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木竹运输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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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65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木竹运输管理
分类号: F307.2
页数: 1
页码: 209
摘要: 1986年前,木材生产由林业部门一家进山收购,统一经营,木材调运由县林业车队统一运输。私营车辆运输木材经常出现超装和无证运输现象。结果导致超采伐限额和走漏税费。对此情况,国家林业部及各省林业厅制订了有关木材运输规定,规定木材运输必须办理木材运输证,木材运输证是木材运输的合法凭证,木材运输证分出县木材运输证和县内木材运输证。1986年后,所有县内木材调运都必须办理县内木材运输证,县内木材运输证办理包括:县内加工企业用材、县内商品材及出县商品材的县内集材、调拨和短途运输等。木材检查站负责进出境运输木材的检查。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后进行查处。上述运输管理办法一直延续至2005年。
关键词: 林场 经营管理

内容

1986年前,木材生产由林业部门一家进山收购,统一经营,木材调运由县林业车队统一运输。1986年后,收购经营木材由一家变多家,运输车辆也不仅限于林业车队,因此林业车队承运的木材日益减少,林业车队也将车辆承包给个人,此后,所有运输木材的车辆都是私营车辆。私营车辆运输木材经常出现超装和无证运输现象。结果导致超采伐限额和走漏税费。对此情况,国家林业部及各省林业厅制订了有关木材运输规定,规定木材运输必须办理木材运输证,木材运输证是木材运输的合法凭证,木材运输证分出县木材运输证和县内木材运输证。
  1986年后,所有县内木材调运都必须办理县内木材运输证,县内木材运输证办理包括:县内加工企业用材、县内商品材及出县商品材的县内集材、调拨和短途运输等。各用材单位凭采伐许可证、林业规费票证和县内运输码单到林业局办理县内运输证。无证木材不予办理县内运输证。出现木材及产品凭有效林木采伐许可证(省统一印制)及抚州地区木(竹)统一检尺运输码单(简称码单)、出县木材及其林产品植物检疫证和国家、省政府规定的税费交纳凭证,办理出县商品材运输证。
  有木材加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三证”齐全,并经年检合格,县政府安排了木材消耗计划的加工企业生产木、竹制成品、半成品运输,凭县内运输证、码单及税费凭证办理出县商品材运输证。
  木材检查站(护林防火哨)负责进出境运输木材的检查。各乡(镇)林业工作站负责本乡(镇)范围内木材收购和运输检查以及木(竹)加工企业木材收购和运输检查。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后进行查处。凡是无证运输、凭证不符、超装等运输车辆都要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罚。上述运输管理办法一直延续至2005年。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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