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经济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79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经济体制改革
分类号: F20
页数: 3
页码: 263
摘要: 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在稳定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农村税费改革分步进行,取消“三提留五统筹”和农村积累工和义务工及屠宰税。2005年底,除烟叶外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村级财务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改革实行招标承包、租赁、股份制、破产、改制拍卖,企业职工置换身份,自谋职业。粮食体制改革由政企合一、政企分开到企业走向市场,取消统购统销和城乡居民凭证定量供应口粮。金融系统实行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分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县农业银行分设。财政、税务、外贸、计划投资、价格、住房等一系列体制改革均同步进行。
关键词: 国民经济管理 国有资产监督

内容

1986~2005年,全县改革开放取得新的突破,按照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大步推进了农业、工业、商业、粮食、金融等体制的改革。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在稳定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农村税费改革分步进行,取消“三提留五统筹”和农村积累工和义务工及屠宰税。2005年底,除烟叶外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村级财务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含工业、商业)改革实行招标承包、租赁、股份制、破产、改制拍卖,企业职工置换身份,自谋职业。粮食体制改革由政企合一、政企分开到企业走向市场,取消统购统销和城乡居民凭证定量供应口粮。金融系统实行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分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县农业银行分设。财政、税务、外贸、计划投资、价格、住房等一系列体制改革均同步进行。
  第一节农业体制改革一、土地承包 1982年全县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70年。1998年开始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延长土地承包期限,当年全县27.5万亩耕地实行第二轮承包,承包户42449户,并发放了42741份农村土地经营证和登记表。
  二、农村税费改革 1986~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民应交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屠宰税和三提留(即公益金、公积金、管理费)、五统筹(即农村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统筹费、民兵训练费、优抚和五保供养费、乡村道路维修建设费)。2002年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开始进行农村税费改革,主要内容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3年内取消三提留五统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积累工和义务工,取消屠宰税;调整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农业税以1994~1998年五年农作物的实际平均产量核实计税面积计算全年粮食总产,按每50千克54元计算总收入,最后按7%税率征收农业税;农林特产税,所计税土地上种植的白莲、鱼塘等按4~8%税率征收特产税,2004年取消征收。到2005年底除烟叶外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按农业税、特产税的20%征收附加。农村税费改革后,每年减轻农民负担620万元,人均减负36元,户均减负148元。
  三、村级财务监管 1984年前,村级费用实行村有村管,由村委会自行决定费用列支。1985年推广二都乡农村财会体制改革试点成果(1984年,全县在二都乡进行农村财会体制改革试点,建立了一套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各乡(镇)相继进行了农村财会体制改革,成立了乡(镇)农经管理站(会计服务公司),实行村账乡(镇)代管。即对村级财务实行“钱、财”双代管,所有权、使用权归村。2002年根据抚府发(2002)8号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级财务监管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乡(镇)财务核算中心,2003年9月,通过公开考试选聘财务核算中心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加强了村级财务监管,改变了村级财务账目混乱、经费使用无序、村民意见大的状况。
  第二节工业体制改革一、招标承包根据中央关于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调整产业结构,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精神,1987~1988年,全县11户国有工业企业中的4户实行生产经营承包制,“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交自补”。至1989年,7户集体企业(含二轻部门)中3户实行了承包,承包率达42.8%,调动了企业干部、职工生产积极性,7户承包经营企业中7户完成承包任务。当年全县工业总产值完成3425.2万元(其中国有3023.6万元,集体401.6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50.4%和38.5%;实现利税263.2万元(其中国有226.3万元,集体36.9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7%和5.4%。县精密铸造厂于1987年9月公开招聘厂长实行集体承包。1996年11月~2001年12月,该厂精铸造车间5个工人集体承包经营,只向厂部交纳厂房和设备租赁费。
  二、租赁、破产、拍卖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精神,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产权转让、股份制改革、外资嫁接、依法破产、改制拍卖为主要形式,推行全县企业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使国有资产从一般性竞争行业退出,废除全民所有制固定制度,置换企业产权和职工身份。2002年7月,全县国有工业企业租赁经营2家,破产1家。县印刷厂1997年后停产,各车间先后租赁,部分车间仍做印刷车间,大部分职工下岗自谋职业。县丝棉织厂2000年全面停产,车间分块租赁,大部分职工自谋职业。县二食品厂1986年以生产清水煮罐头笋为主,全厂有职工189名,年产清水煮罐头笋380.8吨,工业总产值107万元,产品远销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其后因经营亏损负债重而于1997年依法破产,1999年全厂189名职工,县委、县政府安置到县内其他企业。到2005年底,全县有县农机修造厂、县精密铸造厂和县农具厂(大集体企业)3家工业企业,先后改制整体拍卖,职工买断工龄,置换身份,自谋职业。
  第三节商贸体制改革一、经理(主任)任期责任制 1988~1992年,全县商业供销系统所有国有企业均实行经理(主任)负责制,把指标落实到分店、门市、柜组和个人,签订一定三年的合同。实行定资金、定任务、定费用、定利润、盈亏自负,翌年,对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以购进、销售、利润、费用率、资金周转五项经济指标为内容进行考评。
  二、承包、租赁经营 1990~2002年,承包、租赁经营者与主管部门签订承包、租赁合同,一定三年不变。承包、租赁内容主要是实行“定人员、定销售、定利润、定费用”,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承包、租赁人可以是经理(主任)负责人,也有几人合伙或多人集体承包。承包的范围可以是整店(门市),也可以是店面、柜台,形式多样。1995~2000年,承包、租赁经营进一步发展延伸到国(公)有私营。经营体制更加灵活,经济效益、服务质量大大提高。
  三、改制拍卖 2003年,对商业、供销、粮食、石油、医药、物资等系统的国有(集体)企业实行改制拍卖。到2005年底,上述系统(单位)88个企业,有45个企业改制拍卖。3539名职工(集体职工265人)中有2692名(集体92人)买断工龄,置换身份,分别进入社会保障或自谋职业。
  第四节粮食体制改革 1986~2005年,宜黄粮食体制改革经历了政企合一、政企分开和企业走向市场3个阶段。1986~1998年,由传统的粮食统购统销到实行合同定购、粮食定购、合同收购、粮油议购。20世纪末,粮油已完全放开市场,粮食部门按国家粮食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1993年成立宜黄县粮油总公司,与粮食局实行一块牌子,两套人员。同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取消统购统销,取消城乡居民凭证(票)定量供应口粮,结束了长达40年粮食的计划供应制度。1998年8月,推行“一局、两司、一场”改革模式。在保留粮食局的基础上,分别成立宜黄县粮食收储公司、宜黄县粮油经营公司和宜黄县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县粮食局作为同级政府职能机构,只负责本辖区内商品粮食流通和粮食企业的行政与行业管理,不参与粮食经营、不直接干预粮食企业经营活动,与粮食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政策性业务与附营业务分离,恢复和健全粮食批发交易市场。2005年4月底,县政府批转粮食局企业改制方案:撤销“两司、一场”,组建新的宜黄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和宜黄县粮食资产管理中心,原“两司、一场”及其下属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招商引资、公开拍卖、破产等形式,全部退出国有经济序列。到2005年底,粮食企业全部改制公开拍卖。原“两司、一场”在册职工1878人实行身份置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企业离退休人员、内部退养人员和暂未变现的资产由新成立的粮食购销公司接纳。“两司、一场”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债权、债务等由待新成立的粮食资产管理中心接管。
  第五节金融体制改革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中国人民银行为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实行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分离的金融组织体系,从1994年起实行汇率并轨。从此,中国人民银行宜黄县支行的主要职能转变为实施货币政策,进行金融监管。中国工商银行宜黄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宜黄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宜黄县支行转为国有商业银行。
  1996年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信用社和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农村信用社按合作制原则进行改革。同年,宜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与县农业银行正式分离,2004年由中央划为省管辖,更名为江西省农村信用合联作社。是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宜黄县支行从农业银行分出单设,为国有政策性银行。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