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639 |
| 颗粒名称: | 第五章 森林保护 |
| 分类号: | S76 |
| 页数: | 6 |
| 页码: | 199 |
| 摘要: | 198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正式实施,根据森林法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和“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宜黄县设立了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森林防火办、县林业工业公司、县竹业开发总公司、县世行办等6个科级单位,下辖4个森林公安派出所,12个林业工作站,4个国有采育林场,11个林管站,5个木材检查站,7个造林分场,全县林业部门共有干部职工1800余人。林业部门各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同年成立宜黄县林业局和宜黄县林业工业公司。林业局及其下属各基层组织均属护林组织机构。 |
| 关键词: | 森林保护 保护生物学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