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木材加工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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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656
颗粒名称: 二、木材加工经营管理
分类号: F307.2
页数: 1
页码: 208
摘要: 从1986年开始,凡加工经营木材(毛竹)必须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然后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加工单位集材凭县内运输证运材,加工企业对收购的木材以及产品销售、交纳税费要进行台账登记。对年检不合格的木材加工企业,不予审批。针对改革开放后的县木材加工经营企业盲目上马,一哄而上,资源供不应求的状况,2004年,县委、县政府组织林业、森林公安、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对全县木材加工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关、停、并、转了53家证照不齐、耗材大、产值低、附加值低的木材加工企业。
关键词: 林场 经营管理

内容

从1986年开始,凡加工经营木材(毛竹)必须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然后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木材加工经营单位不得收购、加工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木材。加工单位集材凭县内运输证运材,加工企业对收购的木材以及产品销售、交纳税费要进行台账登记。同时,每年对木材加工企业进行年检,年检内容是:是否依法经营,是否建立了收购木材、销售产品台账,是否在林业部门办理了产品运输放行手续并交纳了林业规费、税费。对年检不合格的木材加工企业,不予审批。针对改革开放后的县木材加工经营企业盲目上马,一哄而上,资源供不应求的状况,2004年,县委、县政府组织林业、森林公安、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对全县木材加工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关、停、并、转了53家证照不齐、耗材大、产值低、附加值低的木材加工企业。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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