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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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64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S76
页数: 2
页码: 200
摘要: 1985年,林业系统实行政企分开。同年成立宜黄县林业局和宜黄县林业工业公司。林业部门由省管下放为县管。林业局及其下属各基层组织均属护林组织机构。森林公安局 1988年4月,成立宜黄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同时成立公安局林业分局新丰、黄陂、官仓、梨溪4个派出所。其双重管理领导的隶属关系和工作职责不变。后经县政府批准,又先后分别设立了新丰、官坊、霍源、三百田、鹿岗、二都、龙井、黄陂桥、南源、下南、梅坊等11个护林防火哨。其主要职能是对运输木材及林产品出境的车辆进行验证检查,保护境内的森林资源。是年,宜黄县仅保留了桃陂木材检查站。同年,县政府批准官仓、枫林、东陂、新丰、二都、龙井、梅坊恢复设立了7个护林防火哨。
关键词: 森林保护 保护生物学

内容

1985年,林业系统实行政企分开。同年成立宜黄县林业局和宜黄县林业工业公司。林业部门由省管下放为县管。林业局及其下属各基层组织均属护林组织机构。
  县林业局林业局为全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人秘股、财务股、营林股、林政股、调查设计队(2005年更名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林业技术推广站、森防站、华南虎保护区办公室、产业股等9个股(站),负责全县林业政策宣传、资源管护、营林指导、生产组织、林政管理、林业执法、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
  林业工业公司林业工业公司为国营森工企业,1985年成立之初定为股级单位,经理由副科级干部担任。1989年升格为副科级单位,下辖上堡、西源、棠阴3个采育林场和城南、二都、兰水、中港、黄陂、白竹、东陂、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梨溪12个乡(镇)林管站,共拥有山林面积14万余亩。公司所属的各场、站除收购经营木材外,还担负各场站国有山林的育林营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防止乱砍滥伐等护林职责,属国有林场的护林组织。
  森林公安局 1988年4月,成立宜黄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同时成立公安局林业分局新丰、黄陂、官仓、梨溪4个派出所。公安局林业分局为专职护林组织,接受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的双重管理,行政隶属县林业局领导,业务隶属县公安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从源头上保护森林资源,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1998年10月,宜黄县公安局林业分局更名为宜黄县森林公安局,同时挂牌成立宜黄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其下属各派出所相应更名宜黄县森林公安局××派出所。其双重管理领导的隶属关系和工作职责不变。
  木材检查站 1988年,成立宜黄县林业局木材检查总站,属林业局内设股级机构,下设桃陂、官仓、枫林、东陂4个木材检查站。后经县政府批准,又先后分别设立了新丰、官坊、霍源、三百田、鹿岗、二都、龙井、黄陂桥、南源、下南、梅坊等11个护林防火哨。各木材检查站和护林防火哨是县林业局下属的护林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对运输木材及林产品出境的车辆进行验证检查,保护境内的森林资源。1991年4月,宜黄县林业局木材检查总站更名为宜黄县木材检查站,机构编制不变。1992年,地区行署下文:各县只保留一个木材检查站,其它木材检查站一律撤销。是年,宜黄县仅保留了桃陂木材检查站。其余木材检查站和护林防火哨全部撤销。以后一个时期,全县无证运输木材猖獗,导致林区乱砍滥伐严重,林业规税费大量流失。为此,抚州地区行署于1993年下文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在本县重点林区的交通要道上设立护林防火哨,行使对过往运输木材车辆进行验证检查职责。同年,县政府批准官仓、枫林、东陂、新丰、二都、龙井、梅坊恢复设立了7个护林防火哨。2002年,根据上级关于治理公路“三乱”的要求,又撤销了二都、梅坊、龙井三个护林防火哨,仅保留了桃陂一个木材检查站和官仓、枫林、东陂、新丰4个护林防火哨。2005年,全县木材检查站共有工作人员56人。
  林业工作站 1992年,根据国家林业部关于“凡有林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任务的地方,一般应以乡(镇)或者区为单位设立林业站”之规定,全县16个乡(镇)全部成立了林业工作站。林业工作站为县林业局下辖的基层事业单位,行使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社会服务的职责。当年,全县核定林业工作站人员编制75人。林业工作站成立后,林业工业公司下属的各乡(镇)林管站专门从事木材收购经营,不再行使护林组织职能。2002年,在撤乡并村行政改革中,全县16个乡(镇)撤并为12个乡(镇),林业工作站也相应撤并为12个。2005年,全县林业工作站共有工作人员134个。
  1997年,县林业局在各乡(镇)聘任了41名营林员和森防员及护林员,营林员和森防员为专职人员,由林业局发给工资,护林员为兼职人员,每人每月由林业局发给补助费52元。
  2005年,全县实行定编、定人、定责的机构改革,县政府、县编委核定林业部门基层木材检查站人员编制19人,基层工作站人员编制37人,两站共计编制56人。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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