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交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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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38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交通管理
分类号: U44
页数: 2
页码: 126
摘要: 所经营的线路班次、区域和停靠点,应经县交通局批准。客车出站后不准在车站广场及县城内绕圈子揽客。客车运行时严禁装运易燃、易爆、易蚀物品以及走私品和毒品。严禁超装旅客,凡属加班、包车都必须经过县交通局批准,方可运行。2002年8月,成立了宜黄县昌盛出租客运公司,把分散的出租车集中管理。开展交通质量年活动,增强客运业主责任心、安全意识,改善服务态度。2000年,开始实行统一保养和维修,凡是县内的客、货车一律到宜黄县客车二级维修定点厂进行保养和维修。
关键词: 交通监理 交通管理

内容

一、客运管理 1986年,宜黄县客运由县汽车站管理。1993年后由县交通局管理。1997年开设了运政业务厅,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将业户开业程序、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以图表形式悬挂在厅内,方便业主办理客、货运开业手续。在办理运输业务中坚持“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和优先发展中、高档客车和大型货车,优先开辟省际客运、货运线路的条件,把好市场准入关。凡是从事客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运政业务厅办理开业手续。所经营的线路班次、区域和停靠点,应经县交通局批准。被批准开行的客车(出租车),应在车前右侧张挂经营线路标志牌或旅游加班标志牌(出租车须在车顶端安装出租标志,在车内明显处张贴票价表),并按批准的线路、班次、区域、站点运行,不得越线越站运行。1995年,实行客车统一停放,按时到班,准时在指定的位置发车。客车出站后不准在车站广场及县城内绕圈子揽客。客车运行时严禁装运易燃、易爆、易蚀物品以及走私品和毒品。严禁超装旅客,凡属加班、包车都必须经过县交通局批准,方可运行。2002年8月,成立了宜黄县昌盛出租客运公司,把分散的出租车集中管理。2005年,强化车站管理,运管所派工作人员驻站,维护站内秩序,实行统一售票制度,查处宰客、甩客行为。开展交通质量年活动,增强客运业主责任心、安全意识,改善服务态度。
  二、货运管理 1986年实行持照运营,凡是对外运营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运营手续,领取运营执照方可进行运营。2002年开始引导个体、私营货运逐步由松散型经营走向紧密型经营的道路。鼓励个体、私营货运户广开服务门路,兴办大件运输、零担运输、快件运输、特种运输、代办托运等运输业务。协调货车对集散货物和大宗货物的运输。2005年实行对危险货物指定车辆进行运输。
  三、车辆管理 1986年,实行“谁的车、谁管理”。客车由506车队管理,货车分别由506车队、中粮车队、利群车队、惠民车队、林业车队管理。1990~1993年,个体、私营客、货车进入市场运营,车辆管理比较混乱,乱停乱放的现象较为严重,报废车上路运营也时有发生。1994年,成立了宜黄县客、货车辆进站、场管理办公室,隶属县交通局管理,分别在县汽车站和桥头停车场设立了值班室,负责对全县客、货车辆的管理。同年5月,县政府印发了《宜黄县客货运输车辆进站场管理实施办法》,实行客车一律进入县汽车站停车场停放,由管理办公室实施管理。货车不论大小一律进入桥头停车场停放,由管理办公室实施管理。2000年,开始实行统一保养和维修,凡是县内的客、货车一律到宜黄县客车二级维修定点厂进行保养和维修。2003年开始实行一年一度年检制度。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厂矿、学校公用车辆和私用车辆,每年10~11月必须到县交警大队进行年检。合格的车辆,发给技术合格证;不合格的车辆,限期整修。实行新车登记挂牌和车辆变更户口、牌照制度及交警上路巡逻制度。至2005年底,全县共处理违章违规行驶车辆266辆,其中客车16辆、货车62辆、农用车81辆、小车(含面包车)6辆、摩托车101辆。批准报废汽车37辆,其中客车14辆。
  四、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986年,对全县道路交通采用责任制的管理方式。每年初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与客、货运单位、专业户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每年年终对交通安全责任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奖优罚劣。1994年开始实行公路路面监控管理,组织公路巡逻队对全县的省道、县道、乡道公路进行不定期巡逻监控。发现危险桥梁、涵洞、路面,立即组织力量抢修。到2005年共抢修破损路面7.8公里,抢修涵洞8个,抢修桥梁1座.共处理违章驾驶车辆事件64起. 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立即赶赴出事地点,进行现场勘查,调查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调处事故,对严重违章造成重大伤亡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受害人进行安抚和合理的经济赔偿。1986~2005年,全县处理交通事故790起、死亡121人、伤(残)730人,造成经济损失139,08万元,追究刑事责任17人。
  渡运安全管理 1986年采用责任制的方式进行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年初由县渡口管理站同有渡口的凤岗镇、桃陂乡的镇长、乡长签订渡口安全责任状,每年年终对渡口安全责任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奖优罚劣。1994年开始实行渡口监控管理,每年汛季由县渡口管理站派人员到渡口进行昼夜监控,处理违章摆渡事件。到2000年,全县共处理酒后摆渡5起,渡船带病行驶8起,渡般超载64起。2001年对渡口安全管理进行了改革,实行渡口招聘制,对聘任的渡工上岗前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渡工证,凭证上岗;年终由县渡口管理站派员到渡口对渡工进行考查,合格者继续上岗,不合格者下岗。同时将渡运安全同渡工的工资挂钩。2005年全县有渡船21只,聘任渡工21名。
  五、公路管理 1986年,宜黄县公路管理由县公路养护段和车辆监理部门共同管理。1987年6月由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同公安部门共同管理。凡属于公路沿线的里程桩、公路指示牌、公路用地、公路绿化、公路两侧埋设的管道、养路材料,履带车、铁轮车行驶路面以及超重通过公路桥梁等由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分级管理。即省道由县公路分局管理,县、乡道由县公路管理站管理。路政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根据1987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检查、制止、处理违章利用、侵占、破坏、污染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的行为。1986~2005年共查处违章占道事件2起,搬走占道松木150立方米,罚款4000元,拆除占道建筑26处1300平方米,清除公路维积物18处,980立方米,清除占道推点60余个和乱堆乱放杂物40处,拆除违章搭棚61个和不规范广告牌102块。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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