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立项与投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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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60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立项与投入
分类号: F323.4
页数: 1
页码: 180
摘要: 坚持以内涵开发为主的原则,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同时在水源和土壤条件好的地区适量开垦宜农荒地;坚持突出效益第一的原则,对投入少,产出高的项目优先立项;坚持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连片开发;坚持自力更生的原则,以国家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充分调动地方和群众的积极性。项目资金来源是: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其他资金等,统一纳入国家批准投资计划。中央财政根据各地财力的实际,实行不同的配套比例,其中规定江西为1:07;地方财政配套是:省级财政承担70%以上,市、县级财政承担30%以下,以及专项贷款,自筹资金。
关键词: 多种经营 农业开发

内容

坚持以内涵开发为主的原则,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同时在水源和土壤条件好的地区适量开垦宜农荒地;坚持突出效益第一的原则,对投入少,产出高的项目优先立项;坚持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连片开发;坚持自力更生的原则,以国家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充分调动地方和群众的积极性。
  项目管理上的一般程序是:编制规划、项目提出、逐级申报、评审和评定、建立项目库、下达指标、计划报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建后管理。对中低产田的改造与农业结构调整的关系是:产业化龙头项目与多种经营项目区别开来;专业示范项目按区域布局立项,项目评审要规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端正服务态度,正确把握服务定位。
  项目资金来源是: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其他资金等,统一纳入国家批准投资计划。中央财政根据各地财力的实际,实行不同的配套比例,其中规定江西为1:07;地方财政配套是:省级财政承担70%以上,市、县级财政承担30%以下,以及专项贷款,自筹资金。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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