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647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木竹采伐经营 |
| 分类号: | S752 |
| 页数: | 2 |
| 页码: | 204 |
| 摘要: | 1986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一号文件精神,对林业生产和木材经营采取自主生产、放活经营。木竹采伐由县政府下达计划到乡(镇),乡(镇)分解下达到村、组、农户,采伐证直接发给农户,农户可以自主销售和经营木竹。当时,由于县林业工业公司具有资金、技术、经营业务等方面的优势,木材经营仍占主导地位。毛竹和10厘米以下间伐材不再纳入生产计划管理,由县林业局按照省批准下达的采伐限额控制,符合条件的即申即批,允许林权所有者自主销售木竹,木竹采伐限制进一步放宽,木竹经营彻底打破了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 |
| 关键词: | 森林经营学 采伐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