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森林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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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639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森林保护
分类号: S76
页数: 6
页码: 199
摘要: 198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正式实施,根据森林法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和“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宜黄县设立了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森林防火办、县林业工业公司、县竹业开发总公司、县世行办等6个科级单位,下辖4个森林公安派出所,12个林业工作站,4个国有采育林场,11个林管站,5个木材检查站,7个造林分场,全县林业部门共有干部职工1800余人。林业部门各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同年成立宜黄县林业局和宜黄县林业工业公司。林业局及其下属各基层组织均属护林组织机构。
关键词: 森林保护 保护生物学

内容

198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正式实施,根据森林法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和“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宜黄县设立了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森林防火办、县林业工业公司、县竹业开发总公司、县世行办等6个科级单位,下辖4个森林公安派出所,12个林业工作站,4个国有采育林场,11个林管站,5个木材检查站,7个造林分场,全县林业部门共有干部职工1800余人。林业部门各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保护全县森林资源。
  第一节管理机构 1985年,林业系统实行政企分开。同年成立宜黄县林业局和宜黄县林业工业公司。林业部门由省管下放为县管。林业局及其下属各基层组织均属护林组织机构。
  县林业局林业局为全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人秘股、财务股、营林股、林政股、调查设计队(2005年更名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林业技术推广站、森防站、华南虎保护区办公室、产业股等9个股(站),负责全县林业政策宣传、资源管护、营林指导、生产组织、林政管理、林业执法、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
  林业工业公司林业工业公司为国营森工企业,1985年成立之初定为股级单位,经理由副科级干部担任。1989年升格为副科级单位,下辖上堡、西源、棠阴3个采育林场和城南、二都、兰水、中港、黄陂、白竹、东陂、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梨溪12个乡(镇)林管站,共拥有山林面积14万余亩。公司所属的各场、站除收购经营木材外,还担负各场站国有山林的育林营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防止乱砍滥伐等护林职责,属国有林场的护林组织。
  森林公安局 1988年4月,成立宜黄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同时成立公安局林业分局新丰、黄陂、官仓、梨溪4个派出所。公安局林业分局为专职护林组织,接受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的双重管理,行政隶属县林业局领导,业务隶属县公安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从源头上保护森林资源,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1998年10月,宜黄县公安局林业分局更名为宜黄县森林公安局,同时挂牌成立宜黄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其下属各派出所相应更名宜黄县森林公安局××派出所。其双重管理领导的隶属关系和工作职责不变。
  木材检查站 1988年,成立宜黄县林业局木材检查总站,属林业局内设股级机构,下设桃陂、官仓、枫林、东陂4个木材检查站。后经县政府批准,又先后分别设立了新丰、官坊、霍源、三百田、鹿岗、二都、龙井、黄陂桥、南源、下南、梅坊等11个护林防火哨。各木材检查站和护林防火哨是县林业局下属的护林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对运输木材及林产品出境的车辆进行验证检查,保护境内的森林资源。1991年4月,宜黄县林业局木材检查总站更名为宜黄县木材检查站,机构编制不变。1992年,地区行署下文:各县只保留一个木材检查站,其它木材检查站一律撤销。是年,宜黄县仅保留了桃陂木材检查站。其余木材检查站和护林防火哨全部撤销。以后一个时期,全县无证运输木材猖獗,导致林区乱砍滥伐严重,林业规税费大量流失。为此,抚州地区行署于1993年下文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在本县重点林区的交通要道上设立护林防火哨,行使对过往运输木材车辆进行验证检查职责。同年,县政府批准官仓、枫林、东陂、新丰、二都、龙井、梅坊恢复设立了7个护林防火哨。2002年,根据上级关于治理公路“三乱”的要求,又撤销了二都、梅坊、龙井三个护林防火哨,仅保留了桃陂一个木材检查站和官仓、枫林、东陂、新丰4个护林防火哨。2005年,全县木材检查站共有工作人员56人。
  林业工作站 1992年,根据国家林业部关于“凡有林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任务的地方,一般应以乡(镇)或者区为单位设立林业站”之规定,全县16个乡(镇)全部成立了林业工作站。林业工作站为县林业局下辖的基层事业单位,行使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社会服务的职责。当年,全县核定林业工作站人员编制75人。林业工作站成立后,林业工业公司下属的各乡(镇)林管站专门从事木材收购经营,不再行使护林组织职能。2002年,在撤乡并村行政改革中,全县16个乡(镇)撤并为12个乡(镇),林业工作站也相应撤并为12个。2005年,全县林业工作站共有工作人员134个。
  1997年,县林业局在各乡(镇)聘任了41名营林员和森防员及护林员,营林员和森防员为专职人员,由林业局发给工资,护林员为兼职人员,每人每月由林业局发给补助费52元。
  2005年,全县实行定编、定人、定责的机构改革,县政府、县编委核定林业部门基层木材检查站人员编制19人,基层工作站人员编制37人,两站共计编制56人。
  第二节防火组织 1986年,成立宜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委分管林业的副书记任总指挥,县人武部长(政委)及县政府分管林业的副县长任副总指挥。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林业局内,由局长或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专职办事员1人。1990年,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升格为副科级单位,设专职办公室主任和专职干部职工3人,配置护林防火指挥车1部。同年,在桃华山建立森林防火转讯台。同时,在县防火办建立了地基台,在防火指挥车上安装了车转台,购置防火专用通讯对讲机25部,分发给县防火办工作人员和各乡(镇)防火办主任。重点防火期间,转讯台、地基台、车转台全天候开通,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002年,由于移动通信迅速发展普及,转讯台、地基台和车转台停止使用。
  各乡(镇)场也相应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分管林业的副书记或乡长任总指挥,分管林业的副乡长任副总指挥,林业工作站站长、营林员及有关人员为成员。各国营林场分别成立护林防火机构,负责本场国有森林防火工作。
  1986~2003年,县人武部建立2个以民兵为骨干的扑火小分队。各乡(镇)场分别建立以民兵为主的扑火队。县林业局成立以民兵为主及有关人员组成的扑火突击队,局人武部长任队长,分管营林的副局长任副队长,局机关年轻干部为队员。林业公司以及下属西源、上堡、棠阴林场及世行办都相应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及扑火队。
  2004年10月,县政府成立了一支20人的森林专业消防队,森林专业消防队定格为正股级,挂靠县林业局,由县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直接管理。属县防火办下属扑火专业队伍。队员实行聘用制,原则上每二年为一聘,队员主要来自林业系统下属单位在一线工作的中青年骨干。县森林消防专业队配备有风力灭火机20台,油锯4台,割灌机2台,灭火水枪4把,灭火弹50发,2号扑火工具200把,水壶23个,对讲机4台。县财政局每年在系统综合预算中拨付专业队员工资及其他费用2.8万元,预算外解决防火经费5万元。
  第三节森林火灾预防控制 1986年,县林业局投入资金5万余元,在林区公路要道上制作了50块钢筋水泥混凝土浇制的永久性护林防火宣传牌。正面内容主要有“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进入林区,禁带火种”“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谁烧山,谁坐牢”等,反面书写有护林乡规民约。1996年,县防火办又投资3万余元,订制了金属瓷字的护林防火宣传牌504块,分挂在全县各林区路口。
  从1990年成立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后,护林防火工作步入了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与各乡(镇)政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护林防火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森林火灾发生面积、成灾面积等下达控制目标。要求各乡(镇)当年森林火灾发生面积控制在森林总面积的千分之三以下。对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的乡(镇),按其森林总面积每亩0.002元,给予奖励。发生火灾面积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的,按森林总面积每亩0.0001元给予奖励。对森林火灾发生面积超出控制标准的,给予通报批评。
  从1990年开始,每年进入重点防火期(当年10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都及时下发文件,布置安排森林防火工作。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每天记载值班日记,出现火情,及时上报,同时组织人员扑救。
  第四节森林火灾宜黄县山林面积大,野外用火活动频繁,全县自1986年后每年均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2002年1月6日,南源乡元坳村小学校长潘水发,在退耕还林的荒田中挖坑种树时吸烟,将未彻底熄灭的烟蒂随手丢在茅草中,引发了森林大火,火借着风势迅速蔓延,将正在不远荒田中劳动的同村农户彭春红包围,彭奔跑不及被卷走的浓烟扑倒,窒息死亡。闻讯赶来打火的同村农民张和平被烈火烧成重伤,送医院急救中不治身亡。2003年12月28日,黄陂镇塘圩村农妇欧阳雪花,上山挑刚出窑的木炭,途中歇息时炭中复燃的火苗燃着田旁芭茅,引发森林大火,火势蔓延速度极快,瞬间烧毁大片森林。县、镇领导带领群众上山扑救,镇人大副主任章江宜不顾一切地冲在前面奋力扑火,被突然转向的浓烟熏倒,经抢救无效牺牲,2004年章江宜被省政府批准为烈士。县林业局党委书记涂旭文,在此次扑救森林火灾中被烧成重伤。2004年3月,风岗镇龙井村农民洪移民,在铲除田堘杂草时贪图省时省力,采取放火烧田塝的方法。结果火借风势迅速向田上的密林蔓延,洪奋力扑打时被火苗卷倒身亡。
  1986~2005年森林火灾统计第五节森林病虫害防治 1988年成立宜黄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编制3人。建立了实验检疫室,配备了显微镜、双目解剖镜、恒温培养箱等设备。
  1988年组织开展了全县森林植物疫情调查,结果显示:全县没有发现松针褐斑病、毛竹枯稍病、枣疯等病害。但梨溪、桃陂发现零星泡桐丛枝病。
  1989年开始开展全县苗木产地检疫工作。此后每年进行一次,检疫对象主要是苗圃苗木。发现有检疫对象的苗木一律不能上山造林,也不能出县外销。产地检疫对象除苗木外,还针对松树、毛竹、油桐、板栗等主要成年树种,木材、毛竹及其成品、半成品出县放行都要开具检疫证书,并由各检查站监督执行。从外地调入宜黄的苗木同样要求有检疫证书,没有检疫证书的苗木不得进入宜黄境内,到2005年,全县配备了五个专职检疫员。
  松毛虫历年是全县森林虫害的主要防治对象,1985~2000年每年在桃陂的中黄、青溪、增坊等村组有不同程度的发生,高峰受害时面积上万亩,一般年份也有上千亩。1986年发生面积最大,蔓延至潭坊、凤冈镇、城南、棠阴等乡(镇)的低丘马尾松林,初期只吃食马尾松针叶,后期也吃食湿地松针叶,被害林木如被火烧,无一剩叶,严重的成片枯死。1988年以后每年由县森防站组织进行防治,主要采取白僵粉喷洒防治,效果良好。2000年以后发生面积逐年减少。
  1997年,兰水乡店下村井坑、白竹坪、朱家斜、石木庵直至棠阴边界的毛竹林发生黄春竹蝗危害,受害面积约5000亩左右。被害毛竹叶片全部食光。县林业局森防站当年从南昌市调购烟雾剂1.5吨进行防治,及时扑灭成虫和跳蝻。
  2003年10月~2004年12月,县林业局组织力量在全县开展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经过13个多月普查,共调查森林面积173.3万亩,其中杉木天然林34万亩,人工林18万,马尾松37万亩,国外松24万亩,毛竹林29万亩,油茶林3.4万亩,板栗0.7万亩,杨树0.5万亩,柑桔1.8万亩,泡桐0.1万亩,其他混交林18.5万亩。调查苗圃6个,各种苗木401.7亩,苗木410.8万株,木材加工厂16个,加工木制品2.06立方米,毛竹加工厂6个,毛竹2.4万株,花圃2个,各种花木18种。此次普查,共查出本地有害生物7种,主要是:马尾松毛虫、竹织叶野螟、枣疯病、泡桐丝枝病、杉木缩顶病、黄脊竹蝗、栗瘿蜂虫。危害面积共3516.3亩。查出外来有害生物2种,分别是懈寄生和苍耳,呈零星分布。此次普查共设标准地34块,面积72.6亩,采集标本8套,拍摄有害生物生活期照片120张。通过调查,摸清了全县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和本土森林病虫害的种类、分布和危害情况,为确定和实施国家级工程治理项目,确定森林植物补充检疫对象,增加测投主测对象奠定了基础,同时为全县制定切实有效的控制、封锁和扑灭森林病虫害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第六节古树名木保护 1999年,县林业局组织各乡镇林业技术员对全县树龄达百年以上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调查显示,全县共有珍稀古树名木161棵。大部分古树名木均分布在寺庙、古祠堂旁或村庄附近的路上、村前、山后等,一部分坐落在人烟稀少的深山吉林之处。这些古树名木,有的树龄上千年,有的极为珍稀,极具保护价值。为保护这些尚存的古树名木,县政府办公室于2000年3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通知》,对古树名木采取了3条保护措施。1、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对全县古树名木以乡镇按序编号,并将每棵树的树号、树龄、坐落地点、生长状况等资料建立档案。2、确定保护责任人。对每棵古树都确定一名村、组干部负责保护管理。3、建立保护牌示。每棵古树均设立一块告示牌,写明树名、树龄、保护意义,保护要点。对地处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地的古树名木,设立保护栏栅。至2005年,全县161棵古树名木保存完好。
  1986~2005年全县古树名木分布情况单位:棵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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