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797 |
| 颗粒名称: | 卷十 综合经济管理 |
| 分类号: | F20 |
| 页数: | 47 |
| 页码: | 261 |
| 摘要: | 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经营体制。改革计划管理体制,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放宽经济政策,实行全民、集体、个体一起上,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格局。价格管理上实行国家定价,指导价和市场价三种形式。恢复质量差价、地区差价、季节差价和批量差价。形成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管理体制。农村税费改革分步进行,取消“三提留五统筹”和农村积累工和义务工及屠宰税。2005年底,除烟叶外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村级财务进一步加强。粮食体制改革由政企合一、政企分开到企业走向市场,取消统购统销和城乡居民凭证定量供应口粮。 |
| 关键词: | 国民经济管理 国有资产监督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