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643 |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森林火灾 |
| 分类号: | S762.3 |
| 页数: | 1 |
| 页码: | 202 |
| 摘要: | 宜黄县山林面积大,野外用火活动频繁,全县自1986年后每年均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闻讯赶来打火的同村农民张和平被烈火烧成重伤,送医院急救中不治身亡。县、镇领导带领群众上山扑救,镇人大副主任章江宜不顾一切地冲在前面奋力扑火,被突然转向的浓烟熏倒,经抢救无效牺牲,2004年章江宜被省政府批准为烈士。县林业局党委书记涂旭文,在此次扑救森林火灾中被烧成重伤。2004年3月,风岗镇龙井村农民洪移民,在铲除田堘杂草时贪图省时省力,采取放火烧田塝的方法。结果火借风势迅速向田上的密林蔓延,洪奋力扑打时被火苗卷倒身亡。 |
| 关键词: | 森林防火 林火预防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