倒把案件96件,处罚金额达36.856万元。查处的投机倒把违法行为主要有:倒卖票证、倒卖进口轿车、倒卖农业生产资料、制作销售假冒劣商品等。1994年,在开展打击走私贩私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处的进口轿车走私案件处罚金额高达32.5万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共查处不正当案件37件,罚没金额34.158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华英纸品厂作出了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于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关键词: | 工业企业管理 市场管理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