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832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项目管理 |
| 分类号: | F27 |
| 页数: | 1 |
| 页码: | 274 |
| 摘要: | 但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投资许可证管理,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基建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须经财政、审计进行事前审核、审计,资金足额到位缴纳税费领证后,县计委审批立项。工程完工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办理交工验收,符合条件的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竣工验收,投资规模稳步扩大。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和国务院《关于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县发计委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分为审批、核准和备案三种方式。以资本金注入方式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实际上是政府、企业共同出资建设,项目单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
| 关键词: | 基本建设 财务管理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