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项目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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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83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项目管理
分类号: F27
页数: 1
页码: 274
摘要: 但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投资许可证管理,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基建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须经财政、审计进行事前审核、审计,资金足额到位缴纳税费领证后,县计委审批立项。工程完工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办理交工验收,符合条件的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竣工验收,投资规模稳步扩大。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和国务院《关于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县发计委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分为审批、核准和备案三种方式。以资本金注入方式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实际上是政府、企业共同出资建设,项目单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关键词: 基本建设 财务管理

内容

第三节项目管理 1986年全县基建投资仅有1143.16万元,县计委只有5万元以下零星土建的审批权限,建筑钢材、木材、水泥都是随基建计划下达的。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的发展,投资规模快速增长,项目管理也随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应变化。赣计字[1992]56文件,放宽了市县基建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全民所有制企业有权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从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项目建设,到计委备案登记。但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投资许可证管理,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基建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须经财政、审计进行事前审核、审计,资金足额到位缴纳税费领证后,县计委审批立项。到2000年,进一步放宽基建投资政策,取消固投税、许可证等多项基建项目收费,优化了投资环境,民营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得到发展。2002年,项目的管理分为投资管理和项目实施管理两大部分。项目管理实行“四制”的管理制度,即项目建设法人制、项目施工招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的管理方式。工程完工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办理交工验收,符合条件的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竣工验收,投资规模稳步扩大。2004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6亿元,较1986年增长28.4倍。城市供水、道路硬化、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设施建设飞速发展。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和国务院《关于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县发计委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分为审批、核准和备案三种方式。第一,对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继续按传统的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第二、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第三、对于投资补助、转贷或贷款贴息方式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在项目核准或备案后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资金申请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只对是否给予资金支持进行批复,不再对是否允许项目投资建设提出意见。以资本金注入方式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实际上是政府、企业共同出资建设,项目单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县发计委在项目管理上,从项目的开发、筛选、入库、上报,组织指导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组织专家对项目评估、认证、设计审查,向上争取国家、省、市资金的扶持和项目资金的管理,直至项目实施、交工、竣工验收等多环节进行运作服务和监管。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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