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植树造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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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62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植树造林
分类号: S725.71
页数: 5
页码: 194
摘要: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多,人们对木材的需求量不断扩大。至1985年,全县可采伐的林木资源逐渐减少,一些交通便利的山林由于过量采伐已沦为荒山,全县宜林荒山面积累计达64.56万亩,成为全省36个荒山大户县之一。为此,从1986年开始,全县开展了大规模造林绿化运动。完成植树造林任务成了全县各级党政组织每年的重要工作目标,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经过20年坚持不懈的艰苦奋斗,至2005年,终于实现了“再造秀美山川,重现青山绿水”的目标。此后,连续三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灭荒”造林大会战。是年底,县委、县政府做出了实施“在山上再造一个宜黄”工程的决策。1992年成立宜黄县果业工程领导小组。
关键词: 植树造林 造林技术

内容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多,人们对木材的需求量不断扩大。至1985年,全县可采伐的林木资源逐渐减少,一些交通便利的山林由于过量采伐已沦为荒山,全县宜林荒山面积累计达64.56万亩,成为全省36个荒山大户县之一。为此,从1986年开始,全县开展了大规模造林绿化运动。完成植树造林任务成了全县各级党政组织每年的重要工作目标,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经过20年坚持不懈的艰苦奋斗,至2005年,终于实现了“再造秀美山川,重现青山绿水”的目标。
  第一节工程造林 “灭荒”造林绿化工程 1991年8月,县委、县政府做出了“三年消灭荒山,五年绿化宜黄”的决定。此后,连续三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灭荒”造林大会战。1994年,全县累计完成荒山造林改造面积52.3万亩,其中荒山造林39.12万亩,修山、补栽13.18万亩,1995年经省、地两级林业部门检查验收,达到消灭宜林荒山规划目标。
  “山上再造一个宜黄”工程 1996年,省委、省政府提出“按照大农业的观念,优化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大山水资源开发力度,努力在山上再造一个江西”。是年底,县委、县政府做出了实施“在山上再造一个宜黄”工程的决策。宜黄“山上再造”工程重点是建设以毛竹为主的笋、竹林,以杉木为主的用材林,以湿地松为主的工业原料林,以板栗为主的果木林,以油茶、杜仲、厚朴、黄栀子为主的特用经济林等五大商品林基地。作业方式采取造、补、改、抚相结合。并分年度下达了建设任务。至2000年,全县累计完成新造林15.7万亩,完成疏林补植及低产林改造45万亩,幼林抚育85万亩,抚育间伐9万亩,新增封山育林20万亩,义务植树240万株。实现了“山上再造”规划目标。
  “跨世纪绿色”工程 1998年6月21~24日,宜黄出现了大范围、连续性集中降水过程。降水总量达711.9毫米,其中21日23~22日11时的12小时内,降水达190.5毫米,造成了宜黄历史上百年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全县受灾行政村138个,受灾人口14.2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达18.63万亩,山体滑坡1980处,冲毁林木0.6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达4.0833亿元。同年,长江流域、松花江、嫩江流域也发生了全流域、大范围的洪涝灾害,充分暴露森林生态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很脆弱。由此,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于1999年做出了实施“跨世纪绿色工程”的决定。工程目标是:实行封、造、补、改综合措施,对森林按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实行分类经营,突出生态建设,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至2000年底,全县累计完成低产残次林改造50万亩,完成中幼林抚育42万亩,新增封山育林60万亩,当年宜黄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最佳县,县林业局被评为全国营林先进单位。
  退耕还林工程 2001年,经省计委、省林业厅批准,宜黄县被列入江西省首批四个退耕还林试点县之一。规划将坡度在16度以上且水土流失比较严重,适宜种植林木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并按“退一还一”比例完成荒山造林。即每完成一亩坡耕地造林,必须同时完成一亩宜林荒山造林任务。国家对退耕还林造林按每亩50元苗木费,每亩每年300斤粮食,20元现金的标准发放补助,其中经济林补助5年,用材林补助8年。2001~2003年,全县共完成退耕还林造林面积11.24万亩,其中坡耕地造林6万亩,宜林荒山造林5.24万亩,每年获得国家粮食、现金、苗木补助资金1280余万元。项目覆盖了全县12个乡(镇),138个行政村,受益农户9700户。
  第二节社会造林 1986年后,在党和国家林业政策的鼓励和引领下,宜黄县出现了全社会,多主体参与造林绿化的局面。
  乡、村集体造林 1986年,县委、县政府号召各乡、村创办集体林场、县林业局对集体林场造林按每亩30元(炼山整地费22元、苗木费3元,当年抚育费5元。)给予贴息贷款扶持。至1988年,全县各乡村集体林场造林159368亩。
  专业户造林从1986年开始,为加快造林绿化步伐,鼓励农民个人或联户承包集体荒山造林。对集中连片造林50亩以上贴息贷款,每亩贷款25元,(炼山整地费17元,苗木费5元,当年抚育费5元),以后三年每亩年抚育费4元。全县共有造林专业户761户,造林42009亩。其中个体户732户,造林33346.92亩,联户体25个,造林4575亩。大户4户,造林4137.08亩。
  国乡合作造林 1986年,全县开始规划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为解决造林用地,县政府下文批复同意县林业局采取国乡合作造林方式,即乡村集体提供造林山场,国有林场(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负责营造林的一切投入以及从造林、抚育至主伐期间的一切管理。造林后山权不变,林权国营和乡村按7:3比例分配。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与世行办先后分别与56个村签订了国乡合作造林合同,完成造林面积82768亩。
  县直单位造林 1996年,县委、县政府开始实施“在山上再造一个宜黄”工程,要求县直各单位在宜临公路中黄一带建立林果业开发基地,采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定单位、定面积、定责任”“包投入、包成活、包管护”的“三统三定三包”措施。县直26个单位都在中黄营造了以板栗为主的果木林,共完成林果业造林1576亩。
  “四旁”植树造林从1986年开始,全县每年在植树节前后都组织机关、学校、城镇居民和农民在屋旁、地旁、田旁、路旁义务植树造林,苗木由林业部门提供。至2005年,全县累计完成四旁植树265.19万株。
  1986~2005年全县造林面积单位:公顷、万株第三节林业基地建设用材林基地建设 1986~1998年,全县以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和世行办为承载主体,进行人工营造和建设用材林基地,共人工营造用材林158785.6亩。先后分三期进行。
  第一期,项目实施时间为1986~1989年,项目名称为《国家贷款造林项目》,实施单位为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资金来源:主要向农业银行贷款,4年共贷款680万元,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34543.5亩,主要林种为杉木。
  第二期,项目时间为1990~1995年,项目名称《世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实施单位为县世行办,资金来源主要是世行贷款,共计贷款1035.79万元,占总投资的60%,国内配套资金709.54万元,占总投资的40%。至1995年,共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98656.5亩。其中杉木林45009亩,松类林41695.5亩,阔叶林2952亩,营造常绿阔叶防火带343公里,修筑林区道路402.92公里。
  第三期,项目时间为1996~1998年,项目名称为《世行贷款实施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项目》(即“FROPP”项目)。实施单位为县世行办,资金来源60%向世界银行贷款,40%由省、市、县及世行办配套解决。至1998年,共完成项目造林25585.5亩,其中杉木7354.5亩,湿地松8847亩,阔叶林1284亩,毛竹低改8100亩,修筑林区道路103.99公里,建防火带66.1公里。
  经济林基地建设至2005年,全县经济林主要是油料林:油茶;果木林:板栗、柑桔、桃;药材林:杜仲、厚朴,以分户经营为主,自产自销。
  1991年,县委、县政府确立将建设以板栗为主的果业工程作为发展山区经济和特色林业的主攻目标。1992年成立宜黄县果业工程领导小组。同年,县林业局成立了板栗开发股,属全省第一个林业局内设机构,专门负责全县板栗开发的规划设计、苗木培育调配、技术指导工作。是年,林业局板栗开发股成功应用板栗嫁接技术大面积培育板栗苗木,做到了当年育苗,当年出圃,解决了全县板栗造林苗木供应。当年,全县果业工程完成造林11678亩,其中板栗9987亩,柑桔708亩,桃499亩,梨254亩,枣157亩,苹果156亩,其它果树57亩。
  1995年对20个重点板栗园传授推广“多头高技嫁接技术”,当年提供良种接穗1.2万枝,完成大园嫁接面积2120亩,共2.1万株。
  1996年,桃陂乡发展成全县林果业大户乡,该乡当年建有果园面积9778亩,其中面积50亩以上的重点果园88个,面积达6783亩。
  1997年,中黄板栗林果业开发基地建成,共有8个小区,总面积达5265亩,其中县直机关义务植树小区122亩,县直机关26个单位开发区1576亩,桃陂乡联营果园小区232亩,粮食系统中黄林果开发小区315亩,世行办爽源速生丰产林造林小区2100亩,农户果园区210亩,青垦板栗林小区510亩,抚州医学院果园小区200亩。树种以板栗为主,其中县直26个单位在板栗园建房屋20幢,总面积2710平方米,主楼为计委果园楼和粮食局果园楼,均为三层砖混结构,顶层设立了瞭望台。
  毛竹林基地建设 1987年,宜黄与抚州造纸厂签订了建设12万亩造纸原料毛竹林基地的合同,由抚州造纸厂贴息贷款242万元。1988年2月,县成立毛竹林基地管理站,确定将城南、二都、兰水、梨溪、南源5个乡毛竹林列为纸浆林基地。同年7月15日召开了5个基地乡乡长、基地村村书记会议,会上,各基地乡、村与抚州造纸厂签订了开发建设纸浆原料林合同。至1989年5个基地乡完成开发面积12万亩。
  1989年全县毛竹开发情况单位:公顷、万元 1990年林业局技术推广站与毛竹林基地站、抚州造纸厂共同实施《毛竹纸浆林》项目(全国星火计划项目),在五个基地乡完成实施面积52732亩,占计划的105%,亩年产纸浆林1吨,产值353万元,总产值1861万元,利税1592万元,投入产出比1:6.92,该项目1991年11月在“七五”全国星火计划成果博览会上荣获银奖。
  1990年成立竹业开发办,与毛竹基地站合署办公,人员编制9人。1992年成立竹业开发总公司,升格为正科级企业单位。与毛竹开发办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员,合署办公。公司有干部、职工127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资源开发科、审计科五个职能机构。下设城南、二都、兰水、黄陂、梨溪五个作业经营管理站和西源、陈坊、河口三个毛竹开发林场。
  1994年,全县毛竹林面积共计269685亩,其中村集体统一经营面积11921亩,占4.4%,组集体经营面积4389亩,占1.6%,分户经营面积253375亩,占94%,全县毛竹经营实行村组统一经营管理和农户分散作业相结合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
  1999年,县委、县政府把毛竹列为农业开发“552”计划,成立了竹业产业化工程领导小组,确定毛竹抓好16个开发示范村,县政府与下达开发任务的乡镇签订责任状。是年,全县完成毛竹开发面积17万亩。其中新造毛竹2170亩,全垦47857亩,砍杂126412亩,新修林区公路36.4公里,县竹业公司编印1万余册《科学育竹》小册子分发给农户。
  至2005年,全县毛竹林面积发展至404385亩,毛竹总株数达53671380株,毛竹林面积和立竹株数分别比1994年增加了103680亩和1800万根。全县有15个乡镇108个行政村分布有毛竹林。其中毛竹林面积达千亩以上的村有48个。毛竹林产值达10万元以上的有31个村,百万元产值的有二都山前、梨溪三陂、上下狮溪等村。其中山前村产值达204.92万元。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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