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野生动物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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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65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野生动物保护
分类号: F307.2
页数: 2
页码: 209
摘要: 宜黄县山林面积多,森林植被繁茂,生态环境优越,蕴藏着丰富的物种资源。据调查,宜黄县境内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有:华南虎、云豹、黑鹿、白颈长尾雉、黄腹角雉等。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水鹿、苏门羚、大灵猫、小灵猫、水獭、獐、黄猴绍、黑熊、豺、穿山甲、藏酉猴、斑头鸺鹠、领角鸮、草鸮、燕隼、游隼、黑鸢、苍鹰、勺鸡、白鹇、鸳鸯、大鲵、棘胸蛙、虎文蛙等25种,野生动物种类达698种。1988年国家颁布野生动物保护法。1999年7月4日夜晚,白竹乡农民袁洪华与一只华南虎相遇,被虎伤致死。2001年3月20日,省政府下文批准宜黄县华南虎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关键词: 林场 经营管理

内容

宜黄县山林面积多,森林植被繁茂,生态环境优越,蕴藏着丰富的物种资源。据调查,宜黄县境内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有:华南虎、云豹、黑鹿、白颈长尾雉、黄腹角雉等。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水鹿、苏门羚、大灵猫、小灵猫、水獭、獐、黄猴绍、黑熊、豺、穿山甲、藏酉猴、斑头鸺鹠、领角鸮、草鸮、燕隼、游隼、黑鸢、苍鹰、勺鸡、白鹇、鸳鸯、大鲵、棘胸蛙、虎文蛙等25种,野生动物种类达698种。
  1988年国家颁布野生动物保护法。1994年江西省下达关于狩猎期规定,每年12月1日至翌年2月底为狩猎期,其他时间为禁猎期。同时也规定了国家保护动物不可猎取和一般可以猎取的动物种类。
  1991年,宜黄县成立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内。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均成立了野生动物保护站。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并对猎人进行造册登记,发给狩猎证,对无狩猎证的猎户持有的猎枪、土铳统一登记收缴,对猎人非法猎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992年6月6日,根据省内外专家意见,宜黄县人民政府下文成立宜黄县华南虎保护区办公室,并决定建立以鱼牙嶂10万亩芭茅为核心区的宜黄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同年6月17日,江西省林业厅下发了《关于同意核减宜黄县鱼牙嶂10万亩芭茅荒山造林任务的复函》,同意将宜黄县鱼牙嶂芭茅地带留作华南虎栖息地。并相应核减10万亩荒山造林任务。是年,宜黄建立了以鱼牙嶂10万亩芭茅林为核心,总面积为349995亩的宜黄县华南虎自然保护区。
  1999年7月4日夜晚,白竹乡农民袁洪华与一只华南虎相遇,被虎伤致死。经地、省专家现场调查考证,附近山上发现老虎挂爪、毛发和新鲜粪便。
  1999年,宜黄县政府决定将华南虎保护区由原来的349995亩扩大至874500亩,并向省政府申请将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2001年3月20日,省政府下文批准宜黄县华南虎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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