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统计监督和执法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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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85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统计监督和执法检查
分类号: C829.22
页数: 2
页码: 276
摘要: 1991年,设立1名统计执法检查员,到1995年,配备3名执法检查人员,负责对县域内的统计调查单位,进行统计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986~2005年,在统计执法检查监督方面,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每年对全县进行一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并将查出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多以通报批评为主,有的进行立案查处,20年来共查处统计违法案件90余起,罚款金额0.14万元。进行统计登记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1995年开始实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先后进行过3次更换,2005年全县有120多个统计人员持统计证上岗。
关键词: 统计监督 规章制度

内容

1991年,设立1名统计执法检查员,到1995年,配备3名执法检查人员,负责对县域内的统计调查单位,进行统计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986~2005年,在统计执法检查监督方面,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统计业务会议(如每年召开的统计年报、季报业务会议)进行宣传,散发各种宣传资料,如上级印发的《统计法》、《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统计法规知识问答》、统计宣传画报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板报、宣传标语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对全县进行一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并将查出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多以通报批评为主,有的进行立案查处,20年来共查处统计违法案件90余起,罚款金额0.14万元。进行统计登记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从1996年起,进行统计登记工作,对全县所有法人单位颁发了《统计登记证》;1999年,又进行了更换。1995年开始实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先后进行过3次更换,2005年全县有120多个统计人员持统计证上岗。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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