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867 |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
| 分类号: | F406.69 |
| 页数: | 2 |
| 页码: | 286 |
| 摘要: | 1991年12月24日,宜黄县消费者协会成立。机构设在县工商局内,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有基层消协分会11个,县法院、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卫生局、县防疫站、县城建局、县物价局7个理事单位。宜黄县消费者协会成立后,切实履行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职能,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02年,宜黄县消费者协会对各级消协组织授发的牌匾、证书了进行清理,收回市级授予的牌匾8块、县级32块、“无假货承诺示范商店”牌匾45户、“质量信得过”承诺牌匾120块。宜黄县消费者协会成立15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91件,件件妥善处理,为消费者共挽回经济损失106.11万元。1991~2005年全县受理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说明:2005年只统计到9月止。 |
| 关键词: | 工业企业管理 市场管理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