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投标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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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816
颗粒名称: 三、招投标管理
分类号: F123
页数: 1
页码: 267
摘要: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颁布后,2001年3月4日,国办发以[2001]34号下发《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文件,根据该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于2003年12月以宜府发[2003]14号文对本县招投标工作作了分工,明确了县发计委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进行监督,即:对国家出资或融资立项经地方各级计划部门审批或审核的项目进行招投标执法监督。县发计委在本委的招投标市场先后对县城自来水厂扩建、县乡国债公路改造、县法院审判大楼、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等国家投资项目的建设招投标进行执法监督。
关键词: 分级管理 计划经济体制

内容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颁布后,2001年3月4日,国办发以[2001]34号下发《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文件,根据该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于2003年12月以宜府发[2003]14号文对本县招投标工作作了分工,明确了县发计委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进行监督,即:对国家出资或融资立项经地方各级计划部门审批或审核的项目进行招投标执法监督。县发计委在本委的招投标市场先后对县城自来水厂扩建、县乡国债公路改造、县法院审判大楼、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等国家投资项目的建设招投标进行执法监督。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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