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801 |
| 颗粒名称: | 二、农村税费改革 |
| 分类号: | F20 |
| 页数: | 1 |
| 摘要: | 1986~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民应交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屠宰税和三提留、五统筹。2002年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开始进行农村税费改革,主要内容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3年内取消三提留五统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积累工和义务工,取消屠宰税;调整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农业税以1994~1998年五年农作物的实际平均产量核实计税面积计算全年粮食总产,按每50千克54元计算总收入,最后按7%税率征收农业税;农林特产税,所计税土地上种植的白莲、鱼塘等按4~8%税率征收特产税,2004年取消征收。到2005年底除烟叶外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 |
| 关键词: | 国民经济管理 国有资产监督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