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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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608
颗粒名称: 卷七 林业
分类号: S757.2
页数: 36
页码: 183
摘要: 宜黄是山区林业县,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3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9.2%。境内森林茂密,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1986~2005年,全县更加重视对森林的保护,森林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类野生动植物呈现恢复性发展趋势。2000年,宜黄被批准列入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试点项目县,政府利用补偿金,加速了森林生态建设。2001年,经省计委、省林业厅批准,宜黄县被列入江西省首批四个退耕还林试点县之一,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扩大了全县林地面积。林业成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之一。20年间全县先后进行了5次二类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清查成果显示,宜黄森林资源呈现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
关键词: 森林资源 树木资源调查

内容

宜黄是山区林业县,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3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9.2%。境内森林茂密,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1986~2005年,全县更加重视对森林的保护,森林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类野生动植物呈现恢复性发展趋势。1992年,县政府在鱼牙嶂一带建立了华南虎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35万亩,是全国最好的华南虎保护基地。2000年,宜黄被批准列入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试点项目县,政府利用补偿金,加速了森林生态建设。2001年,经省计委、省林业厅批准,宜黄县被列入江西省首批四个退耕还林试点县之一,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扩大了全县林地面积。2005年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费,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提高了农民对森林保护和经营的积极性。林业成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之一。
  第一章森林资源宜黄地处武夷山山脉与雩山山脉向抚河过渡地带,境内山峦丘陵逶迤连绵,森林植被繁茂昌盛,树种资源十分丰富。“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是宜黄地貌的高度概括。“开门见山,举目见林”是宜黄自然生态的形象写照。
  第一节林地面积宜黄是典型的山区林业县,全县共辖12个乡镇,2个垦殖场,4个国有林场。据2003年二类资源调查,全县林地面积15.4万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19.44万公顷的79.2%。在林地面积中,森林面积12.92万公顷,占83.9%;疏林地面积0.28万公顷,占1.8%;灌木林地面积1.35万公顷,占8.8%,森林覆盖率为73.4%。
  2003年全县林地分布情况单位:公顷 1986~2005年,全县先后实施了消灭荒山、山上再造一个宜黄、跨世纪绿色工程、退耕还林等大规模造林绿化战役,取得了森林面积、有林地、森林覆盖率“三增长”的可喜成就。20年间全县先后进行了5次二类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清查成果显示,宜黄森林资源呈现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
  1986~2003年全县二类森林资源清查情况单位:公顷第二节林种分布宜黄县地势南高北低,以丘陵低山为主。东西宽37公里,南北长75公里。境内以军峰山、鱼牙嶂、大王山三大主峰自然形成南北走向的三条山脉。东南部边缘群山连绵,山高水冷。北部丘陵低山,视野开阔。中部则二者兼之。全县处亚热带常绿针、阔混交林区,有着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繁育、滋生着多类型、多种属的森林植被群落。群落水平分布为:北部灌丛区,中部灌丛、马尾松、疏林区,中东、中南、南部为松、杉、阔、竹混交林区,东西部为毛竹林或阔叶林区。各林种分布情况如下: 一、用材林全县的用材林资源主要分布在南部、西部和东部,主要树种有杉木、松木、阔叶木等,总面积1112463亩。
  2003年全县用材林面积分布情况单位:公顷二、经济林经济林在全县各乡镇都有分布。主要品种有油茶、果木、药材、蚕桑、茶叶等。总面积43644亩。
  2003年全县经济林面积单位:公顷三、本地优良速生树宜黄县的优良速生树种有杉木、马尾松、樟树、檫树、拟赤杨、山刚子、苦楮、丝栗栲、青线柳、甜楮、红豆杉、野胡桃、东南栲、钩栗栲、石栎、华南荷、豺皮樟、桢楠、红楠、紫楠、枫香、黄檀、苦楝、南酸枣、巴冬青、银鹊树、杜英、伯乐木、泡桐、三角枫、青榨槭、木荷、柳杉、锥栗等30多种。主要几种有: 杉木在全县分布广,面积大,有天然林和人工林,是全县主要的用材和商品林,也是全县造林首选的树种,在各乡镇都有分布。此树种生长快,病虫害少。
  马尾松是适应性最强的树种,在贫瘠荒山区,能起水土保持的作用,在肥沃土壤里,能获得快速生长,在灌木林区,又是提供能源的薪炭林。马尾松在全县各乡镇都有分布,面积广。
  樟树多为孤立的大树。分布在农村的村头、田边、庙角和水口上。历史上分布广泛,上世纪七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因其用途广泛,经济价值高,多数被砍伐,现全县仅剩百余株。樟树因是常青树,寿命长,覆盖宽,是城镇街道、四旁绿化的首选树种。
  拟赤杨 (罗卜树)喜荫,分布在全县各林区的沟谷中,在双港口,余溪等地也有小块的纯林。其树种生长快,易繁殖,材质轻,易切削,易胶粘,易干燥,是加工制作火柴杆、雪条棒、胶合板的首选材。
  檫树 (梓木)原生种混生于各林区的阔叶林中,多已砍伐。人工栽培的杉梓混交林区分布在上堡、梨溪、西源等地,现生长良好。梓木富弹性,耐水湿,耐腐蚀,纹理直,有香气,是上好的造船用材和家具用材。
  四、珍稀树宜黄的珍稀树主要有银杏、南方红豆杉等20余种,主要分布在梨溪的下狮溪、潭坊的南陂坑、东陂的大高际、白竹的朝风嶂、兰水的童华山、西源的宜(黄)乐(安)交界处、神岗的金丘岭和军峰山等八大阔叶林区。还有零星的生长于寺庙、祠堂、桥头、路边、村角、水口。
  银杏乔木,多数分布在寺庙、祠堂、水口上,树龄达百年以上,1993年人工栽培面积较多的有棠阴桥上村,二都帘前村,南源、梨溪林场等。
  南方红豆杉乔木,零星分布于寺庙、祠堂、水口处,树龄多在百年以上。黄陂霍源村彭家组村口有24株。
  柳杉乔木,百年以上的老树分布在寺庙、祠堂、水口上。在神岗村、大王山矿区有人工林。作为风景树,在一些单位家庭的庭院内也有种植。
  草珊瑚灌木,单株分布于山区林荫下或灌木丛中。
  杜仲乔木,在圳口乡横源村有人工造林。
  长柄双花木灌木,在军峰山竹林中有分布。
  连杏乔木,在西源村镇虹桥有零星分布。
  青钱柳乔木,在白竹乡朝凤嶂有少量分布。
  闽楠乔木,在西源龙溪有少量生长。
  银钟花乔木,在军峰山灌木林中有少量分布。
  浙江楠乔木,在上堡油墩坑有少量分布。
  红豆树乔木,在全县各地均有分布。一般生长于树林的边缘和河旁。
  花榈木乔木,在白竹朝凤嶂、双港口有少量生长。
  厚朴乔木,在西源林场、军峰山军溪观有少量生长。
  榉树乔木,在神岗金丘岭、军峰山、白竹朝凤嶂有少量分布。
  长序楠乔木,在西源龙溪有少量分布。
  伞花木乔木,在东陂大高砾有少量分布。
  五、竹类毛竹是宜黄的优势竹种,全县各乡镇村均有分布,主要集中在梨溪、凤冈、二都、中港、南源、黄陂、东陂等乡镇。2005年全县毛竹林总面积达404385亩。1995年以后,随着毛竹产品的广泛利用。全县竹制品加工企业迅速发展,毛竹供不应求。其中土纸是宜黄具有悠久历史的特色竹制品,主要产地在二都云峰、兰水杨坊等地,历史上曾畅销大江南北。还有梨溪、兰水、中港、圳口、神岗生产的闽笋干和黑笋干,是江、浙、沪一带居民餐桌上所喜爱的佳肴。
  小山竹全县小山竹的品种很多,有水竹、季竹、苦竹、四方竹、孝顺竹、架竹、早竹、红竹、青皮竹、木竹等。这些小山竹都散生于全县的灌木丛中和沿河两岸。基本上没有成片的竹林,也没有专人去管理。从传统意义上讲,宜黄境内小山竹大都是自生自长的,历朝政府也没有官方的统计数字。主要原因是小山竹有个子小、产量低、发展慢、难成林、经济效益低的弱点,广大农民没有栽种的习惯,少数作为庭院观赏竹。但是,每年的春季农民要从漫山遍野的灌木丛中采集小竹笋食用,秋冬两季砍伐小山竹出售。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小山竹的销售量1996年以前每年在3000~4000吨左右,以后逐年减少,到1999年只有1500吨。
  丛生竹宜黄的丛生竹只有季竹,俗称月月竹。多生于庵上和庙头。1990年后宜黄从外地引进丛生竹栽植,因其商品利用率低,农民种植积极性不高,因此发展较慢。农村的边角地头,城镇的家庭庭院中有少量的分布,成片林很少。
  雷竹优质笋用竹。1995年从浙江安吉引入种植,由竹业公司在二都程家洲、潭坊成片种植,面积为300亩,各乡镇农民也有零星种植。
  第三节森林蓄积量宜黄县由于优越的自然条件,历史上林木蓄积量十分丰富。1949年后,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对木材需要的日益增长,宜黄境内的优质木材被大量砍伐并源源不断运出境外,至20世纪70年代,全县天然林可采资源急剧减少,临近公路的山林大部分沦为荒山或“远看青山在,近看无林采”的残次林,林木蓄积量降到历史最低水平。从1986年开始,全县开始大规模的造林绿化,通过造、封、补、改、育并举的措施,各类林木蓄积量逐步得到恢复和增长。
  一、活立木蓄积量 2003年,全县活立木蓄积量6509198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6355695立方米,疏林蓄积49459立方米,散生木蓄积96381立方米,四旁树蓄积7663立方米。在森林蓄积中:针叶林蓄积5110823立方米,阔叶林蓄积709409立方米,针阔混交林蓄积535463立方米。
  按森林资源分:天然林蓄积3193544立方米,人工林蓄积3315654立方米。按树龄划分:幼龄林871671立方米,中龄林3453761立方米,近熟林656650立方米,成熟林122698立方米,过熟林910立方米。按树种划分:杉木3420593立方米,马尾松441179立方米,硬阔林416667立方米,软阔林61522立方米,国外松325561立方米。按单位面积划分:林地平均每亩蓄积2.44立方米,森林平均每亩蓄积2.8立方米。活立木年生长量556731立方米。
  宜黄资源多分布于边远山区,有些是不可及的,黄陂、白竹、东陂、新丰、棠阴、南源等边远山区乡(镇)占全县不可及总蓄积量的50%。
  2003年全县活立木蓄积量单位:立方米二、活立竹蓄积量 2005年,全县毛竹林总面积为404385亩,比1990年增加134700亩。活立竹蓄积量53671410株,比1990年增加6699909株。近年来毛竹的不断增多,一是因为毛竹利用率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调动了农民营造毛竹的积极性。二是政府的引导扶持,加大了对毛竹的投入,二者促成了毛竹资源的迅速上升。
  2003年全县毛竹面积株数第二章育苗 1985年前,宜黄林业以采伐生产木材为主,造林面积少,育苗零星分散,数量不多,品种单一,技术落后。1986年后,随着全民全社会造林绿化的蓬勃兴起,育苗开始走向生产基地化、队伍专业化、品种优良化、管理科学化的轨道,育苗成了林业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成为林业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
  第一节种类、面积和数量随着工业化程度的逐步提高,生产、生活对木材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多。至20世纪70年代末,木材成品和半成品的出口逐年增多,各乡、村的木材加工厂逐年增加,公路沿线砍伐和运输较便利的丘陵山基本成了荒山。因此,造林绿化、消灭荒山成了全县的头等大事。解决造林的苗木供应问题,成了林业系统的主要任务。除林业系统的几个林场和基地站外,黄柏岭垦殖场、青年垦殖场和各乡(镇)都组织了育苗。苗木种子由林业局无偿提供,种源由林业局从外地购进优良品种。用材林品种有:杉木、湿地松、火炬松、桐棉松、梓木、檫树、桤木、木荷等。风景树品种有:桉树、喜树、重阳木、泡桐、樟树、法国梧桐、女贞树、侧柏、池杉、柳杉等。药材树苗品种有:杜仲、厚朴、黄栀子等。经济林苗木品种有:银杏、杨梅、板栗等。1992年县林业局派人赴豫皖考察,推广子苗嫁接育苗技术,引进了罗山县罗红油栗接穗1万枝,舒城县叶底藏、冰旱、蜜蜂球、粘底板、六月爆等品种500枝,浙江诸暨和江苏宜兴的九家种、青扎、短扎、大底青等10多个品种接穗几万株。外来品种接穗与本县采集的紫油光栗、紫油栗、毛栗等枝条在梅坊苗圃进行栗苗嫁接获得成功。1996~2005年,全县累计育苗面积2495亩,培育各类苗木9122.68万株。
  1986~2005年全县育苗种类面积和数量单位:公顷、万株第二节育苗方法一、引进良种从1986年开始,全县育苗种子从江西省林木种苗站选购优良种子为主,全县少量自采为辅。当年,河桥林场速生丰产林基地站全面实现良种化育苗。1990年该站调入种子园杉木种、美国进口火炬松、湿地松良种和种子园湿地松、火炬松种子、广西桐棉松、广东高州松种子等。1991年引进板栗品种有江苏宜兴的青扎、焦扎、短扎、处暑红、大底青、江苏吴兴九家种、浙江的大红袍(原产安徽)。1993年柿树品种有安徽寿县无核方柿、江西于都合柿、湖北罗田县罗田甜柿。1994年春引进的枣树品种有浙江义乌、东阳的义乌大枣,浙江义乌、金华的马枣,江西赣县的赣县大枣。银杏以江苏邱县市的大佛珠为主。
  二、无性系繁殖 1988年县林业局营林股和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管理站派出育苗专业科技人员,赴浙江省开化县林场培训,学习杉木优良无性系繁殖育苗技术。此法是利用杉木优良种源性能的特点,立足本县选优获得优良母树,建立采穗园获得穗条,从采穗园采取穗条育苗。同年还从开化引进了新分优良穗条与本县优良穗条建立了采穗园。1989年该站采用此法繁殖培育出优质杉苗20亩,出圃苗木高度90%在30厘米以上,地径0.4厘米以上,最高达80厘米。至1995年,全县杉木无性系育苗量达206万株,提高了育苗的数量和质量。
  三、技术推广 1990年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进行了林木育苗新技术(芽苗切根移栽育苗、容器育苗)项目试验,经木荷、湿地松试验成功后应用于大田育苗。此法是通过建立温床,将经过处理后的种子植入温床,在温床中对水、热、气的控制培育优质的芽苗,用于移栽,从而培育出精壮整齐、根系发达的苗木。至1995年培育出松类苗床切根及pt菌浸根育苗150亩,产苗量1616.3万株,木荷苗400亩,产苗124.8万株;容器育苗186.9万株,根型培育器苗0.5万株。1993年,县林业局板栗股进行了《板栗子苗嫁接技术》项目研究及推广应用。此法是选用板栗优良种子,经催芽、断根、待第一片叶子展开时作砧木与良种接穗嫁接,采用“倒播”和“炼苗”的先进技术培育出一年生嫁接苗。在全县育苗30亩,产苗量30万株。县林业局技术推广站进行了《ABT生根粉应用于青皮竹引种育苗试验》项目。1995年3月从广东省广宁县引种5412株青皮竹,采用ABT生根粉处理,试验成功,育苗1亩,产苗3.5万株。1996年进行了《ABT生根粉新型植物生长调节剂应用于银杏嫩枝扦插育苗项目》研究成功,同年进行了《银杏芽苗切根移栽技术》项目试验,通过县科委验收试验成功,但未应用于大田生产。
  第三节育苗基地及苗圃管理为确保苗木质量,培育优良苗木,满足造林需要,1986年全县实行定点供种、定点育苗、定点供苗。在立地条件好,灌溉方便,土壤肥沃、深厚,交通便利,便于调运苗木的地方建立固定育苗基地。其中速生丰产林基地站有170亩,分设在六里铺100亩(河桥林场六里铺分场),梅坊50亩(梅坊分场),棠阴20亩(棠阴来湾工地)。林业局板栗股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宜黄县梅坊建立抚州地区首家国营果木苗圃,总面积20亩。采穗圃30亩,板栗防护林园300亩。乡(镇、场)育苗基地重点设在梨溪林场10亩,棠阴镇有专业户119户204亩,城南乡10户21亩,兰水乡1户25亩,二都镇1户15亩,青垦21亩。
  从1986年开始,全县育苗计划由县林业局营林股负责制定,上报县人民政府下达各乡(镇),营林员具体实施。全县实行了“三固定”育苗。一是育苗品种固定由营林股、基地站到省林木种苗站采购提供;二是育苗建立了固定的育苗基地;三是苗木出圃前固定由林业局营林股、基地站负责检查验收,分级选苗,定点供苗,明确管理,责任到人。国营苗圃、河桥林场所属分场、工地育苗基地由基地站营林科具体负责,林业公司所属采育林场(西源、上堡、棠阴)及各林站苗圃,由该公司营林科具体负责。各乡(镇)、青垦、黄垦苗圃由林业局营林股负责,包括每年采购种子、签订育苗合同、培育苗木的技术指导、防治病虫害、供应化肥、农药、检查验收、定级付款,统一调配苗木等,实行全程服务。乡(镇)育苗苗木款由林业局代付,在返还的乡(镇)育林经费中扣回。
  1993年,成立宜黄县梅坊果木苗圃,属省一级苗圃,由县林业局主管。苗木出圃统一调配、销售。苗圃主任实行承包责任管理。由苗圃主任承包给育苗工人,实行自负盈亏。
  1997年,世行办农村资源发展及保护项目(FRDPP)经省林业厅项目办组织专家项目育苗检查组验收,宜黄县育苗综合质量名列全省27个项目县第六位,为全区项目县第一位。河桥苗圃被评为全省优秀苗圃。
  第四节苗木供应调配 1986年以前,全县植树造林苗木供应除少部分由农民自育自给外,绝大部分都是由政府出资,安排在指定的国营林场苗圃和集体林场育苗基地采种育苗,并按年度下达的造林计划无偿调配供应苗木。
  1986年~2002年,全县植树造林苗木调配除梨、桃、柑桔等果木由农户自费购买调运外,其余全部由林业局统一安排调配,并无偿提供服务,经费由林业局在收取的育林基金中支付。县林业部门每年用于购种育苗和调运苗木的资金达数十万元。
  2003年,全县植树造林苗木培育和调配开始打破沿袭几十年计划分配,无偿调运的模式。实行定点培育、统一供种、统一检验、市场调剂、自费选购、按级论价、随行就市的市场运作新机制。苗木调配由供求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林业部门仅无偿提供技术指导、病虫害检疫、质量验收等服务工作。
  第三章植树造林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多,人们对木材的需求量不断扩大。至1985年,全县可采伐的林木资源逐渐减少,一些交通便利的山林由于过量采伐已沦为荒山,全县宜林荒山面积累计达64.56万亩,成为全省36个荒山大户县之一。为此,从1986年开始,全县开展了大规模造林绿化运动。完成植树造林任务成了全县各级党政组织每年的重要工作目标,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经过20年坚持不懈的艰苦奋斗,至2005年,终于实现了“再造秀美山川,重现青山绿水”的目标。
  第一节工程造林 “灭荒”造林绿化工程 1991年8月,县委、县政府做出了“三年消灭荒山,五年绿化宜黄”的决定。此后,连续三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灭荒”造林大会战。1994年,全县累计完成荒山造林改造面积52.3万亩,其中荒山造林39.12万亩,修山、补栽13.18万亩,1995年经省、地两级林业部门检查验收,达到消灭宜林荒山规划目标。
  “山上再造一个宜黄”工程 1996年,省委、省政府提出“按照大农业的观念,优化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大山水资源开发力度,努力在山上再造一个江西”。是年底,县委、县政府做出了实施“在山上再造一个宜黄”工程的决策。宜黄“山上再造”工程重点是建设以毛竹为主的笋、竹林,以杉木为主的用材林,以湿地松为主的工业原料林,以板栗为主的果木林,以油茶、杜仲、厚朴、黄栀子为主的特用经济林等五大商品林基地。作业方式采取造、补、改、抚相结合。并分年度下达了建设任务。至2000年,全县累计完成新造林15.7万亩,完成疏林补植及低产林改造45万亩,幼林抚育85万亩,抚育间伐9万亩,新增封山育林20万亩,义务植树240万株。实现了“山上再造”规划目标。
  “跨世纪绿色”工程 1998年6月21~24日,宜黄出现了大范围、连续性集中降水过程。降水总量达711.9毫米,其中21日23~22日11时的12小时内,降水达190.5毫米,造成了宜黄历史上百年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全县受灾行政村138个,受灾人口14.2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达18.63万亩,山体滑坡1980处,冲毁林木0.6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达4.0833亿元。同年,长江流域、松花江、嫩江流域也发生了全流域、大范围的洪涝灾害,充分暴露森林生态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很脆弱。由此,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于1999年做出了实施“跨世纪绿色工程”的决定。工程目标是:实行封、造、补、改综合措施,对森林按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实行分类经营,突出生态建设,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至2000年底,全县累计完成低产残次林改造50万亩,完成中幼林抚育42万亩,新增封山育林60万亩,当年宜黄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最佳县,县林业局被评为全国营林先进单位。
  退耕还林工程 2001年,经省计委、省林业厅批准,宜黄县被列入江西省首批四个退耕还林试点县之一。规划将坡度在16度以上且水土流失比较严重,适宜种植林木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并按“退一还一”比例完成荒山造林。即每完成一亩坡耕地造林,必须同时完成一亩宜林荒山造林任务。国家对退耕还林造林按每亩50元苗木费,每亩每年300斤粮食,20元现金的标准发放补助,其中经济林补助5年,用材林补助8年。2001~2003年,全县共完成退耕还林造林面积11.24万亩,其中坡耕地造林6万亩,宜林荒山造林5.24万亩,每年获得国家粮食、现金、苗木补助资金1280余万元。项目覆盖了全县12个乡(镇),138个行政村,受益农户9700户。
  第二节社会造林 1986年后,在党和国家林业政策的鼓励和引领下,宜黄县出现了全社会,多主体参与造林绿化的局面。
  乡、村集体造林 1986年,县委、县政府号召各乡、村创办集体林场、县林业局对集体林场造林按每亩30元(炼山整地费22元、苗木费3元,当年抚育费5元。)给予贴息贷款扶持。至1988年,全县各乡村集体林场造林159368亩。
  专业户造林从1986年开始,为加快造林绿化步伐,鼓励农民个人或联户承包集体荒山造林。对集中连片造林50亩以上贴息贷款,每亩贷款25元,(炼山整地费17元,苗木费5元,当年抚育费5元),以后三年每亩年抚育费4元。全县共有造林专业户761户,造林42009亩。其中个体户732户,造林33346.92亩,联户体25个,造林4575亩。大户4户,造林4137.08亩。
  国乡合作造林 1986年,全县开始规划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为解决造林用地,县政府下文批复同意县林业局采取国乡合作造林方式,即乡村集体提供造林山场,国有林场(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负责营造林的一切投入以及从造林、抚育至主伐期间的一切管理。造林后山权不变,林权国营和乡村按7:3比例分配。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与世行办先后分别与56个村签订了国乡合作造林合同,完成造林面积82768亩。
  县直单位造林 1996年,县委、县政府开始实施“在山上再造一个宜黄”工程,要求县直各单位在宜临公路中黄一带建立林果业开发基地,采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定单位、定面积、定责任”“包投入、包成活、包管护”的“三统三定三包”措施。县直26个单位都在中黄营造了以板栗为主的果木林,共完成林果业造林1576亩。
  “四旁”植树造林从1986年开始,全县每年在植树节前后都组织机关、学校、城镇居民和农民在屋旁、地旁、田旁、路旁义务植树造林,苗木由林业部门提供。至2005年,全县累计完成四旁植树265.19万株。
  1986~2005年全县造林面积单位:公顷、万株第三节林业基地建设用材林基地建设 1986~1998年,全县以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和世行办为承载主体,进行人工营造和建设用材林基地,共人工营造用材林158785.6亩。先后分三期进行。
  第一期,项目实施时间为1986~1989年,项目名称为《国家贷款造林项目》,实施单位为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资金来源:主要向农业银行贷款,4年共贷款680万元,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34543.5亩,主要林种为杉木。
  第二期,项目时间为1990~1995年,项目名称《世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实施单位为县世行办,资金来源主要是世行贷款,共计贷款1035.79万元,占总投资的60%,国内配套资金709.54万元,占总投资的40%。至1995年,共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98656.5亩。其中杉木林45009亩,松类林41695.5亩,阔叶林2952亩,营造常绿阔叶防火带343公里,修筑林区道路402.92公里。
  第三期,项目时间为1996~1998年,项目名称为《世行贷款实施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项目》(即“FROPP”项目)。实施单位为县世行办,资金来源60%向世界银行贷款,40%由省、市、县及世行办配套解决。至1998年,共完成项目造林25585.5亩,其中杉木7354.5亩,湿地松8847亩,阔叶林1284亩,毛竹低改8100亩,修筑林区道路103.99公里,建防火带66.1公里。
  经济林基地建设至2005年,全县经济林主要是油料林:油茶;果木林:板栗、柑桔、桃;药材林:杜仲、厚朴,以分户经营为主,自产自销。
  1991年,县委、县政府确立将建设以板栗为主的果业工程作为发展山区经济和特色林业的主攻目标。1992年成立宜黄县果业工程领导小组。同年,县林业局成立了板栗开发股,属全省第一个林业局内设机构,专门负责全县板栗开发的规划设计、苗木培育调配、技术指导工作。是年,林业局板栗开发股成功应用板栗嫁接技术大面积培育板栗苗木,做到了当年育苗,当年出圃,解决了全县板栗造林苗木供应。当年,全县果业工程完成造林11678亩,其中板栗9987亩,柑桔708亩,桃499亩,梨254亩,枣157亩,苹果156亩,其它果树57亩。
  1995年对20个重点板栗园传授推广“多头高技嫁接技术”,当年提供良种接穗1.2万枝,完成大园嫁接面积2120亩,共2.1万株。
  1996年,桃陂乡发展成全县林果业大户乡,该乡当年建有果园面积9778亩,其中面积50亩以上的重点果园88个,面积达6783亩。
  1997年,中黄板栗林果业开发基地建成,共有8个小区,总面积达5265亩,其中县直机关义务植树小区122亩,县直机关26个单位开发区1576亩,桃陂乡联营果园小区232亩,粮食系统中黄林果开发小区315亩,世行办爽源速生丰产林造林小区2100亩,农户果园区210亩,青垦板栗林小区510亩,抚州医学院果园小区200亩。树种以板栗为主,其中县直26个单位在板栗园建房屋20幢,总面积2710平方米,主楼为计委果园楼和粮食局果园楼,均为三层砖混结构,顶层设立了瞭望台。
  毛竹林基地建设 1987年,宜黄与抚州造纸厂签订了建设12万亩造纸原料毛竹林基地的合同,由抚州造纸厂贴息贷款242万元。1988年2月,县成立毛竹林基地管理站,确定将城南、二都、兰水、梨溪、南源5个乡毛竹林列为纸浆林基地。同年7月15日召开了5个基地乡乡长、基地村村书记会议,会上,各基地乡、村与抚州造纸厂签订了开发建设纸浆原料林合同。至1989年5个基地乡完成开发面积12万亩。
  1989年全县毛竹开发情况单位:公顷、万元 1990年林业局技术推广站与毛竹林基地站、抚州造纸厂共同实施《毛竹纸浆林》项目(全国星火计划项目),在五个基地乡完成实施面积52732亩,占计划的105%,亩年产纸浆林1吨,产值353万元,总产值1861万元,利税1592万元,投入产出比1:6.92,该项目1991年11月在“七五”全国星火计划成果博览会上荣获银奖。
  1990年成立竹业开发办,与毛竹基地站合署办公,人员编制9人。1992年成立竹业开发总公司,升格为正科级企业单位。与毛竹开发办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员,合署办公。公司有干部、职工127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资源开发科、审计科五个职能机构。下设城南、二都、兰水、黄陂、梨溪五个作业经营管理站和西源、陈坊、河口三个毛竹开发林场。
  1994年,全县毛竹林面积共计269685亩,其中村集体统一经营面积11921亩,占4.4%,组集体经营面积4389亩,占1.6%,分户经营面积253375亩,占94%,全县毛竹经营实行村组统一经营管理和农户分散作业相结合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
  1999年,县委、县政府把毛竹列为农业开发“552”计划,成立了竹业产业化工程领导小组,确定毛竹抓好16个开发示范村,县政府与下达开发任务的乡镇签订责任状。是年,全县完成毛竹开发面积17万亩。其中新造毛竹2170亩,全垦47857亩,砍杂126412亩,新修林区公路36.4公里,县竹业公司编印1万余册《科学育竹》小册子分发给农户。
  至2005年,全县毛竹林面积发展至404385亩,毛竹总株数达53671380株,毛竹林面积和立竹株数分别比1994年增加了103680亩和1800万根。全县有15个乡镇108个行政村分布有毛竹林。其中毛竹林面积达千亩以上的村有48个。毛竹林产值达10万元以上的有31个村,百万元产值的有二都山前、梨溪三陂、上下狮溪等村。其中山前村产值达204.92万元。
  第四章育林 1986~2005年,宜黄在致力于抓好新造林的同时,采取封、抚、改并举的措施,大力培育森林资源,通过大面积的封山育林和坚持不懈的幼林抚育及卓有成效的低改垦复,使全县林地面积、林木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实现了稳步增长。
  第一节幼林抚育 1986年始,全县的幼林抚育采取专业户承包的办法进行,抚育经费由林业部门贴息贷款。抚育款项由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监督使用。抚育的措施:第一年进行扩穴培蔸,第二年至第四年全垦抚育。1989年以后,各乡镇的幼林抚育,集体林和农民自留山由县林业局下达抚育计划,各乡镇营林员负责实施和检查验收上报。1991年,世行办开始采取施用化学除草剂的方法进行化学除草抚育实验,当年累计抚育面积3150亩,当年节约抚育资金12万多元。对林果园的抚育,采取以耕代抚的办法。全垦后,套种经济作物,每年抚育果园面积达8067亩。
  第二节封山育林 1986年,全县各乡(镇)、村均成立护林组织,乡设营林员,村有护林员,负责封山育林工作。国营基地站、采育林场分场也设有护林员负责巡逻封山育林工作。1989年基地站对新造幼林、郁闭林不再进行幼林抚育后,即全面封山。每1000~1500亩设一护林员巡逻看护。在封山期间严禁任何人进入林内砍柴、放牧、捕捉猎物,一经发现,给予处罚,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封育后的林地动植物得到了有效保护,森林植被得到恢复,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
  1992年,在鱼牙嶂一带建立了华南虎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349995亩。林业局成立了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办公室,区内分核心区、缓冲区,其中核心区为鱼牙嶂在海拔800米以上宽约5公里,长约15公里的芭茅地带。以鱼牙嶂为中心,绵延神岗、新丰、白竹、中港、兰水等乡,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脉均在保护区范围。
  1993年将宜黄县曹山寺风景林、自养林进行封育规划设计,对风景区面积1523亩山林实行全封,其中主风景林区为1183亩,位于曹山寺周围,总蓄积为2849立方米,辅助风景林340亩,位于曹山寺旧址进出口小路两侧山场,森林蓄积为678立方米。
  2000年,宜黄被批准列入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试点项目县,当年规划森林生态公益林面积87万亩,其中列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面积38.24万亩,国家按每亩每年5元拨给林权单位补偿金,全县每年获得国家补偿资金191.2万元。列入生态公益林的范围是: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宜黄水系源头1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汇水区,宜黄河两岸的第一层山脊的山林,观音山、下南水库库区周围的山林,旅游景点四周的风景林,母树林、实验林。对列入生态公益林规划的有林山,实行全面禁伐,封山育林。稀疏残次林采取补植、封山相结合的措施。毛竹林采取砍杂、抚育,垦复等方法护竹养笋。
  2000~2005年全县封山育林、幼林抚育情况单位:公顷第三节低产林改造及油茶垦复 1986年始,全县低产林改造先从生长快、周期短、见效快的毛竹林开始。是年,县林业局组织山前、店下、三陂、澄源村的村支书和村长到浙江省的安吉、富阳、余姚、宁波等地参观考察毛竹林的经营管理技术。次年在梨溪、二都、城南、兰水、南源5个基地乡共同实施了《毛竹低产林改造》星火计划,完成毛竹低改试验52725亩。通过砍杂、全垦与施肥相结合,平均每亩立竹量由原来的114株增加到206株,平均胸径由6.67公分增加到8.91公分,平均年产鲜笋由每亩252公斤增加到每亩1006公斤,年产值由每亩53元增加到每亩215.7元,投入产出比1:593。该项目荣获“七五”全国星火计划成果博览会银质奖状。
  对果木林的低产林改造措施是:进行深挖全垦抚育,改实生苗为嫁接苗,及时修剪整形,施基肥,加追肥。1997年县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板栗林承包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对现有的低产林果园承包到人,落户到园,并从赣东南开发项目中拿出部分资金有偿扶植,使全县的果木林产量和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1998年以后,全县低产林的造改主要是对残次林采取封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林分质量。对其中小面积荒山砍除杂灌,保存目的树种,并按造林标准补栽目的树种。至2005年,全县累计完成低改面积45万亩。
  油茶垦复于1986年后列入了全县每年的林业生产计划。油茶林垦复面积落实到乡、村、组、户,各林场的油茶林垦复面积落实到人。每年的油茶垦复由各乡(镇)的营林员、村护林员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至2005年,全县的油茶林垦复面积共完成35190亩。
  第五章森林保护 198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正式实施,根据森林法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和“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宜黄县设立了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森林防火办、县林业工业公司、县竹业开发总公司、县世行办等6个科级单位,下辖4个森林公安派出所,12个林业工作站,4个国有采育林场,11个林管站,5个木材检查站,7个造林分场,全县林业部门共有干部职工1800余人。林业部门各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保护全县森林资源。
  第一节管理机构 1985年,林业系统实行政企分开。同年成立宜黄县林业局和宜黄县林业工业公司。林业部门由省管下放为县管。林业局及其下属各基层组织均属护林组织机构。
  县林业局林业局为全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人秘股、财务股、营林股、林政股、调查设计队(2005年更名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林业技术推广站、森防站、华南虎保护区办公室、产业股等9个股(站),负责全县林业政策宣传、资源管护、营林指导、生产组织、林政管理、林业执法、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
  林业工业公司林业工业公司为国营森工企业,1985年成立之初定为股级单位,经理由副科级干部担任。1989年升格为副科级单位,下辖上堡、西源、棠阴3个采育林场和城南、二都、兰水、中港、黄陂、白竹、东陂、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梨溪12个乡(镇)林管站,共拥有山林面积14万余亩。公司所属的各场、站除收购经营木材外,还担负各场站国有山林的育林营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防止乱砍滥伐等护林职责,属国有林场的护林组织。
  森林公安局 1988年4月,成立宜黄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同时成立公安局林业分局新丰、黄陂、官仓、梨溪4个派出所。公安局林业分局为专职护林组织,接受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的双重管理,行政隶属县林业局领导,业务隶属县公安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从源头上保护森林资源,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1998年10月,宜黄县公安局林业分局更名为宜黄县森林公安局,同时挂牌成立宜黄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其下属各派出所相应更名宜黄县森林公安局××派出所。其双重管理领导的隶属关系和工作职责不变。
  木材检查站 1988年,成立宜黄县林业局木材检查总站,属林业局内设股级机构,下设桃陂、官仓、枫林、东陂4个木材检查站。后经县政府批准,又先后分别设立了新丰、官坊、霍源、三百田、鹿岗、二都、龙井、黄陂桥、南源、下南、梅坊等11个护林防火哨。各木材检查站和护林防火哨是县林业局下属的护林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对运输木材及林产品出境的车辆进行验证检查,保护境内的森林资源。1991年4月,宜黄县林业局木材检查总站更名为宜黄县木材检查站,机构编制不变。1992年,地区行署下文:各县只保留一个木材检查站,其它木材检查站一律撤销。是年,宜黄县仅保留了桃陂木材检查站。其余木材检查站和护林防火哨全部撤销。以后一个时期,全县无证运输木材猖獗,导致林区乱砍滥伐严重,林业规税费大量流失。为此,抚州地区行署于1993年下文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在本县重点林区的交通要道上设立护林防火哨,行使对过往运输木材车辆进行验证检查职责。同年,县政府批准官仓、枫林、东陂、新丰、二都、龙井、梅坊恢复设立了7个护林防火哨。2002年,根据上级关于治理公路“三乱”的要求,又撤销了二都、梅坊、龙井三个护林防火哨,仅保留了桃陂一个木材检查站和官仓、枫林、东陂、新丰4个护林防火哨。2005年,全县木材检查站共有工作人员56人。
  林业工作站 1992年,根据国家林业部关于“凡有林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任务的地方,一般应以乡(镇)或者区为单位设立林业站”之规定,全县16个乡(镇)全部成立了林业工作站。林业工作站为县林业局下辖的基层事业单位,行使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社会服务的职责。当年,全县核定林业工作站人员编制75人。林业工作站成立后,林业工业公司下属的各乡(镇)林管站专门从事木材收购经营,不再行使护林组织职能。2002年,在撤乡并村行政改革中,全县16个乡(镇)撤并为12个乡(镇),林业工作站也相应撤并为12个。2005年,全县林业工作站共有工作人员134个。
  1997年,县林业局在各乡(镇)聘任了41名营林员和森防员及护林员,营林员和森防员为专职人员,由林业局发给工资,护林员为兼职人员,每人每月由林业局发给补助费52元。
  2005年,全县实行定编、定人、定责的机构改革,县政府、县编委核定林业部门基层木材检查站人员编制19人,基层工作站人员编制37人,两站共计编制56人。
  第二节防火组织 1986年,成立宜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委分管林业的副书记任总指挥,县人武部长(政委)及县政府分管林业的副县长任副总指挥。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林业局内,由局长或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专职办事员1人。1990年,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升格为副科级单位,设专职办公室主任和专职干部职工3人,配置护林防火指挥车1部。同年,在桃华山建立森林防火转讯台。同时,在县防火办建立了地基台,在防火指挥车上安装了车转台,购置防火专用通讯对讲机25部,分发给县防火办工作人员和各乡(镇)防火办主任。重点防火期间,转讯台、地基台、车转台全天候开通,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002年,由于移动通信迅速发展普及,转讯台、地基台和车转台停止使用。
  各乡(镇)场也相应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分管林业的副书记或乡长任总指挥,分管林业的副乡长任副总指挥,林业工作站站长、营林员及有关人员为成员。各国营林场分别成立护林防火机构,负责本场国有森林防火工作。
  1986~2003年,县人武部建立2个以民兵为骨干的扑火小分队。各乡(镇)场分别建立以民兵为主的扑火队。县林业局成立以民兵为主及有关人员组成的扑火突击队,局人武部长任队长,分管营林的副局长任副队长,局机关年轻干部为队员。林业公司以及下属西源、上堡、棠阴林场及世行办都相应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及扑火队。
  2004年10月,县政府成立了一支20人的森林专业消防队,森林专业消防队定格为正股级,挂靠县林业局,由县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直接管理。属县防火办下属扑火专业队伍。队员实行聘用制,原则上每二年为一聘,队员主要来自林业系统下属单位在一线工作的中青年骨干。县森林消防专业队配备有风力灭火机20台,油锯4台,割灌机2台,灭火水枪4把,灭火弹50发,2号扑火工具200把,水壶23个,对讲机4台。县财政局每年在系统综合预算中拨付专业队员工资及其他费用2.8万元,预算外解决防火经费5万元。
  第三节森林火灾预防控制 1986年,县林业局投入资金5万余元,在林区公路要道上制作了50块钢筋水泥混凝土浇制的永久性护林防火宣传牌。正面内容主要有“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进入林区,禁带火种”“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谁烧山,谁坐牢”等,反面书写有护林乡规民约。1996年,县防火办又投资3万余元,订制了金属瓷字的护林防火宣传牌504块,分挂在全县各林区路口。
  从1990年成立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后,护林防火工作步入了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与各乡(镇)政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护林防火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森林火灾发生面积、成灾面积等下达控制目标。要求各乡(镇)当年森林火灾发生面积控制在森林总面积的千分之三以下。对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的乡(镇),按其森林总面积每亩0.002元,给予奖励。发生火灾面积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的,按森林总面积每亩0.0001元给予奖励。对森林火灾发生面积超出控制标准的,给予通报批评。
  从1990年开始,每年进入重点防火期(当年10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都及时下发文件,布置安排森林防火工作。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每天记载值班日记,出现火情,及时上报,同时组织人员扑救。
  第四节森林火灾宜黄县山林面积大,野外用火活动频繁,全县自1986年后每年均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2002年1月6日,南源乡元坳村小学校长潘水发,在退耕还林的荒田中挖坑种树时吸烟,将未彻底熄灭的烟蒂随手丢在茅草中,引发了森林大火,火借着风势迅速蔓延,将正在不远荒田中劳动的同村农户彭春红包围,彭奔跑不及被卷走的浓烟扑倒,窒息死亡。闻讯赶来打火的同村农民张和平被烈火烧成重伤,送医院急救中不治身亡。2003年12月28日,黄陂镇塘圩村农妇欧阳雪花,上山挑刚出窑的木炭,途中歇息时炭中复燃的火苗燃着田旁芭茅,引发森林大火,火势蔓延速度极快,瞬间烧毁大片森林。县、镇领导带领群众上山扑救,镇人大副主任章江宜不顾一切地冲在前面奋力扑火,被突然转向的浓烟熏倒,经抢救无效牺牲,2004年章江宜被省政府批准为烈士。县林业局党委书记涂旭文,在此次扑救森林火灾中被烧成重伤。2004年3月,风岗镇龙井村农民洪移民,在铲除田堘杂草时贪图省时省力,采取放火烧田塝的方法。结果火借风势迅速向田上的密林蔓延,洪奋力扑打时被火苗卷倒身亡。
  1986~2005年森林火灾统计第五节森林病虫害防治 1988年成立宜黄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编制3人。建立了实验检疫室,配备了显微镜、双目解剖镜、恒温培养箱等设备。
  1988年组织开展了全县森林植物疫情调查,结果显示:全县没有发现松针褐斑病、毛竹枯稍病、枣疯等病害。但梨溪、桃陂发现零星泡桐丛枝病。
  1989年开始开展全县苗木产地检疫工作。此后每年进行一次,检疫对象主要是苗圃苗木。发现有检疫对象的苗木一律不能上山造林,也不能出县外销。产地检疫对象除苗木外,还针对松树、毛竹、油桐、板栗等主要成年树种,木材、毛竹及其成品、半成品出县放行都要开具检疫证书,并由各检查站监督执行。从外地调入宜黄的苗木同样要求有检疫证书,没有检疫证书的苗木不得进入宜黄境内,到2005年,全县配备了五个专职检疫员。
  松毛虫历年是全县森林虫害的主要防治对象,1985~2000年每年在桃陂的中黄、青溪、增坊等村组有不同程度的发生,高峰受害时面积上万亩,一般年份也有上千亩。1986年发生面积最大,蔓延至潭坊、凤冈镇、城南、棠阴等乡(镇)的低丘马尾松林,初期只吃食马尾松针叶,后期也吃食湿地松针叶,被害林木如被火烧,无一剩叶,严重的成片枯死。1988年以后每年由县森防站组织进行防治,主要采取白僵粉喷洒防治,效果良好。2000年以后发生面积逐年减少。
  1997年,兰水乡店下村井坑、白竹坪、朱家斜、石木庵直至棠阴边界的毛竹林发生黄春竹蝗危害,受害面积约5000亩左右。被害毛竹叶片全部食光。县林业局森防站当年从南昌市调购烟雾剂1.5吨进行防治,及时扑灭成虫和跳蝻。
  2003年10月~2004年12月,县林业局组织力量在全县开展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经过13个多月普查,共调查森林面积173.3万亩,其中杉木天然林34万亩,人工林18万,马尾松37万亩,国外松24万亩,毛竹林29万亩,油茶林3.4万亩,板栗0.7万亩,杨树0.5万亩,柑桔1.8万亩,泡桐0.1万亩,其他混交林18.5万亩。调查苗圃6个,各种苗木401.7亩,苗木410.8万株,木材加工厂16个,加工木制品2.06立方米,毛竹加工厂6个,毛竹2.4万株,花圃2个,各种花木18种。此次普查,共查出本地有害生物7种,主要是:马尾松毛虫、竹织叶野螟、枣疯病、泡桐丝枝病、杉木缩顶病、黄脊竹蝗、栗瘿蜂虫。危害面积共3516.3亩。查出外来有害生物2种,分别是懈寄生和苍耳,呈零星分布。此次普查共设标准地34块,面积72.6亩,采集标本8套,拍摄有害生物生活期照片120张。通过调查,摸清了全县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和本土森林病虫害的种类、分布和危害情况,为确定和实施国家级工程治理项目,确定森林植物补充检疫对象,增加测投主测对象奠定了基础,同时为全县制定切实有效的控制、封锁和扑灭森林病虫害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第六节古树名木保护 1999年,县林业局组织各乡镇林业技术员对全县树龄达百年以上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调查显示,全县共有珍稀古树名木161棵。大部分古树名木均分布在寺庙、古祠堂旁或村庄附近的路上、村前、山后等,一部分坐落在人烟稀少的深山吉林之处。这些古树名木,有的树龄上千年,有的极为珍稀,极具保护价值。为保护这些尚存的古树名木,县政府办公室于2000年3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通知》,对古树名木采取了3条保护措施。1、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对全县古树名木以乡镇按序编号,并将每棵树的树号、树龄、坐落地点、生长状况等资料建立档案。2、确定保护责任人。对每棵古树都确定一名村、组干部负责保护管理。3、建立保护牌示。每棵古树均设立一块告示牌,写明树名、树龄、保护意义,保护要点。对地处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地的古树名木,设立保护栏栅。至2005年,全县161棵古树名木保存完好。
  1986~2005年全县古树名木分布情况单位:棵第六章森林经济 1986年以后,林业经济开始由高度计划管理逐步走向市场经济管理轨道,木竹生产继续执行年度限额采伐,结束了由林业部门独家收购经营的历史。林副产品由林农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放开经营,促进了全县森林经济向生产深度和广度不断发展。
  第一节木竹采伐经营 1986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一号文件精神,对林业生产和木材经营采取自主生产、放活经营。木竹采伐由县政府下达计划到乡(镇),乡(镇)分解下达到村、组、农户,采伐证直接发给农户,农户可以自主销售和经营木竹。当时,由于县林业工业公司具有资金、技术、经营业务等方面的优势,木材经营仍占主导地位。
  1997年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私有经济的快速发展,林业工业公司、世行办除采伐、销售国有林场的木竹外,集体山林的木竹全部由个体或外商企业收购经营。
  2004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赣发〔2004〕19号文件,对林业实行“减轻税费,放活经营”政策。毛竹和10厘米以下间伐材不再纳入生产计划管理,由县林业局按照省批准下达的采伐限额控制,符合条件的即申即批,允许林权所有者自主销售木竹,木竹采伐限制进一步放宽,木竹经营彻底打破了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
  1990~2005年全县木竹年度生产计划分配情况单位:立方米第二节林业附属产品宜黄林业附属产品品种繁多,由于受资源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其产量也发生很大的变化。如五倍子受需求的变化,松脂受资源的变化,产量逐年下降。香菇、木耳、笋制品因市场需求量大,其产量逐年增多。
  1986~2004年全县林木附属产品产量单位:吨第三节中药材宜黄县的中药材分动物中药材和植物中药材。其中动物中药材的虎骨、豹骨、旗蛇、穿山甲等四种,因属国家保护动物禁止猎捕,1986年后已停止销售。植物类中药材分人工种植和天然两大类。
  天然植物药材宜黄县山林面积大,天然植物药材种类繁多,蕴藏丰富。各种植物药材多达数百种。1986~2005年,主要采集收购的有黄栀子、山苍籽、五味子、金银花等48种,平均每年收购量3110公斤。
  人工种植植物药材 1986年后,根据药材市场需求,宜黄各地开始种植中药材。种植的主要品种有厚朴、茯苓、天麻、丹皮、人参、白术、山药、银花、白芍、杜仲、黄栀子等17种。至2005年,全县人工种植中药材总面积为5000亩。主要分布在圳口、中港、新丰、东陂、南源、神岗、黄陂等山区乡镇,其中圳口乡横源村种植的杜仲面积达300亩。桃陂乡种植的黄栀子面积达800亩。
  第七章林业科技 1986年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宜黄的林业科技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林业科技推行网络初步形成,先进适用的林业技术成果得到广泛推广应用,林业科技含量不断提高,促进了全县林业生产的快速发展。
  第一节科研机构 1984年,县林业局成立林业技术推广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林业局内设机构,定编5人,实际安排工作人员3人。1986年后县林业工业公司,竹业开发公司,世行办等国有森工企业单位也成立了科研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各乡镇林业工作站配有一名林业科技员,至2005年,全县共有技术职称的林业科技人员118员,其中高级林业工程师3人,工程师9人,技术员96人。同时,在各乡、村培养建立了120户林业科学示范户和林农技术推广员,形成了以县林业科技推广站为中心,以乡镇林业工作站为纽带,以林业科学示范户和林农技术员为基础的全县林业科技网络。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成立后,与江西省林业科学院、林业厅林业技术推广总站、江西省科委、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合作,进行林业科研课题研究与林业技术推广。上述单位还根据课题工作量大小及年限拨给宜黄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相应的林业科研经费。
  第二节科研成果 1986年县林业局成立技术推广站后,从林业部及省林业厅等有关林业科研单位争取到项目及项目资金,实施了毛竹改造项目,1990年在二都乡山前村、兰水乡店下村、梨溪镇三陂村、城南乡澄源村、陈坊村、南源乡余家山村等建立毛竹改造样板林2225亩,布设100多个样地,总试验面积52732亩,取得明显增产效益,1991年,县政府组织全县各乡(镇)长及重点产竹村村长到山前等样板林参观,推广毛竹低改成果,使全县毛竹产量、质量、面积大幅度增长。1991年林业部在杭州召开全国竹业工作会,宜黄县县长应邀参加了大会,是江西省各县参加大会的唯一代表,受到林业部有关领导接见。会后,林业部造林司副司长带领专家到宜黄县二都乡山前村视察。同年,宜黄被中国林业科学院确定为ABT生根粉全国100个重点推广试点县之一。主要技术骨干应邀先后二次参加全国竹业学术讨论会和一次国际竹业学术讨论会。1994年宜黄县林业技术站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授予的“全国林业技术推广先进集体”称号。
  第八章林政管理 1982年全县推行林业“三定”(稳定山林权,划定责任山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后,宜黄林政管理不断创新管理办法。1986~1990年,采取“两山并一山”,即将“三定”时划分给农民的责任山,自留山合并为一起,采取统分结合的管理办法。1995年,县委、县政府根据林业生产经营运行中存在的组织松散、形式零乱、规模狭小,管理混乱等问题,在全县推行林业场户合作经营(林场+农户)。2005年开始进行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随着林业管理制度的不断变革,宜黄县委、县人民政府依据《森林法》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结合宜黄实际,不断加强和完善林政管理,全县林政管理逐步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第一节林政资源管理一、采伐证管理 1985年木材经营放开后,继续执行森林限额采伐。每5年进行一次全县森林资源清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各县森林资源清查成果,按年采伐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下达林木采伐计划,并按计划向上级林业部门领取由省统一印制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县人民政府下达到各乡(镇)场,集体林的林木采伐计划由各乡(镇)层层分解到辖区内各村、组,并按照“林农申请—村委员签署意见—乡镇政府审批—二榜公示—林业工作站审核设计—县林业局核发采伐许可证”的程序发到林权单位或个人。农民自用材采伐证发放由采伐者个人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乡(镇)政府审批,由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核发给自用材采伐许可证。
  二、木材加工经营管理从1986年开始,凡加工经营木材(毛竹)必须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然后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木材加工经营单位不得收购、加工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木材。加工单位集材凭县内运输证运材,加工企业对收购的木材以及产品销售、交纳税费要进行台账登记。同时,每年对木材加工企业进行年检,年检内容是:是否依法经营,是否建立了收购木材、销售产品台账,是否在林业部门办理了产品运输放行手续并交纳了林业规费、税费。对年检不合格的木材加工企业,不予审批。针对改革开放后的县木材加工经营企业盲目上马,一哄而上,资源供不应求的状况,2004年,县委、县政府组织林业、森林公安、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对全县木材加工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关、停、并、转了53家证照不齐、耗材大、产值低、附加值低的木材加工企业。
  第二节山林权属管理 1986年全县林业用地面积共为2263030亩,其中确定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国有的山林面积124024亩,占全县山林总面积的5.48%。权属划为黄垦、青垦的山林面积23117亩,占1.02%,权属农村集体的山林2115880亩,占93.5%。在农村集体山中,权属归乡(镇)所有的山林10117亩,占集体林总面积0.48%,权属归大队(村)所有的山林1748999亩,占集体山林总面积的82.66%,权属归生队(村民小组)的山林356773亩,占集体山林总面积的16.8%。集体林划分为农民的自留山共计498180亩,占23.54%,承包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户)管理的山共计1160111亩,占集体山林的54.82%,联户承包经营的责任山共6910亩,占集体山林的3.2%,生产队(村小组)集体经营管理的山林221928亩,占10.4%,大队(村委会)林场承包经营管理的山林共计157511亩,占4.32%。
  1986年,成立了宜黄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该站以原河桥林场为依托,采取由基地站向农村集体征用荒山,与农行贷款造林方式营造速生丰产林。1986~1990年,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共向农行贷款680万元,向村、组集体征用荒山造林共计5.34万亩。
  1990年5月,县政府批准成立宜黄县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办公室(简称世行办),此后,县世行办与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和河桥林场合为一体,三块牌子、一套人员。1991~1998年,世行办先后启动实施了世行一期,世行二期项目造林,共向世界银行贷款本息约2000万元,共造林10.53万亩。
  1986~1998年,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与县世行办共向农行和世行贷借资金2680万元,造林1587885.5亩,造林范围跨越全县11个乡(镇),79个行政村。
  以上两项造林林地权属采取二种形式: 征用荒山 1985年6月26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征用集体山地营造速生丰产林基地的通知》,规定:被征用的荒山按每亩13元,稀疏林内的木材按活立木面议折价、由速生丰产林基地站付给被征用的村、组集体。征用费分配原则上村、组提留70%用于发展集体造林,专款专用。30%分给被征用山场的自留山、责任山主。速生丰产林基地站支付林地征用费后,被征用山场的一切所有权永归国家所有,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和世行办先后分别与43个村签订了征用荒山造林合同,共征用荒山面积760117.53亩。
  国乡合作 1986年9月18日,县政府批复县林业局,同意将速生丰产林基地使用集体荒山造林改为国乡合作造林,即乡村集体提供山场,基地站负责营造林资金、技术、苗木、管理等一切费用,收入按纯利润3:7分成(集体三成、国有林场七成),经营期限30年,从造林当年起至林龄30年主伐止。皆伐结束后,山场仍归还集体。按照这一方案,县速生丰产林基地站与世行办先后分别与56个村签订了国乡合作造林合同,总面积82768亩。2003年合作造林已进入间伐期,由于原合同规定的分成比例缺乏可操作性,林农的利益没有得到落实,引起群众不满。为此,2003年,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明晰宜黄县世行贷款项目国乡合作造林利益分配意见的通知》,文件确定,原合同分成比例不变,经营期限不变,分配变事后分配为事先分配,变货币分配为实物(山林)分配。即按3:7比例划分山林给集体经营管理。2003~2004年,全县从国乡合作造林山林中划出山林11260.6亩给集体经营管理。
  2004年8月,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做出了《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赣发19号),根据省委19号文件精神,宜黄从2005年1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费,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改革。(简称林改)对全县所有的山林,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全部换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新林权证。其工作步骤和要求是:1、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林改方案;2、进行林改勘界勾图,明晰山权、林权;3、进行二榜公示;4、对山林所有权和使用权资料归档,输存在电脑微机中;5、换发新林权证。至2005年底,全县完成林权外业勾图面积2204490.31亩,占任务的95.8%,完成二榜公示的村民小组1033个,占任务的94%;完成输机的林地面积1143100.7亩,占任务的51.9%,完成山林权属争议调处面积89869.2亩,占应调处面积的97%。为全面换发新林权证奠定了基础。
  第三节木竹运输管理 1986年前,木材生产由林业部门一家进山收购,统一经营,木材调运由县林业车队统一运输。1986年后,收购经营木材由一家变多家,运输车辆也不仅限于林业车队,因此林业车队承运的木材日益减少,林业车队也将车辆承包给个人,此后,所有运输木材的车辆都是私营车辆。私营车辆运输木材经常出现超装和无证运输现象。结果导致超采伐限额和走漏税费。对此情况,国家林业部及各省林业厅制订了有关木材运输规定,规定木材运输必须办理木材运输证,木材运输证是木材运输的合法凭证,木材运输证分出县木材运输证和县内木材运输证。
  1986年后,所有县内木材调运都必须办理县内木材运输证,县内木材运输证办理包括:县内加工企业用材、县内商品材及出县商品材的县内集材、调拨和短途运输等。各用材单位凭采伐许可证、林业规费票证和县内运输码单到林业局办理县内运输证。无证木材不予办理县内运输证。出现木材及产品凭有效林木采伐许可证(省统一印制)及抚州地区木(竹)统一检尺运输码单(简称码单)、出县木材及其林产品植物检疫证和国家、省政府规定的税费交纳凭证,办理出县商品材运输证。
  有木材加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三证”齐全,并经年检合格,县政府安排了木材消耗计划的加工企业生产木、竹制成品、半成品运输,凭县内运输证、码单及税费凭证办理出县商品材运输证。
  木材检查站(护林防火哨)负责进出境运输木材的检查。各乡(镇)林业工作站负责本乡(镇)范围内木材收购和运输检查以及木(竹)加工企业木材收购和运输检查。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后进行查处。凡是无证运输、凭证不符、超装等运输车辆都要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罚。上述运输管理办法一直延续至2005年。
  第四节野生动物保护宜黄县山林面积多,森林植被繁茂,生态环境优越,蕴藏着丰富的物种资源。据调查,宜黄县境内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有:华南虎、云豹、黑鹿、白颈长尾雉、黄腹角雉等。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水鹿、苏门羚、大灵猫、小灵猫、水獭、獐、黄猴绍、黑熊、豺、穿山甲、藏酉猴、斑头鸺鹠、领角鸮、草鸮、燕隼、游隼、黑鸢、苍鹰、勺鸡、白鹇、鸳鸯、大鲵、棘胸蛙、虎文蛙等25种,野生动物种类达698种。
  1988年国家颁布野生动物保护法。1994年江西省下达关于狩猎期规定,每年12月1日至翌年2月底为狩猎期,其他时间为禁猎期。同时也规定了国家保护动物不可猎取和一般可以猎取的动物种类。
  1991年,宜黄县成立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内。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均成立了野生动物保护站。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并对猎人进行造册登记,发给狩猎证,对无狩猎证的猎户持有的猎枪、土铳统一登记收缴,对猎人非法猎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992年6月6日,根据省内外专家意见,宜黄县人民政府下文成立宜黄县华南虎保护区办公室,并决定建立以鱼牙嶂10万亩芭茅为核心区的宜黄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同年6月17日,江西省林业厅下发了《关于同意核减宜黄县鱼牙嶂10万亩芭茅荒山造林任务的复函》,同意将宜黄县鱼牙嶂芭茅地带留作华南虎栖息地。并相应核减10万亩荒山造林任务。是年,宜黄建立了以鱼牙嶂10万亩芭茅林为核心,总面积为349995亩的宜黄县华南虎自然保护区。
  1999年7月4日夜晚,白竹乡农民袁洪华与一只华南虎相遇,被虎伤致死。经地、省专家现场调查考证,附近山上发现老虎挂爪、毛发和新鲜粪便。
  1999年,宜黄县政府决定将华南虎保护区由原来的349995亩扩大至874500亩,并向省政府申请将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2001年3月20日,省政府下文批准宜黄县华南虎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专记宜黄华南虎华南虎,又称中国虎。宜黄民间称白额虎、扁担花、王斑虎。属食肉目,猫科,豹属,是中国特有的一个亚种(虎在地球上共有8个亚种,即孟加拉虎,印度支那虎、西伯利亚虎、苏门达腊虎、里海虎、爪哇虎、巴厘虎,其中里海虎、爪哇虎、巴厘虎3个亚种已经灭绝)。华南虎是世界上现存5个虎亚种中数量最少的一种,属最濒危的物种之一,已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和世界最濒危10种野生动植物之一。宜黄历史上曾是中国华南虎分布中心地区,被誉为华南虎之乡。1949年后,宜黄境内生存的华南虎虽然数量急剧减少,但由于独特的自然条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境内一直虎踪频现,虎讯不断。国家因此建立了面积达87万亩的宜黄华南虎自然保护区。
  一、适宜华南虎栖息生存的自然生态地理位置宜黄地处武夷山山脉与雩山山脉向赣抚平原过渡的连接地带,东倚武夷山山脉,西倚雩山山脉,地势南高北低,东南西三面环山,由东南和西南向北倾斜,呈“山”字型排列。境内以丘陵低山为主,仅东西两边的边缘及中南的部分为中山,山间多狭长河谷小平原,属赣东南中低丘陵地区,全县国土总面积291.6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3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9.2%。
  主要山脉宜黄县主要山脉按地形走向分为东、中、西三部分。东部山岭位于县区东南部至东北部边缘。南北长约53公里,东西宽约25公里,共有军峰山等41个山峰,最高山峰军峰山主峰海拔1760.9米,是抚州市最高山峰,最低山峰主峰海拔195米。中南部山岭纵列于宜水、黄水之间,南北长约150公里,东西宽约15公里,共有鱼牙嶂等24座山岭,鱼牙嶂为全县最具特色的山岭,主脉海拔1467.9,系中部山岭的最高峰,最低山岭高峰海拔325.8米。西部山岭位于县境西南至西北边缘。南北长约65公里,东西宽约10公里,共有大王山等30座山岭,其中十八排高峰海拔1370.5米,系西部山脉中最高峰,最低山峰高海拔192米。
  植被群落不同的海拔区间,植被种类变化较大。海拔800米以上,以芭茅、五节芒、铁芒箕、小山竹、高山矮灌为主。海拔800米以下的植被主要有:1、马尾松林带和针阔混交林带:建群种有马尾松、杉木、拟赤杨、枫香、杜鹃、小山竹、山胡椒、乌药等;2、阔叶林带:主要分布在中、低山的山腰、山谷、靠沟灌两旁及阴坡、半阳坡一带,主要建群种有壳斗科、樟科、安息香科、山茶科、杜鹃科等高大乔木;3、毛竹林带:其中混有松、杉、甜槠、枫香、拟赤杨等,呈条块状分布。
  动物种群宜黄县在动物地理区划上,属东洋界华中区的东部丘陵平原亚区,动物组成以亚热带林灌、农田动物群为主。区系复杂,种类繁多,境内现已查明的脊椎动物在540种以上。其中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30种,省级保护动物57种。由于宜黄县境内山地连绵、水草丰富、植被繁多、华南虎的捕食对象动物水鹿、苏门羚、野猪、兔、山羊、鹿子等偶蹄动物分布广泛、数量繁多,为华南虎的生存提供了丰富食物源。
  二、宜黄华南虎的分布及数量分布宜黄县曾是华南虎的中心分布地区之一。据县志记载和民间传说,历史上宜黄县境内虎、豹出没频繁,老虎侵害人畜的事件时有发生。20世纪50年代,县城凤冈镇先后两次出现饿虎闯入县城街道觅食的事件,一时人们谈虎色变。
  华南虎在宜黄县境内主要栖息地在中部山岭鱼牙嶂、西华山和东部山岭芙蓉山及西部山岭朝峰嶂、大龙山、大王山一带,其活动范围遍及全县各乡镇。
  由于华南虎的生活习性为昼伏夜出,且活动规律为迁移流动性,成年虎除发情交配期间外,一般单独栖息活动,因而无法精确调查统计历史上宜黄县境内究竟有多少个华南虎种群和多少只华南虎。只能从猎捕老虎的统计资料中(不完全统计)中窥见一斑。
  1990~1993年,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合作,为了摸清华南虎野生资源状况,组织在江西、福建、广东、湖南四省分别开展调查。1992年,江西省华南虎调查组向全省各有关县(市)发出了《江西省虎豹资料调查表》,要求林业局到当地外贸、土产、供销、民政、医药等部门调查及访问老猎人和皮张收购员,尽量收集1950年以后华南虎的猎捕资料。据省调查队对井冈山等省内18个有虎县市猎捕老虎的调查不完全统计,50年代,18县市共猎虎146头,其中宜黄55头,占全省总数的37.6%。60年代,18县市共猎虎85头,其中宜黄25头,占29.5%。70年代,18县市共猎虎33头,其中宜黄10头,占30.3%。由此可见:宜黄华南虎数量可观,总数居全省各县市首位。上述统计资料也表明,宜黄县境内华南虎数量虽然不少,但自50年代起,却呈急剧递减趋势。
  江西省部分县(市)猎捕华南虎数量统计单位:只三、宜黄华南虎濒危成因宜黄境内野生华南虎为何从家族兴旺变为稀少濒危,其主要原因是: (一)旷日持久的灭虎行动。华南虎是野生动物中最大最凶猛的食肉动物,为山中“百兽之王”。除人类外,在自然界中几乎没有天敌。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的安定,人口的增长,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的不断提高,加快了森林的采伐和林地的开垦,使华南虎适宜的栖息地日益缩小,饵源相应减少,导致少数饥饿、年老及心理变态的虎铤而走险,攻击人畜。尽管这类虎属极个别,但直接威胁到人、畜的安全及正常农林生产。为此,当时的省人民政府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把虎列为“害兽”,于1954年、1956年两次下令各地组织军民予以消灭,并行文奖励猎虎英雄。宜黄县是华南虎活动的中心区,更是把灭虎列入议事日程,当作中心任务之一来抓,层层下达计划,布置任务,鼓励猎人采取毒饵、毒箭、绊线枪、围捕等方法猎杀老虎。据当年的报纸报道:抚州专区仅1955年12月至1956年1月13日,全区共打死老虎和豹60只,其中宜黄县就打死华南虎17只,占全区总数的28%。这场灭虎运动一直持续到1983年8月18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与江西省军区司令部联合下文,通知“停止执行消灭害兽工作”为止,长达20多年的灭虎运动,是导致华南虎濒临灭绝的直接原因。
  (二)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1)有林地和森林植被减少。森林的过度砍伐,林地的大量开垦,使虎的栖息、活动范围大量缩小。据统计,50年代初至70年代末,全县几乎所有的天然林都遭到大量采伐,开垦坡度在16度以上的林地达12.1万亩。(2)人工造林改变林种结构。1970年以后,国营、集体纷纷将原适宜华南虎栖息的芭茅山和落叶阔叶混交林,采取大兵团作战炼山整地方法,营造速生丰产林,从而改变了林种结构,使华南虎的活动栖息空间日益缩小。(3)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频繁。宜黄县属山区林业县,林业生产在全县经济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为了增加收入,人们进山砍伐林木、打柴烧炭、采药挖笋、种放香菇、木耳等活动日益频繁,干扰了虎的正常生活。(4)兴修水库、公路。20世纪70年代在华南虎中心活动区域的圳口乡采取大兵团作战方式兴修下南水电站,80年代又在华南虎活动核心区的东陂、新丰兴建观音山水电站。同时,修建纵横交错的县、乡、村公路网,使华南虎的栖息地被分割成小块,影响了种群之间的交往和繁殖,使品种衰退。
  (三)急剧锐减的食物。老虎是处在食物链顶端的大型食肉动物,它们的生存繁衍需要有充足的大型被捕食动物,虎在自然界中的捕食对象是偶蹄目动物。主要有水鹿、苏门羚、野猪、兔、山羊、麂子等。而这些动物一度曾是猎户的主要狩猎对象。长期的乱捕滥猎,过量的捕捉利用,使虎赖以生存的食饵源遭到破坏,数量锐减。
  四、宜黄华南虎1987年后被发现的活动 (一)1986~1999年群众目睹华南虎本体及踪迹情况 1986年以后,宜黄县开始实行大规模封山育林,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尤其是1992年划定以鱼牙嶂为核心区的35万亩宜黄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后,由于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得以改善,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恢复,为华南虎的栖息生存提供了适宜的条件。保护区周围的群众不断发现华南虎本体和踪迹。
  目击老虎 1993年10月的一天傍晚,白竹乡丰产村吴城组农民林小平(男,30岁),从位于山边的菜地挖芋头回家,在经过名叫石头圳田坑时,看到相距约100米的对面田坑上,有一只长约170厘米的老虎慢慢地走过田坑,然后跃进丛林。
  虎食野猪残尸 1998年6月一天晚上11时30分左右,神岗乡党口村党源组村民韩荣才(男,31岁)、杨忠观(男,34岁)两人在鱼牙嶂山系的演溪嶂捉棘胸蛙(当地人称石鸡)时,看到两只成年虎在吃一只野猪。俩人距老虎约四五十米远。两只老虎均比野猪长一些,老虎头比野猪头大许多。开始时两人用矿灯照看老虎,并大声喝叫,老虎不为所动,仍继续吃野猪。后俩人用镰刀使劲敲打石头十几分钟,才将老虎赶跑。两人小心翼翼靠近野猪,发现野猪的睾丸、内脏和面颊肉均被老虎吃掉。两人将野猪抬回家,共分野猪肉50多公斤。如此推算,这头被老虎捕食的野猪有100多公斤重。
  耳闻虎啸 1999年2月5日上午11时许,神岗乡党口村党源组村民罗付仑(男,38岁),在演溪嶂寻找耕牛时,听到两声老虎吼叫,叫声从一座小山后面传来,距他约四五十米远,老虎吼叫声粗犷、悠长,振得地皮微微发抖,吓得他赶紧爬上身边的大树上。直到半小时后,在再没有听到什么动静时,才溜下树跑回家。而他放牧在演溪嶂山上的一头母牛及一头牛犊再也没有找到。
  另据《华声报》报道:1999年7月27日,宁都县肖田乡食佳山林农邓为活在山上烧木炭,当他封堵好烧炭的窑火,正准备下山回家时,忽听见半山腰传来一声虎啸,邓为活吓得来不及收拾斧锯等工具,便往山下狂奔回家。而该地与宜黄华南虎保护区毗邻,两地山水相连。
  食物残骸 1999年4月,神岗乡党口村大山下组村民邹菊生,在鱼牙嶂寻牛,牛未找到,却找到被老虎吃剩下的黄牛头。黄牛头盖骨被虎击碎(标本保存在县林业局华南虎办)。
  目睹幼虎 1999年7月4日(老虎伤人致死的同一天)晚上11时左右,东陂镇排上村洪门组(与白竹乡丰产村吴城组相邻)农民袁辉银(男,41岁),和其侄儿袁洪标(男,25岁)外出捕蛇,在离白竹乡吴城组的另一端约1000米的石头圳(离老虎伤人地点约2000米)的山脚下,听到似猫的叫声。俩人循声追至山脚边,用石头抛击发声地点,只见从灌木丛中窜出了3只长约40~50厘米,高约15至20厘米,皮毛为黑黄相间条纹的动物。最近的一只距袁辉银仅4米远,其形状清晰可辨。袁辉银认定这3只动物是老虎幼仔。
  (二)“1999.7.4”华南虎伤人致死事件始末 1999年7月4日晚,宜黄县白竹乡丰产村吴城组发生了一起华南虎伤人致死的事件。
  目击者邓重阳介绍当晚约21时左右,邓重阳(男,37岁)和袁洪华(男,36岁)到离本村约1公里的窑背坑捕蛇,俩人各沿山脚下左右两条山路前进,并相约在两条山路的交汇处会合。当邓重阳率先走近大路汇合口时,突然听到对面山边传来袁洪华一声沉闷的惨叫。邓重阳循声赶到出事地,只见同伴袁洪华倒在山路上,头部变形,地下流了一大滩鲜血,已当场气绝身亡。
  遇害者尸检情况 7月5日,抚州林业局和宜黄县林业局及县公安派出所组织联合调查组前往调查,尸检发现死者头部近头顶和近鬓发际各有两条爪痕,每条爪痕长5厘米,宽1厘米,深约0.7厘米,呈“八”字形,近头顶的爪痕间距4厘米,近鬓发部的爪痕间距有10厘米,其右鼻角处有一伤洞,伤口直径约0.5厘米,死者右眼骨至右面颊血肉模糊,右眼球消失,整个右脸下陷变形,右颧骨被击粉碎。
  现场勘查情况袁洪华出事地点位于一条向北山坡的山间大路的拐弯处,路两旁是低矮茂密的灌木植物,山坡上是天然针阔混交林,林下密布落叶矮灌和芭茅等植物,四周群山相连,森林植被覆盖率达95%以上。袁洪华遇难死亡地面留有一块长约2米、宽0.5米的血迹,血迹中有死者掉落的3颗牙齿和数块碎细颅骨,并混有许多脑浆,血迹旁有死者当晚使用的照明矿灯和捕蛇用竹竿及编织袋。在现场附近山上,调查人员发现了几个较清晰的大型猫科动物足迹,足印宽约13厘米,4个趾印明显可见。
  足印追踪调查情况 7月9日,江西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指派高级工程师刘智勇一行,在抚州市林业局林政科潘洁文科长、李小勇工程师和宜黄县林业局局长张启旺等人的陪同下,再次来到出事现场勘查。刘智勇等人在事故发生地的周围山坡上,找到了3个很清晰的老虎足印,其中的一处是老虎上山时用力着地留下的足迹,呈不规则滑动状。在当地猎人的引导下,刘智勇一行沿着虎踪在邻村叫厚竹背的山脊上两次发现了数行新鲜华南虎足迹链。
  卧迹和虎毛 7月25日至31日,国家林业局原华南虎种群项目调查组组长金昆博士和项目组成员郑冬博士,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局长马建华、省科学院动物研究室副研究员戴年华等人的陪同下,来到白竹乡丰产村吴城村小组调查,该村村民李林年(男,47岁,有20余年打猎经验,早年曾在乡供销社从事过收购兽毛皮的工作,非常熟悉当地野生动物活动习性。7月19日上山采松脂时,发现了一处新鲜的老虎卧迹)作向导。金昆博士一行来到了距吴城村庄两公里的西华山山脊上,寻找到了李林年发现的老虎卧迹。卧迹长2.4米,宽0.5米至0.8米。卧迹位于一棵地径12厘米、高3米的山茶树下,周围植被生长茂盛,层次分明。在卧迹中,金昆博士首先发现了2根金黄色的动物毛发,随后又陆续发现了50多根金黄、浅黄、黄白、灰白、黑色长1至4厘米的动物毛发,其中有腹部的绒毛,也有身上的针毛。
  足印和毛发鉴定为了证实袁洪华在野外被伤害致死是否是野生华南虎所为,金昆、郑冬两位博士将在出事地点采集到的动物足印标本带到福建省龙岩市梅花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在我国著名动物专家马建章院士的支持下,邀请了俄罗斯科学院远东分院太平洋地理研究所、国际著名虎豹调查专家德米特里·G·皮库诺夫和伊戈·G·尼古拉耶夫共同进行鉴定。通过详细分析研究,中俄两国专家一致确认,在宜黄县发现的动物足印为华南虎足印。金昆、郑冬两位博士在《关于江西省宜黄华南虎足印的认证报告》中写道:“结合调查资料和数据分析,我们认为1999年7月4日在江西省宜黄县白竹乡猛兽伤人致死处所发现的动物足印为华南虎足印”。并进而认为:“江西省宜黄县及其附近地区至少有一个家族共5只华南虎生存,其中成年雌虎和雄虎各1只,幼虎3只”,同年10月,江西省林业厅将在白竹乡西山动物卧迹中采集的兽毛送到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进行鉴定,经兽毛形态结构和分子遗传学检测,结论为:“送检毛样经与虎、豹和云豹的比较形态检验,排除了豹和云豹,并认定来自于虎”,并确认“江西省林业厅1999年10月和1999年12月送检的毛样为虎毛”。据此,江西省林业厅于2000年2月28日在南昌市举行了“江西省宜黄县发现野生华南虎种群新闻发布会”,正式向国内外宣布:“以宜黄县鱼牙嶂为中心的雩山山脉,至少生存着5只野生华南虎种群。
  (三)“2000.3.5”华南虎偷吃家禽事件结论在江西省林业厅召开宜黄县发现野生华南虎种群新闻发布会一周后,在距宜黄县城约3公里的六里铺河桥林场,再次发生华南虎夜晚入村侵食家禽事件。
  2000年3月5日早上,居住在河桥林场山脚下的朱满池,发现关在自己家鸡舍中的14只鸡被不明动物吃掉了13只,另一只咬死后掩没于附近锯屑堆中。当天,抚州市林业局和宜黄县林业局派出专家赶赴现场调查。调查人员在朱满池鸡舍旁发现一块被不明动物踩断的木板,木板厚约2厘米,木板上散落了一小撮动物毛发。在事故现场还发现许多大小不同的猫科动物足迹,足迹大的13厘米,小的9厘米。在离鸡舍的不远处还发现了动物爪迹,爪迹宽6厘米,长10厘米。调查人员沿着动物留下的足迹寻到附近山上,发现一只被不明动物吃剩的苏门羚残肢和鸡的残余物。调查组人员经过分析判断,认为朱满池家饲养的鸡是被至少两只以上的华南虎偷吃掉的,现场残留的苏门羚下肢也是被同一群华南虎吃剩留下的。为了证实上述判断是否正确,宜黄县林业局将在现场采集的兽毛送到国家林业部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进行鉴定,经过对送检的毛样进行形态学检验和微观结构观察,结论为:“江西省宜黄县林业局送检的兽毛样品确系我国特有动物华南虎腹毛”。由此再一次证实,在宜黄县境内,确实生存有野生华南虎种群。
  1987~2000年宜黄所获华南虎信息五、华南虎保护区建设 (一)县级华南虎保护区的建立 1990年,国家林业局为摸清华南虎野生资源状况,与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合作,组织人员在江西、福建、广东、湖南开展华南虎调查。同年11月至12月,受世界自然基金会派遣,美国猫科动物专家伽瑞·科勒博士携夫人摩诺女士专程来到曾是华南虎分布中心区的宜黄考察。调查人员在宜黄境内神岗乡鱼牙嶂一带,发现了有一条海拔在800米以上,呈南北走向,长约15公里,宽约8公里,总面积达120平方公里的芭茅地带,并在此地带发现了大量的虎挂爪、虎足印、虎粪便和虎卧迹。科勒先生经过考察后认为,鱼牙嶂一带的环境条件是最理想的华南虎栖息地,并有华南虎生存在其中,他向当地政府和江西省林业主管部门建议,在鱼牙嶂一带建立一个华南虎自然保护区。
  1992年,根据省华南虎及其栖息地调查队的建议,宜黄县政府为了保护濒临灭绝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华南虎,做出了“关于建立鱼牙嶂华南虎自然保护区”的决定,并以宜府字(1992)22号文《关于要求核减荒山面积保留鱼牙嶂芭茅地带的请示》上报省林业厅,得到了省林业厅的批复。同年6月,又以宜府字(1992)39号文批复成立了宜黄县华南虎保护区办公室。
  宜黄县华南虎保护区规划总面积为35万亩,其中核心保护区10.5万亩,在保护区范围5个乡镇,各设立了一个野生动植物管理站,作为保护区办公室的基层管理单位。另外,在保护区的中港乡桃花山和新丰乡各设立了一个护林防火瞭望哨。
  (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及其批准晋升 1999年“7·4”华南虎伤人事件发生后,宜黄县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华南虎保护工作和保护区建设工作的力度。采取了4项举措: 其一,扩大了保护区的建设范围和规模。将宜黄华南虎保护区规模由原来的35万亩扩大至87万亩,范围由原来的5个乡镇扩大到9个乡镇,2个国营林场。
  其二,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保护网络。全县成立了10个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站,并于2000年7月举办了一期华南虎保护培训班,邀请了华东师范大学张恩迪教授和他的助手专程到宜黄讲授有关调查、保护华南虎的知识。
  其三,加大了保护野生动物的工作力度。利用广播、电视、布告、宣传栏、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保护华南虎和其他野生动物的意义,增强人们爱虎、护虎的自觉性。同时,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收缴了一批猎用枪支弹药,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的案件。
  其四,成功开展了申报晋升保护区级格工作。宜黄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原为县级自然保护区,为理顺管理体系,提升管理级格,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奠定基础,县政府于1999年8月12日以宜府文[1999]27号向省人民政府行文《关于要求批准宜黄华南虎自然保护区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省林业厅邀请有关部门专家成立了由南昌大学教授叶居新为组长,省科学院动物室副研究员戴新华为副组长,江西农业大学教授施兴华、江西省中科院庐山植物园研究员王江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总工程师刘信中、省环保局工程师范志刚、抚州市林业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黄荣辉等为成员的“江西省宜黄华南虎县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专家论证小组”。1999年8月27日至29日,专家论证小组全体成员赴宜黄就晋升事项进行专家论证。与会专家通过到实地考察、观看录像资料、听取汇报及充分讨论后,于8月29日形成了《关于宜黄华南虎县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专家论证意见》。意见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标准》(GB/T14529—93),对照该保护区的自然和管理状况,专家组认为符合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标准和主、客观条件”。根据专家论证小组的论证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3月20日以赣府字[2001]91号文件下文,正式批准宜黄华南虎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六、新闻媒体与宜黄华南虎宜黄县境内发生华南虎伤人事件后,国内外媒体相继报道这一新闻及相关链接,使宜黄县因存有野生华南虎扬名中外,宜黄县被誉为华南虎之乡。
  电视报道 1999年7月4日,原白竹乡(现属黄陂镇管辖)发生野生华南虎伤人事件后,县林业局领导认为这一事件具有重大新闻价值。翌日一面将这一消息报告给市林业局和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一面组织本县林业、森林公安、电视台的新闻记者赶赴出事地点进行现场调查和采访。当天,县电视台制作了摄像新闻,并送抚州电视台、江西电视台播出。7月10日,中央电视台在晚上9点的整点新闻节目“现在播报”中报道这一消息,中央电视台于7月下旬、8月上旬对此事再次进行了播道。由此,宜黄发现华南虎的新闻迅速传递到国内外。此后江西人民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介也从不同角度相继播道了这一新闻。同年10月,江西电视台“故事”专栏派出记者到达宜黄,根据有关资料拍制了新闻记录片《密林深处的虎踪》,并在该台“故事”栏目中进行播放,使这一消息在全国传播更为广泛。
  报纸报道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连续3次报道宜黄出现野生华南虎消息后,国内各大报纸纷纷派出记者赴宜黄进行采访报道。1999年7月9日《信息日报》最先报道这一消息,接着《人民日报》于7月22日以“宜黄——华南虎长啸山林”为题用近半个版面的篇幅报道了这一消息。随后,《人民日报》网络版也在国际互联网络上发布了此消息。此后,《光明日报》、《中国环境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绿色时报》、《人民公安报》、《解放日报》、《中国老区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等全国各大报纸都从不同角度相继报道了宜黄出现华南虎及相关消息。《江西日报》、《抚州日报》更是多次进行连续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从1999年7月中旬开始至2004年,国内外有关报纸刊载宜黄出现华南虎的消息报道多达上百篇。宜黄是“华南虎之乡”在国内外广为传播。
  新闻发布会 1999年“7·4”华南虎伤人致死事件出现后,经媒体报道,引起国内外专家、学者的极大关注。同年7月25日至31日,国家林业局华南虎种群项目调查组组长金昆博士和项目组成员郑冬博士专程到宜黄进行调查,并将调查中采集到的足印送呈国内外著名虎专家研究鉴定,得出结论为“足印为华南虎足印”。依据调查结果,华南虎种群项目调查组分析认定:“江西省宜黄及其附近地区至少有一个家族共5只华南虎生存”。同年10月,江西省林业厅将在宜黄西华山动物卧迹中采集的兽毛送到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进行鉴定。结论为:“送检的毛样为虎毛”。依据国内外专家的研究结论和权威机构的科学检测结果,江西省林业厅于2000年2月28日在南昌市举行“江西省宜黄县发现野生华南虎种群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林业厅厅长严金亮向到会记者宣读了新闻通稿,散发了《江西宜黄发现野生华南虎种群有关情况简介》和《华南虎简介》等资料,宜黄县委书记王晓媛作了专题发言。
  赴国外参加活动比利时籍华人全莉女士根据江西林业厅新闻发布会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决定于2000年10月9日在英国首都伦敦成立“拯救中国虎国际联合会”。并邀请国家林业局有关官员和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赵忠祥及宜黄县政府、宜黄县林业局领导参加成立大会。2000年10月8日至15日,宜黄县委副书记杨大进和宜黄县林业局局长张启旺应邀专程到英国伦敦参加了“拯救中国虎国际联合会”成立大会,并在会上散发了宜黄发现华南虎种群及采取保护策略的资料。
  注册商标宜黄县因出现华南虎,被媒体誉名为华南虎之乡。为充分发挥华南虎品牌的经济效益,县林业局决定由所属的竹业开发总公司申请注册“华南虎”商标。2004年8月24日,经过相关资料准备,宜黄竹业总公司正式向国家工商局提出注册申请,并以12万元的资金投入,获得了国家工商局“华南虎”全类商标注册权,其注册内容涵盖了食品、化工、建材、汽车、酒类、工业用油、医药等42类500余项产品。2001年3月5日,国家工商局正式批准宜黄县使用“华南虎”注册商标使用权证书,使用期限为10年。
  邮票发行宜黄县重现华南虎后,引起了中外的广泛关注。为激发人们珍爱华南虎,保护华南虎,促进人与动物和谐共存的意识。2004年6月,国家邮政局决定发行《华南虎》特种邮票一套两枚。宜黄县委、县政府对华南虎邮票首发式极为重视,县委书记黄晓波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赴省、市邮政部门,争取华南虎邮票首发式在宜黄县举办。由于宜黄县是历史上野生华南虎的中心活动地之一,且至今仍有野生华南虎生存栖息,是近年来国内外专家认定有野生华南虎种群分布的中心区域,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被誉为华南虎之乡。由此,国家邮政局经筛选后决定在宜黄县举办《华南虎》特种邮票首发式活动。2004年8月23日,由国家邮政局资票品司、江西省邮政局、抚州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共宜黄县委、宜黄县人民政府、抚州市邮政局承办,抚州市林业局、抚州市旅游局协办的《华南虎》特种邮票首发式暨江西宜黄经贸洽谈会在宜黄县城安石中学隆重举行。来自国家邮政局、江西省委、江西省政府、抚州市委、抚州市政府、抚州市10个兄弟县(区)和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江苏省、广东省、香港特区的嘉宾及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各大新闻媒体的来宾共计1000余人参加了首发式活动。中国集邮总公司书记赵春原、江西省邮政局局长李国华、抚州市政府市长谢亦森等领导为《华南虎》特种邮票首发式开幕式剪彩。国家邮政局领导刘建辉和宜黄县委书记黄晓波共同为《华南虎》特种邮票揭幕,使宜黄《华南虎》首次登上了国家名片。
  华南虎特种邮票首发式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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