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封山育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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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63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封山育林
分类号: S755
页数: 2
页码: 198
摘要: 1986年,全县各乡(镇)、村均成立护林组织,乡设营林员,村有护林员,负责封山育林工作。国营基地站、采育林场分场也设有护林员负责巡逻封山育林工作。1989年基地站对新造幼林、郁闭林不再进行幼林抚育后,即全面封山。每1000~1500亩设一护林员巡逻看护。在封山期间严禁任何人进入林内砍柴、放牧、捕捉猎物,一经发现,给予处罚,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封育后的林地动植物得到了有效保护,森林植被得到恢复,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对列入生态公益林规划的有林山,实行全面禁伐,封山育林。
关键词: 封山育林 抚育

内容

1986年,全县各乡(镇)、村均成立护林组织,乡设营林员,村有护林员,负责封山育林工作。国营基地站、采育林场分场也设有护林员负责巡逻封山育林工作。1989年基地站对新造幼林、郁闭林不再进行幼林抚育后,即全面封山。每1000~1500亩设一护林员巡逻看护。在封山期间严禁任何人进入林内砍柴、放牧、捕捉猎物,一经发现,给予处罚,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封育后的林地动植物得到了有效保护,森林植被得到恢复,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
   1992年,在鱼牙嶂一带建立了华南虎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349995亩。林业局成立了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办公室,区内分核心区、缓冲区,其中核心区为鱼牙嶂在海拔800米以上宽约5公里,长约15公里的芭茅地带。以鱼牙嶂为中心,绵延神岗、新丰、白竹、中港、兰水等乡,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脉均在保护区范围。
   1993年将宜黄县曹山寺风景林、自养林进行封育规划设计,对风景区面积1523亩山林实行全封,其中主风景林区为1183亩,位于曹山寺周围,总蓄积为2849立方米,辅助风景林340亩,位于曹山寺旧址进出口小路两侧山场,森林蓄积为678立方米。
   2000年,宜黄被批准列入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试点项目县,当年规划森林生态公益林面积87万亩,其中列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面积38.24万亩,国家按每亩每年5元拨给林权单位补偿金,全县每年获得国家补偿资金191.2万元。列入生态公益林的范围是: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宜黄水系源头1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汇水区,宜黄河两岸的第一层山脊的山林,观音山、下南水库库区周围的山林,旅游景点四周的风景林,母树林、实验林。对列入生态公益林规划的有林山,实行全面禁伐,封山育林。稀疏残次林采取补植、封山相结合的措施。毛竹林采取砍杂、抚育,垦复等方法护竹养笋。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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