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598 |
| 颗粒名称: | 第六章 农村能源 |
| 分类号: | S21 |
| 页数: | 2 |
| 页码: | 179 |
| 摘要: | 农村节能主要从燃料方面着手,1985年前,农村食品烹调主要靠柴草为能源。以后,开始改用省柴灶,改用沼气。利用沼气进行生态农业建设,最大程度利用生物能源,从而达到保护环境、保护植被的目的。1993年10月,宜黄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评为全国省柴节煤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现有沼气技术员4名,省柴灶技术员16名。2005年,宜黄农村有沼气池670个,改省柴节煤灶累计4.43万户,占全县总户数95%。经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核同意,将宜黄列入2005年全国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县。 |
| 关键词: | 农村能源 综合利用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