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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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867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分类号: F406.69
页数: 2
页码: 286
摘要: 1991年12月24日,宜黄县消费者协会成立。机构设在县工商局内,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有基层消协分会11个,县法院、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卫生局、县防疫站、县城建局、县物价局7个理事单位。宜黄县消费者协会成立后,切实履行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职能,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02年,宜黄县消费者协会对各级消协组织授发的牌匾、证书了进行清理,收回市级授予的牌匾8块、县级32块、“无假货承诺示范商店”牌匾45户、“质量信得过”承诺牌匾120块。宜黄县消费者协会成立15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91件,件件妥善处理,为消费者共挽回经济损失106.11万元。1991~2005年全县受理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说明:2005年只统计到9月止。
关键词: 工业企业管理 市场管理

内容

1991年12月24日,宜黄县消费者协会成立。机构设在县工商局内,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有基层消协分会11个,县法院、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卫生局、县防疫站、县城建局、县物价局7个理事单位。
  宜黄县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协)成立后,切实履行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职能,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992年11月,在县城组织大型假冒劣商品展览,利用广播、宣传图片等形式,向消费者介绍打击假冒劣商品情况。1996年在全县各大市场开展“缺一补五罚十”承诺活动。1997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讲诚实、反欺诈消费者知识竞赛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1998年紧紧围绕农村消费者这个主题,开展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散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出动宣传车12辆次,现场接受咨询2785人,开通315消费者投诉专线,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当年评选出地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4户、省级1户。1999年开展安全、健康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万多份,接受咨询2300人次,评选出4家地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2000年3月15日,开展明明白白消费主题宣传活动,接受咨询2600人次;2001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9件,调解95件,调解率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562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1件。2002年,宜黄县消费者协会对各级消协组织授发的牌匾、证书了进行清理,收回市级授予的牌匾8块、县级32块、“无假货承诺示范商店”牌匾45户、“质量信得过”承诺牌匾120块。2003年开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接待消费者咨询21069人次。2004年开展以诚信、维权主题宣传活动。2005年开展健康、维权主题宣传活动。宜黄县消费者协会成立15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91件,件件妥善处理,为消费者共挽回经济损失106.11万元。
  1991~2005年全县受理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说明:2005年只统计到9月止。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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