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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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856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12
页码: 277
摘要: 1998年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所属的行政职能部门,实行双重领导。1999年1月,县工商局上划归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第一节机构人员 1986年,县工商局内设:人秘股、工商企业管股、合同管理服、市场管理股4个股,下设凤冈、二都、兰水、黄陂、东陂、神冈、棠阴、圳口、梨溪9个乡(镇)工商所,在职人员75人。1988年1月,批准增设个体经济管理股。1989年6月,设立经济检查股。1994年8月,增设法规室,与合同管理股合署办公,负责对本部门办理案件进行书面审核。1996年,县工商局内设机构增至9个。摊位分日用品、服装、五金、鞋帽、蔬菜、肉类、禽类、鱼类、水果、干货8个区,日进市场交易人数约6000余人,日商品成交额约34万元。
关键词: 国民经济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内容

1998年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所属的行政职能部门,实行双重领导。1999年1月,县工商局上划归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
  第一节机构人员 1986年,县工商局内设:人秘股、工商企业管股、合同管理服、市场管理股4个股,下设凤冈、二都、兰水、黄陂、东陂、神冈、棠阴、圳口、梨溪9个乡(镇)工商所,在职人员75人。1988年1月,批准增设个体经济管理股。1989年6月,设立经济检查股。1993年1月,设立商标广告管理股。1994年8月,增设法规室,与合同管理股合署办公,负责对本部门办理案件进行书面审核。
  1996年,县工商局内设机构增至9个。即:办公室、教育法制监察股、企业注册监督管理股、市场监督管理股、经济检查监督管理股、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经济合同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财务装备股。另设有个私经济协会办公室和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下设:凤冈、城南、二都、兰水(含中港)、黄陂(含白竹)、东陂、神冈、棠阴、谭坊、梨溪12个乡(镇)工商所,增设县城丰乐商城工商所共13个基层工商所。
  1998年,进行了一系列机构改革,原凤冈工商所和丰乐商城工商所合并为直属工商所(履行原两所监管职能),并在原有下设机构中增设了公平交易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县公平交易违法案件的查处),是年在职人员增至112人。
  2000年工商局机构再次进行撤并,内设:人秘股、财务股、法制监察室、经检合同股、企业个体股、商广市管股6个股和个私经济协会、消费者协会两个群团组织常设机构。下设:直属、二都、兰水、黄陂、东陂、圳口、棠阴、谭坊8个基层工商所及公平交易执法大队,在职人员96人。2002年,核定县工商局机构15个,其中局机关设:办公室、市管股、个体股3个职能股室,设党组纪检监察室、设2个副科级直属局(即公平交易局和企业注册局),下设凤冈、中港、东陂、棠阴、梨溪5个基层分局,保留个协和消协两个事业单位,增设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两个机构,有在职人员84人(其中公务员59人)。
  2005年8月,经省编委批准,县工商局增设政研法规股。至同年9月底,县工商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市管股、个体股、政研法规股、党组纪检监察室、公平交易局(副科级)、企业注册局(副科级)、个协办公室、消协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和凤冈、中港、东陂、棠阴、梨溪5个基层工商分局。有在职人员68人(其中公务员57人),离岗退养和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享受副县级待遇人员5人)。
  第二节企业登记管理一、国有、集体企业登记管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管理股负责全县国有、集体企业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1986年,对1984年以前开办的公司进行全面清理。1989年对全县39家公司进行清理整顿,撤消扶贫实业公司、老区开发公司、信托贸易公司、资源综合开发公司的注册登记。按国务院的要求,对彩电实行专营管理,核定5个彩电专营点,重新建立企业档案。
  1992年,宜黄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三三制”,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兴办经济实体,在企业登记注册中实行“三个放宽、一个简化”(对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分支机构的设立不作限制,简化企业登记审批程序)的措施,简化企业登记审批程序,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方式、分支机构的不作限制,只要非专营、专卖的项目,一律给予批准。
  1995年,加强对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办经济实体的脱钩工作,对全县14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办经济实体进行清理。
  1996年,对1994年元月30日以前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新规范登记。1997年清理假集体企业41户、“三无企业”59户,查处企业违法违章案件16起,组织全县验资、资产评估机构加入“江西企业及产品数据库”,入库率达138.84%。
  1998年,积极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对1996~1997年经县国有集体企业转轨建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企业办理经济性质变更登记,其中有国有转制企业8户,集体转制企业4户,清理假集体企业132户。
  1986年,全县有国有、集体企业363户,其中法人企业63户、营业企业300户,从业人员9244人,注册资金4748万元。从1996年到2003年,对全县部分企业进行转制并进一步规范企业登记管理,严格企业登记注册条件,对不符合登记企业条件予以撤消,转为个体或私营企业登记;对全县范围内的土地、物价、房地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验资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对历年来未依法参加年检的756户国有、集体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其中491户当年仍未依法参加年检的企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处理。2002年开始对全县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实行微机化管理。至2005年8月,全县共有国有、集体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325户,其中法人企业113户、营业企业212户,拥有注册资金13222万元。
  1986~2005年全县企业登记情况单位:个、人、万元二、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 1986年,宜黄县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业股负责。1988年1月,工商局设立个体经济管理股,专门负责个体和私营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使全县个体私营企业的管理逐步走上正轨。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因而全县的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更加迅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1986年的2043户、从业人员3521人发展到2005年(9月)的4293户、从业人员9342人,注册资金6808万元,翻了一番。
  1986~2005年全县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情况单位:户、人、万元说明:本表包括私营企业在内,注册资金50万元的16户,注册资金100万元的2户,吸纳下岗职工为累计数,新增871户新发展数。
  1986~2004年全县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情况第三节市场管理一、市场建设宜黄县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县城和各乡镇先后建立各类集贸市场29个。其中有边界贸易市场3个、粮食批发市场2个、笋干白莲批发市场3个、仔猪批发市场1个,有蔬菜、水果、食品、日杂百货等其他市场20个。如黄陂镇边界贸易市场于1989年投资97万元建成,市场面积10800平方米,分肉食、蔬菜、食品、百货、农副产品、水果、柴炭7个经营区,是全县乡(镇)规模最大的市场,当年12月投入使用开业当日,县人民政府举办边界贸易市场物资交流会,吸引省、地及10多个周边县市的6万多客商参会,日市场商品成交额几十万元。全县集贸市场商品丰富、花色品种齐全,十分繁荣活跃,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据不完全统计,2000~2005年9月底,累计全县集贸市场成交额达122933万元。
  1986年全县集贸市场12个。1991年,在城南、棠阴、东陂、梨溪、县城丰乐桥兴建市场。丰乐市场(商城)总投资7600万元,面积22000平方米,钢棚摊位603个,商品房95套。摊位分日用品、服装、五金、鞋帽、蔬菜、肉类、禽类、鱼类、水果、干货8个区,日进市场交易人数约6000余人,日商品成交额约34万元。1995年底竣工,1996年元月投入使用,完成了沿河路菜市场的搬迁,彻底结束了县城多年来以街为市的历史。1993年,黄陂、谭坊分别建立粮食批发市场,凤岗建立水果批发市场,兰水建立笋干批发市场,神岗建立仔猪批发市场。1998年兴建东陂边贸市场、新丰市场、路西木竹市场、党口农副产品专业市场、梨溪市场,其中路西木竹市场位于本县与崇仁、临川三县交界处,总投资近百万元,占地3万平方米,市场开业时,组织了为期两天的木竹、山货、耕牛等物资交流会,吸引客商万余人,商品成交额40多万元。
  二、经营秩序管理 1986年,县工商局对全县农贸市场采取“三个限制”,实行“开放、吸引、管理、服务”的方针,对市场管理坚持“管理、收费、服务”三兼顾原则,积极开展“十查”、“十服务”活动。1991年,全县市场管理走上正轨,按照“放而有度,管而有法、活而有序”的市场管理原则,全面推行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行摊位证、信誉卡制度,坚持亮照经营,取缔无照经营。1994年,配合农资部门,宣讲政策法规,理顺农资经营渠道,较好地维护了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同时组织整治队,彻底整治离店经营的状况,对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以假乱真和短斤少两的不法菜霸、肉霸、鱼霸予以坚决打击。当年查处违法违章行为103起,查处个人经营农资36吨。1998年,查处无照从事粮食加工经营14户,查扣稻谷130.53吨、大米28.13吨、罚款0.67万元。对全县成品油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加强了对“双生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和车辆运输市场的管理,成立了双生所和车管所两专业管理所。1999年7月,按照国务院及省的要求,全县集贸市场实行办管脱钩,将市场开办及经营权从工商行政管理中分离出来,由县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经营,实行机构、职责、财务、人员四分离,县工商局在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监管,不参与市场经营。2000年,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查处取缔粮食经营户8户,查处非法收购粮食案2件。同时加强农资、种子市场的检查,查处过期变质、“三无”农药32个品种,查处农药、种子案6起,其他违法案件29起,罚没金额1.65万元。开展5次市场专项打假行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5大类340多个品种,标的8.23万元。2001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对全县3650户个体工商户、290户私营企业、16个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检查了12个行业,176个品种的商品,查处收缴劣质化肥25600公斤、农药659公斤、种子360公斤、“三无”食品12240公斤,饮料8202瓶、药品826盒,销毁各类假冒伪劣产品价值20万元。2002年查获各类市场违法违章案件39件农副产品经纪人行业活跃,有43人获得经纪人证书。2003年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对全县销售的各标号的成品油进行了抽检,对3户销售不合格汽油的经营者进行了查处。同时加强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管,严把入门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当年共查处“三无”农药18个品种、367公斤、种子360公斤、不合格化肥105.5吨,查办各类农资市场违法案件13起。2004~2005年,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实行商品准入制,对全县经营食品批发零售的24家超市建立了市场准入制度。县工商局为各基层分局配备了食品快速检测箱,对全县各大市场每天上市的蔬菜、瓜果、水产品等食品进行抽检,累计出动963人次、234车次,对全县食品生产销售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和规范,查处食品案件50起,案值50多万元。加强对全县各市场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对禽蛋产品市场实行严密准入及销售制度,严防在本县发生及传播高致病性禽流感。
  第四节经济合同管理 1987年,宜黄县人民政府成立经济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比活动。参加评比的企业为全县范围内的国营、集体和各种联营、合营企业及省驻企业。评比活动每年举行1次,以当年12月份起至翌年1月底为评定时间,经审核报县人民政府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以县工商局的名义给获批企业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年度证书,连续3年获证书者,由县人民政府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奖状。1988年2月,首次在全县600家企业中评出6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989年评出16家。1991年有32家企业被县人民政府授予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宜黄县保险公司被抚州地区行政公署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此后宜黄县每年都向省、市推荐重合同、守信用优秀企业,至1994年,宜黄县有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0家,地级14家。
  1989年开展全县经济合同大检查,共检查经济合同13263份,合同标的金额2.4亿元,查出不合格合同328份,合同标的金额28万元。199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实施,要求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可设立仲裁机构,县经济合仲裁工作随之停止,县工商局在职权范围内对经济合同行使监管职责。2000年房地产抵押登记76件,抵押物价值3432.9万元,担保主债权1707.4万元,鉴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36份,合同标的金额1352.7万元,鉴证其他合同3960份,合同标的金额4260万元。2001年,办理企业抵押登记81件,抵押物价值3526.6万元,主债权1803.1万元,查处合同违法案6件,罚没款1.09万元。2002年办理房地产登记134件,抵押物价值4050万元,担保主债权2005万元,办理其他合同鉴证2433份,合同标的金额5541万元,查处合同违法案6件,调解建筑工程施工纠纷2件、其他合同纠纷9件。2003年鉴证各类经济合同1532份,合同标的金额2016万元,跟踪监督合同履行1520份,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130万元。2004年鉴证各类合同6150份,合同标的金额6345万元,跟踪监督履行合同6050份,避免经济损失70万元。2005年成功调解宜黄县桦荣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与萍乡电器厂购销合同争议案,为桦荣公司挽回经济损失7万元。
  1986~2005年全县合同鉴证、仲裁情况第五节商标广告管理 1993年县工商局增设商标广告管理股,负责全县商标管理工作。对申请商标注册和经营广告的名称、内容依法认真审查,并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2001年宜黄县竹业开发总公司斥资10万元,申报“华南虎”商标全类注册顺利得到核准,同时“红妹子”、“绿叶青”、“黄陂”、“杨姥姥”等全县知名食品商标也获准注册;2002~2005年,“曹山”、“军峰山”、“南华山”、“乐世”、“探花郎”、“华怡乐”、“章仨”、“无敌铁金钢”、“纯美之心”商标先后获准注册,“荣腾”、“音香”、“新闻涟波”商标进行注册商标申请。对广告经营单位实行规范化管理,对商标、广告印制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并督促印制企业建立商标、广告印制、审查和内部管理制度。2001年对全县药品、医药服务、保健食品进行专项整治,检查医药门市部12家、个人医疗室22户、个体工商户73户,其他医药经营企业6家,查处违法广告3户,罚款1700万元。一经发现违反商标、广告两法的行为即及时查处。1986年至2001年共查处商标违法案37件、广告违法案40件,有力地维护了商标广告的经营秩序。
  1986~2005年,共受理申请商标注册95件,广告经营额累计104468万元。
  1986~2005年全县商标注册情况 1986~2005年全县商标广告管理情况第六节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1996年个体劳动者协会更名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宜黄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以下简称个协)由个体工商业劳动者及私营企业团体组成,代表个体劳动者及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是在县工商局的指导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群众性组织。县工商局内设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4人,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2000年,协会下设凤冈、丰乐、圳口、黄陂、东陂、棠阴、二都、兰水、潭坊10个分会,负责基层分会日常工作。1987年吸纳个体会员1951人。1996年,个体会员增至2398人,吸纳私营企业团体会员57户。2000年个体会员增至3227人,私营企业团体会员59户。
  1997年7月县个协与县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积极帮助公有制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实行优惠政策。当年评选先进工作者18名,诚实守信户29名,五好文明家庭27名,文明优胜户18名。
  1998年8月,县个协与县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县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评选“光彩之星”的通知》,规定了评选条件、办法和名额分配(17名)。评选条件中对纳税贡献作了级别分类,以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为据,县、市、省级“光彩之星”个体工商户纳税额分别为0.5万元、2万元、5万元;私营企业纳税额分别为5万元、10万元、50万元。年底,累计吸纳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1112人,其中个体运输、商贸、修理、加工和其他服务业852人。当年丰乐、凤岗分会荣获县青年文明号称号。同年,经县人民银行批准,以丰乐分会储金会为发起人,成立全县个私经济储蓄中心,吸纳个体工商户存款120余万元,为部分会员资金周转调剂发挥了作用。县个协还成立了个协律师事务所,年内为会员免费咨询86人次、代理诉讼12起,挽回经济损失5万多元,有力地维护了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百城万座无假货和质量信得过承诺单位活动,共有200余名个体工商户报名参加,有100户授牌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1999年9月29日,举办了宜黄县个协系统庆祝建国50周年文艺汇演晚会,12个分会选送了21个节目参演,节目有大合唱、独唱、舞蹈、小品、魔术、独奏、京剧清唱等,充分展示了全县个私经营劳动者出众才华和爱党爱国、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当年评选个协先进工作者16名、文明经营户19户、光彩之星35名。
  2000年3月8日,直属分会组织20余名会员成立义务服务队,上街义务为过往群众测血压、修理电器、钟表、大板车、自行车。春节期间,棠阴分会组织40余名会员成立迎千禧花灯队,在县城和棠阴巡演。同年10月,直属分会举办首届个体运动会,组织300多名会员参加3000米长跑、百米短跑、拔河、跳绳等10项比赛,700多名会员到场观看比赛。同年8月,由个协牵头召开全县个私大户座谈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个私业主座谈,共商个私经济发展大计,扩大了个协影响力。
  同年11月1日,县个协会同县人事劳动局、工商局举办全县汽车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有36人参加了专项培训。培训内容为汽车维修人员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及应采取的防护措施等。2003~2005年,共吸纳会员2744人。2003年有2名个体工商户被评为市级“光彩之星”,2004年有1人被评为省级“光彩之星”,2005年棠阴个协分会副会长罗贤生被全国个协私协评为“全国光彩之星”,这是抚州市有史以来第一个获此殊荣的个体工商户。
  到2005年9月底止,全县共有个体工商户4293户,其中城镇2575户,农村1718户,私营企业352家,注册资金45479万元(其中城镇4048万元、农村2724万元、私营企业38671万元),从业人员达17754人。
  第七节消费者权益保护 1991年12月24日,宜黄县消费者协会成立。机构设在县工商局内,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有基层消协分会11个,县法院、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卫生局、县防疫站、县城建局、县物价局7个理事单位。
  宜黄县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协)成立后,切实履行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职能,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992年11月,在县城组织大型假冒劣商品展览,利用广播、宣传图片等形式,向消费者介绍打击假冒劣商品情况。1996年在全县各大市场开展“缺一补五罚十”承诺活动。1997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讲诚实、反欺诈消费者知识竞赛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1998年紧紧围绕农村消费者这个主题,开展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散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出动宣传车12辆次,现场接受咨询2785人,开通315消费者投诉专线,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当年评选出地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4户、省级1户。1999年开展安全、健康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万多份,接受咨询2300人次,评选出4家地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2000年3月15日,开展明明白白消费主题宣传活动,接受咨询2600人次;2001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9件,调解95件,调解率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562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1件。2002年,宜黄县消费者协会对各级消协组织授发的牌匾、证书了进行清理,收回市级授予的牌匾8块、县级32块、“无假货承诺示范商店”牌匾45户、“质量信得过”承诺牌匾120块。2003年开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接待消费者咨询21069人次。2004年开展以诚信、维权主题宣传活动。2005年开展健康、维权主题宣传活动。宜黄县消费者协会成立15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91件,件件妥善处理,为消费者共挽回经济损失106.11万元。
  1991~2005年全县受理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说明:2005年只统计到9月止。
  第八节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1986~2000年,县工商局加大对投机倒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15年中,共查处投机倒把案件96件,处罚金额达36.856万元。查处的投机倒把违法行为主要有:倒卖票证、倒卖进口轿车、倒卖农业生产资料、制作销售假冒劣商品等。1994年,在开展打击走私贩私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处的进口轿车走私案件处罚金额高达32.5万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共查处不正当案件37件,罚没金额34.158万元。
  1996~2002年,假冒劣商品充斥在各个行业中,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成为社会“公害”之一。为此,县工商局将打击假冒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监督商品质量的重要途经。在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国庆、“3.15”等期间,进行声势浩大的宣传“打假”活动。1996~2002年,共进行专项“打假”活动96次,出动车辆256次,出动执法人员3900人次,制作发放识别假冒劣商品手册76000余册,在县城广场举行假冒劣商品展览12次,销毁了价值近120万元假冒劣商品。在专项“打假”活动中,共抽查国营、集体企业3218户次,抽查个体工商户25475户次,查缴的假冒劣商品种类有67大类,1000余种,总价值107.36万元。立案查处假冒劣商品案件62件,罚款12.8万元。2003~2005年9月,各类产品质量违法案件的发案率是明显上升趋势,仅在此两年多的时间内,便查处各类产品质量案件98件,案件总值94.71万元,各类假冒劣食品6400公斤,饮料、奶制品、酒类共56200瓶,价值26.73万元。无照经营、非法收购粮食、非法经营商品、商标、广告、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案件,是县工商局查处其他违法违章最多的案件。在此期间,共查处此类案件634件,罚款金额447.91万元。其中,以查处无照经营案件居首,达420件,罚款金额2.86万元;查处粮食案件52起,没收稻谷10746公斤,大米535公斤,罚款金额7.8万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15件,罚款金额1.26万元;查处其他违法违章案件78件,罚款金额2.84万元。2003~2005年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410件,案件总值400多万元。
  1986~2005年,宜黄县工商局共查处违法违章案件1065件,罚没金额164.66万元。
  附:宜黄县棠阴华英纸品厂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制售卫生纸案 2000年7月,县工商局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并查处了宜黄县华英纸品厂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制作、销售卫生纸案。
  经查:宜黄县华英纸品厂为提高市场销售量,牟取更多利润,于2000年2月,从南昌标有:“南昌造纸厂,厂址:江西省南昌市前进路205号,金塔高级卫生纸”字样、“南昌西昌纸品厂、天河高级卫生纸”字样、“江南造纸厂、雅法卫生纸”字样,“江西东乡麒麟卫生用品厂,地址:东乡县农民街‘花然卫生纸’”字样的卫生纸外包装膜。1999年5月,华英纸品厂还从广东购进标有“白云区竹料镇香兰高级柔软卫生纸”字样的外包装膜。华英纸品厂在宜黄县棠阴镇生产卫生纸时,使用上述包装膜包装,并以8.5元至14.5元每大提包不等价格销售给宜黄县城的个体经销商。现场查获冒用“南昌造纸厂金塔牌”的卫生纸90大包,冒用“南昌西昌纸品厂天河牌”卫生纸39大包、冒用“白云区竹料香兰牌”卫生纸40大包。华英纸品厂厂长洪某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对其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行为供认不讳。
  县工商局根据上述调查事实认定,华英纸品厂冒用他人厂名、厂地制售卫生纸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第(四)项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华英纸品厂作出了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于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986~2005年全县查处经济违法案件情况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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