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水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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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70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水电
分类号: F407.9
页数: 4
页码: 224
摘要: 县境内地表水有宜水、黄水、曹水、梨水四大水系,河流总长达260千米,分布密度高,水流落差大,水能蕴藏十分丰富。全县水能理论蕴藏量为11.78万千瓦,水能可开发利用量为9.67万千瓦。1986年以后,全县利用丰富的水能资源,大力开发水电,使丰富的水能优势转化为电力优势,带动了全县工农业生产和县域经济的蓬勃发展,开发水电成了宜黄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充足的电能成为吸引外商到宜黄县投资办企业的主要磁力。1993年2月,经县政府批准,宜黄县供电所更名为宜黄县电力公司。同时脱离县水利系统,划归省供电公司管理。公开各项服务承诺,禁止自立名目乱收费,规范供电企业职工经营、服务行为。
关键词: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经济

内容

县境内地表水有宜水、黄水、曹水、梨水四大水系,河流总长达260千米,分布密度高,水流落差大,水能蕴藏十分丰富。全县水能理论蕴藏量为11.78万千瓦,水能可开发利用量为9.67万千瓦。1986年以后,全县利用丰富的水能资源,大力开发水电,使丰富的水能优势转化为电力优势,带动了全县工农业生产和县域经济的蓬勃发展,开发水电成了宜黄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充足的电能成为吸引外商到宜黄县投资办企业的主要磁力。
  第一节水电管理一、管理机构 1986年之前,县水电供应管理由县供电管理所(1971年成立,1984年更名为宜黄县小水电公司,1985年恢复原名)负责,行政管理隶属县水利水电局。
  1993年2月,经县政府批准,宜黄县供电所更名为宜黄县电力公司。同年7月1日,公司正式挂牌,其管理职能和隶属关系仍不变。
  1999年,县电力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造,改制后于同年7月2日和7月31日分别成立宜黄县供电局和宜黄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管理机制。同时脱离县水利系统,划归省供电公司管理。
  2005年,宜黄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设行政办、党委办、纪检监察室、财务科、安教科、反窃电办、供电调度所、营销部、后勤保卫科、线路维修所、生技科等11个科室,下设二级机构1个(电力工程公司),基层供电所10个(二都供电所、中港供电所、黄陂供电所、东陂供电所、棠阴供电所、圳口供电所、梨溪供电所、工业园区供电所、凤冈供电所、城南供电所)。共有在册职工442人(含农村聘用电工96人),其中大、中专学历人员85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93人,固定总资产4057万元。
  二、电力管理 1986年,宜黄县电力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的体制,县城用电户由县供电管理所进行管理,农村用户由乡(镇)电管站进行管理。这种管理体制的缺点是农村电价高于县城电价,损害了农村用电户利益。1997年7月对农电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城、乡(镇)、村、组电力一体化,把乡(镇)电管站改为供电所,纳入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2002年对全县用电户实行“四到户”(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五统一”(统一电价、统一发票、统一抄表、统一核算、统一考核)管理。2005年贯彻执行“供电十不准”的规定,即:不准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拖延送电;不准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更改收费标准;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不准对客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不准为亲友用电牟取私利;不准对外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准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准接受客户组织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不准工作时间饮酒;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公开各项服务承诺,禁止自立名目乱收费,规范供电企业职工经营、服务行为。
  三、服务管理 1986年,供电管理主要贯彻优质、方便、规范、真诚八字服务方针,执行“十项承诺”,即: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住房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市、区)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供电方案限期答复,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的时限一般为: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咨询业务,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落实10项服务措施,即: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调度,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遵守《电力监管条例》,每季度向有关电力监管机构报告“三公”调度工作情况;颁布《国家电网公司“三公”调度工作管理规定》,规范“三公”调度管理;严格执行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科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统一规范调度信息发布内容、形式和周期,每月10日统一更新网站信息;建立问询答复制度,对并网发电厂提出的问询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完善网厂联系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网厂联席会议;聘请“三公”调度监督员,建立外部监督机构;建立责任制,严格监督检查,将“三公”调度作为评价调度机构工作的重要内容;严肃“三公”调度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实行“三个做到”,即供电频率做到合格,供电做到可靠,故障维修做到方便、快捷。2005年,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三个公开”服务内容,即电量公开,电价公开,电费公开。服务管理更加周到,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1990~2005年,宜黄县供电公司连续13年保持了全国电力“三为”服务达标单位荣誉,连续5届保持了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连续3届保持江西省电力系统农电“双文明”单位的桂冠。
  第二节电网建设 1986~2005年,全县共兴建变电站4座,开关站2座。
  黄陂变电站建于1988年,1989年建成投入运营,电压35千伏,有主变机1台,容量为2000千伏安,35千伏线路4条(黄杨线、黄城线、十都线、秀源线),10千伏线路6条。
  桃陂变电站建于1989年,1991年建成投入运营,电压35千伏。有主变机2台,容量2000千伏安,35千伏线路1条(宜桃线),10千伏线路6条。
  六里铺变电站建于2000年,2002年建成投入运营,有主变机1台,容量为2万千伏安,110千伏线路1条(建宜线),35千伏线路4条(宜下线、宜桃线、宜礼线、宜观线),10千伏线路6条。
  杨殿阁变电站建于2001年,2002年建成投入运营,电压35千伏,有主变机1台,容量2000千伏安,35千伏线路2条(杨观线、杨黄线),10千伏线路6条。
  县城开关站建于1995年,1996年投入运营,电压10千伏,有10千伏线路5条。
  棠阴开关站建于2002年,2003年投入运营,电压10千伏,有10千伏线路4条。
  2000~2003年,国家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对宜黄县全县实施“改革农电管理体制,改造农村电网,实现城乡同电、同网、同价”(简称“两改三同”)工程建设。通过3年建设,全面完善了全县电网结构,实现了城乡电力一体化管理目标。
  2005年全县电网建设情况第三节电力供应 1986年,全县向电网供电的水电站有:三都电站、红桥电站、黄陂电站、龙潭电站、鸡冠渊电站、神岗电站,年供电量为2000万千瓦小时。
  1988年,宜黄县通过农村初级电气化建设,小水电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是年,一批新建的水电站相继竣工发电,向电网供电的电站逐年增加。先后有观音山电站、淳岭电站、沿坪电站、中田电站、鸟坪电站、长虹电站、大湾电站、三百田电站、安前电站、党口电站、龙门电站、江坊电站、下坪电站等13座向电网供电。此后,向电网供电的电站逐年增多,供电量逐年增大。1998年,全县向电网供电量为3567万千瓦小时,2001年为3644万千瓦小时,2002年为3840万千瓦小时,2004年为4408万千瓦小时。至2005年度,向电网供电的电站共有92座,供电量为9796万千瓦小时,比1986年增加7796万千瓦小时,增长3.9倍。
  第四节电力调度宜黄县电力调度共分4级,即:华中电网电力调度局(简称网调)、江西省电力中心调度所(简称中调)、抚州供电局电力调度室(简称地调)、宜黄县供电局调度室(简称县调)。县供电局电力调度室负责执行在全县范围内35千伏及以下线路,35千伏变电站,10千伏开关站和小水电站电力的调度。六里铺110千伏变电站和110千伏建昌线由抚州供电局调度室执行调度。
  1986年,县电力调度室设在县城西马路77号大院原供电大楼4楼,主要对县城变电站、江坊电站使用人工交换机进行调度,对黄陂电站、下南电站使用对讲机进行调度。
  1997年,县电力调度室迁至县城丰乐路32号新电力大楼7楼,主要对全县各变电站、开关站、水电站采用程控电话进行联络调度。
  2003年,宜黄县供电局投入资金337.3万元建设电力调度自动化工程。2004年,该工程竣工投入运营,实现了对全县电力网的自动化调度和对六里铺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变电站主变功率及10千伏开关站的所有出线功率的远距离遥感控制。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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