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法项目计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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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828
颗粒名称: (七)政法项目计划
分类号: F123
页数: 1
页码: 272
摘要: 2002年县计委上报了县法院审判大楼项目的建设计划,2002年市计投资字[2002]37号文批准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580万元,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该项目先后争取到国家投资330万元,由县计委监督实施,2004年主体工程完工。2004年实施了南源、黄陂两个司法所,2005年实施了桃陂、圳口、神冈、凤冈、东陂5个司法所建设。
关键词: 分级管理 计划经济体制

内容

2002年县计委上报了县法院审判大楼项目的建设计划,2002年市计投资字[2002]37号文批准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580万元,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该项目先后争取到国家投资330万元,由县计委监督实施,2004年主体工程完工。
  先后上报了棠阴法庭、黄陂法庭及谭坊法庭的建设计划,2004年市发计委以抚计投资字[2004]57号文批准棠阴镇法庭投资计划,总投资27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万元。
  2003年县发计委上报争取新建13个乡镇司法所(1个直属所)项目建设计划,每个司法所由国家投资5.5万元,由司法部门负责实施,县发计委进行监督。2004年实施了南源、黄陂两个司法所,2005年实施了桃陂、圳口、神冈、凤冈、东陂5个司法所建设。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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